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体教结合工作加快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5-08-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体教结合工作加快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意见的通知

锡政办发〔2005〕96号

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体教结合工作加快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体育局制订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体教结合工作,加快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八月十一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体教结合工作加快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意见

市体育局

为认真贯彻全国、省、市体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深化业余训练制度改革,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新模式,建立新形势下“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人才共享、体教双赢”的体育后备人才培育新机制,解决体教结合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现就进一步加强体教结合工作,加快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进一步加强对体教结合工作的领导

随着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的不断发展,对体育优秀后备人才的培养,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改革现有的体育教育体制,加强体教结合,是无锡争创全省“两个率先”先导区、示范区,建设体育强市的需要,也是体育事业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需要。各级体育、教育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体教结合工作的领导,建立体教结合工作领导小组和由分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工作班子,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协调解决体教结合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到及时沟通、协调配合、各负其责。同时,要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培养和造就体育后备人才的新途径,努力形成“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利益共享、优势互补”的工作机制。

二、体教结合,建立健全青少年、儿童业余训练体系

体育部门在体育教练员、专项训练技术、设备器材、科技信息等方面具有较强优势。学校方面具有良好的育人氛围和文化教学设施。把这两方面的优势结合起来,有利于运动员在德智体方面得到全面均衡发展。对运动员的培养既要确保其体育专长方面的训练,也要使其在文化学习、思想教育上得到全面提高。体育、教育部门要联手加强管理,不断提高青少年运动员的综合素质,努力拓展体育后备人才的来源渠道。

(一)分工协作,共同构建多层次的业余训练网络。进一步明确市级体育运动学校、业余体校和市(县)、区业余体校的办学指导思想,不断完善领导管理体制。市体校、业余体校和市(县)、区业余体校由体育和教育部门共同领导,以体育部门为主。体育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学校的全面工作和业余训练、日常管理工作;教育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学校文化课教师的配备。各级业余体校要做到科学选才、科学训练、科学管理,并要求学生在校期间集中学习、集中训练、集中住宿。运动项目的设置要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形成自己的优势,使之成为我市培养和输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的主渠道。

各市(县)、区要以学生课余训练和课外体育活动为基础,逐步形成中小学体育代表队、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及单项体育特色学校、市(县)区业余体校、市级体育运动学校等多层次、多渠道的业余训练网络。

(二)努力提高运动员的思想素质和文化学历层次。要重视广大青少年运动员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文化知识学习,加强文化教师和教练员的队伍建设,认真解决好读、训之间的矛盾,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努力提高运动员的综合素质,促进全面发展。要通过各种途径,逐步建立完善运动员就学、训练、医疗、保险、就业等相关政策,减轻家长压力,解决学生后顾之忧,缓解训练、学习的矛盾,为培养和输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营造宽松的环境。

1、拓宽升学渠道。业余体校学生、承担省运会参赛任务的体育特长生,考虑到他们平时参加训练和比赛的实际情况,对其中在省级以上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对我市体育事业作出过贡献的学生,在升入高一级学校时,可以适当放低入学门槛。凡在省级以上比赛中获得前6名或达到二级以上运动员标准的体育特长生,可降低录取分数线纳入招生计划,就近升入省、市重点中学或中专、技校、职业技术学院。

2、建立双重学籍管理机制。运动员因训练、比赛受伤或超龄等因素可能会导致无法继续参加体育专项训练,为保证其继续接受文化教育,对体育特长生采用双重学籍管理办法。即被业余体校录取的学生,可按《学生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将学籍转入该校;由其他学校转入业余体校的学生,可办理借读手续,保留原所在学校的学籍;由外市引进、交流来锡并代表我市参加省运会的体育特长生,准予他们挂靠相应的中小学,并为他们建立学籍档案,享有本市学生同等的中考资格。

3、加强体育特长生的日常管理。市体育局和市教育局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各负其责,加强对体育特长生的管理。日常管理由各级学校和各训练单位共同负责,体育特长生在各学校学习期间,接受所在学校的管理,参加业余训练期间,由各训练单位负责管理。对有体育特长生的班级或学校,涉及文化成绩的综合考评,可制定特殊政策,与其他班级和学校区别对待。

(三)建立多元化业余训练办队、办校新模式。各地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培养体育后备人才的新模式。鼓励市(县)、区和有条件的学校承办市队项目,探索市队市(县)、区办,市队校办、市队民办或公有民办等形式。各种办队形式享有与市级业余体校同等的招生政策,运动员、教练员享有市级业余体校同等待遇。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民营资本采用多种形式创办竞技体育各种项目的培训班和业余体育运动学校,所组建的运动队,达到一定水平可以以学校的名义代表我市参加省级以上比赛,对取得优异成绩的,给予同等的奖励政策。

(四)抓好各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单项体育特色学校建设,夯实业余训练基础。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及单项体育特色学校是业余训练的主要基地,是培养体育后备人才的摇篮。要切实加强体育传统、特色学校的建设,形成一批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体育特色学校。根据我市竞技体育的传统与特色,我市重点建设的体育传统学校项目的设置分别为:市区篮球、足球、田径、游泳、射击、体操、乒乓球、羽毛球、棒球、垒球等项目,江阴市为足球、田径、举重等项目,宜兴市为篮球、田径、举重等项目。

三、优势互补,着力营造体育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

体育和教育在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上具有各自的优势和资源,要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充分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构建体教结合的良性合作平台。

体育部门要在财力、专项技术上帮助学校建立、完善相应项目的体育设施,派出业务素质好的教练员深入学校,开展辅导和训练;教育部门要选派优秀教师在体育特色班任教,并切实加强体育特长生的教育和管理,关心他们的训练和生活,学生因参加比赛,较长时间脱课的,文化课教师要安排时间为他们补课,努力缩小他们在文化学习上的差距。体育部门的体育场馆设施,要为学校的训练和比赛提供方便,优先向重点体育特色学校开放。

体育、教育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体教结合的投入和运行,建立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考核、评估和奖励制度。设立体育人才“输送奖”和“省运会、省级以上比赛贡献奖”,对培养、输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作出贡献或在省运会及省级以上比赛中夺得奖牌,取得优异成绩的学校、教练员、教师予以奖励。同时,要每年组织对省、市、区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进行考核评估,通过综合评定,对工作出色,成绩突出的学校和教师予以表彰和奖励。

组织竞赛是检验训练成果,提高训练质量的重要手段,要充分发挥竞赛的杠杆和导向作用,建立、健全体育竞赛制度,有计划地组织各类青少年、儿童体育竞赛,促进体育人才脱颖而出。原则上每4年举行一届全市综合性体育运动会,并设立中、小学部比赛;每年组织一次全市范围的中学生田径、篮球、足球、游泳、乒乓球、羽毛球等项目的比赛和小学生各类比赛;各市(县)、区每年举行一次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和地方传统项目的比赛;全市各中、小学每年举行一次全校性传统的体育项目运动会。要通过组织比赛,逐步形成结构合理、层次分明、项目多样的全市青少年儿童体育竞赛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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