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同意《温州生态园总体规划(2014-2030)修编》的决定

颁布单位:浙江省温州市人大常委会文号:
颁布日期:2014-08-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同意《温州生态园总体规划(2014-2030)修编》的决定

(2014年8月27日温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温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温州生态园总体规划修编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的初审意见。会议决定,同意《温州生态园总体规划(2014-2030)修编》。

会议认为,本次规划修编比较科学地调整了生态园的区域范围与功能定位,进一步完善了相关专项规划,符合《浙江省温州生态园保护管理条例》要求和生态园实际。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正确处理保护与开发的关系,优化功能定位和建设保护范围,进一步完善《温州生态园总体规划(2014-2030)修编》。规划获批后,要广泛宣传,认真组织实施,全面提高保护管理水平,确保规划落到实处,切实将生态园打造成集生态、旅游等综合功能于一体的城市生态绿心。

温州市人大常委会

2014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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