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淮安市水稻机插秧发展规划及2010-2012年度发展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淮政办发〔2009〕160号
颁布日期:2009-11-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关于印发淮安市水稻机插秧发展规划及2010-2012年度发展计划的通知

淮政办发〔2009〕16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淮安市水稻机插秧发展规划及2010-2012年度发展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十一月十日

淮安市水稻机插秧发展规划及2010—2012年度发展计划

水稻是我市种植面积最大、产量最高的粮食作物,大力推广水稻机插秧技术是实现水稻种植机械化的主要措施。为推动全市水稻机插秧推广实现跨越发展,特制定全市水稻机插秧发展规划及2010—2012年度发展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水稻综合生产能力为目标,以县域整体突破为抓手,农机与农艺相结合,政府推动与市场拉动相结合,突出重点和全面推进相结合,技术创新与示范推广相结合,完善示范推广体系、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加速全市水稻机插秧推广进程,全面提高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工作目标

全市总体目标:根据省委、省政府提出“2016年苏北地区要基本实现水稻种植机械化”的目标,采取“三步走”的办法逐年推进,即到2012年全市机插率达到40%,2014年以机插为主的水稻种植机械化水平达到60%,2016年前水稻种植机械化水平达到80%,基本实现水稻种植机械化。同时,基本实现水稻机械化生产的组织化管理、市场化经营、社会化服务、标准化作业和规模化推进。

县域整体推进目标:县域基本实现水稻种植机械化的时间表为:金湖县2011年;清浦区2012年;楚州区、洪泽县2013年,力争提前;淮阴区力争2014年,确保2015年;涟水县、盱眙县力争2015年,确保2016年。

2010—2012三年计划安排:按照全市基本实现水稻种植机械化“三步走”规划,2012年全市水稻机插率达到40%,其间分年度计划安排为:到2010年全市插秧机保有量5200台以上,机插秧面积110万亩以上,机插率达到28%;到2011年全市插秧机保有量7400台,机插秧面积125万亩以上,机插率达到31%;到2012年全市插秧机保有量10000台以上,机插秧面积160万亩以上,机插率达到40%。

三、工作措施

1.坚持政府行政推动和部门联动。始终把强化政府行政推动作为机插秧推广的第一推动力。加速秸秆机械化切碎还田与水稻机插秧的技术集成,建立市、县、乡三级秸秆机械化还田和机插秧技术推广工作责任制,完善建立水稻机插秧技术推广的联席会议制度。各有关部门要把水稻机插秧作为控制直播稻的关键措施和水稻直播的替代技术切实加强领导和引导,共同防范水稻直播的风险。农业部门要利用种粮直补政策引导农民选择使用机插秧技术,在良种选择、田间管理等关键环节提供适时技术指导;粮食部门要强化收购优质优价,控制直播稻发展;农工部门要利用农业保险杠杆效应,确保机插秧面积应保尽保;农业资源开发部门要发挥项目优势,确保适宜项目区全部使用机插秧技术;农科部门要跟踪研究机插秧技术推广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有关技术难题;水利部门要保证机插秧的用水调度;财政部门要从效率和效益出发,逐步提高补贴标准,大胆创新补贴政策及措施;农机部门要大力突破水稻种植环节机械化的瓶颈制约,做好水稻机插秧技术推广中的日常协调、检查和服务工作。

2.坚持优惠政策扶持和优良服务支撑。各地要围绕机插秧跨越式赶超发展要求,建立财政配套保障机制。按照平均每年确保新增插秧机2300台以上的要求出台分级承担的财政保障机制。市级财政按照省里补贴计划对部分机具进行市级配套补贴,安排市级示范区建设的田亩补贴和技术推广工作经费,对率先实现水稻机插秧目标的地区进行目标奖励;县(区)财政要在中央、省、市补贴的基础上,实行对水稻插秧机的购机补贴和用机补贴,对整乡、整村推进和县级水稻示范区建设进行奖补,对推广育秧流水线、无纺布育秧以及杂交稻机插技术给予一定的扶持,并对机插秧推广工作成绩突出的农机推广人员、农机大户和合作社给予奖励。各级农业、农机部门要根据机插秧推广不同阶段的特点,深入基层开展梯度育秧、机插、机具维修调试等技术培训指导和服务。

3.坚持广泛宣传和示范带动。充分利用各种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组织开展科技入户、现场演示会等“三下乡”活动,宣传推广机插秧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宣传直播种植方式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对粮食安全的危害,切实提高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镇村两级、种田大户和农机服务组织对水稻机插秧的认识,营造有利于水稻机插秧推广的良好氛围。大力实施“333”工程,以市级水稻生产机械化示范区建设为重要载体,市县联动、合力建设30个3000亩以上水稻生产机械化示范区;以重点乡镇、重点村整体推进为主要抓手,建成水稻种植机械化重点乡镇30个;以培育社会化服务主体(大户和合作社)为主攻环节,每年新增各类服务组织50个以上,确保在2012年机插秧服务组织达到300个以上。鼓励农机合作组织采取“一条龙”、“保姆式”服务,探索社会化服务路子,进一步拓展水稻机械化示范区的各项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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