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盱眙县明祖陵镇等4乡镇为淮安市首批信用乡镇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淮安市人民政府文号:淮政发〔2003〕33号
颁布日期:2003-02-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市政府关于公布盱眙县明祖陵镇等4乡镇为淮安市首批信用乡镇的通知

淮政发〔2003〕3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02年,我市加快建设金融安全区创建步伐,在市“信用乡镇”创建试点工作中,盱眙县明祖陵镇等4乡镇领导重视,组织得力,措施扎实,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经市创建金融安全区协调小组考评验收,该4乡镇各项创建指标均达到我市“信用乡镇”规定的标准。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金融安全区创建工作,市政府明确盱眙县明祖陵镇、洪泽县蒋坝镇、金湖县金北镇、楚州区季桥镇为淮安市“信用乡镇”,现予公布。

希望上述乡镇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打造“诚信淮安”,发展淮安经济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OO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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