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新农家新农村建设项目文本》的通知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牡政办发〔2007〕48号
颁布日期:2007-07-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新农家新农村建设项目文本》的通知

牡政办发〔2007〕4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牡丹江市新农家新农村建设项目文本》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七年七月三十日

牡丹江市新农家新农村建设

项目文本

一、项目背景

(一)1994年第三届国际人口与发展大会《行动纲领》提出的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促进生殖健康、提倡优质服务、将人口政策纳入发展规划之中等现代理念逐渐融入国内计划生育实践。2000年联合国千年首脑会议明确了千年发展目标,核心主题还是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消除贫困与增进健康,促进人口资源环境经济社会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要求新时期经济社会切实关注民生、民情、民权,更多关注个人、夫妇和家庭的权益保障和全面发展,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让广大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全方位推进中国的现代化进程。

(三)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性任务及二十字方针–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

(四)牡丹江市十次党代会确立了未来五年奋斗目标:经济发展跃上新台阶、对外开放迈出新步伐、居民收入达到新水平、城市化实现新跨越、改革创新取得新突破、和谐社会得到新发展。要求全市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用工业化理念和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方略推进"三农"工作,使我市成为全省农村经济发展最快、农业产业结构最优、农业科技实力最强、农民生活质量最高、农村社会最和谐的地区之一。

(五)在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新阶段,人口计生部门必须服从并服务于经济社会大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强化公共服务意识,完善公共服务网络,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全面实践"人性关爱、人情关爱、人文关爱"的工作理念,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引导人口合理分布,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立项依据

(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简称《决定》),要求把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部署。

(二)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基本单位和基本组织,家庭的健康发展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前提和基础。计划生育家庭是目前农村社会的主流家庭,新农家建设是新农村建设的基础工程和重要支撑。在解决三农问题、建设新农村的过程中,广大农民家庭普遍存在着"求富裕,求健康,求成材,求保障,求和谐"等发展诉求。新农村建设需要依靠农民和家庭,也要投资农民和家庭。没有农村人口的现代化,就不能实现全面小康与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新农家新农村建设的核心是促进家庭和农民的现代化,农民的参与、教育与培训至关重要。

(三)牡丹江市具备较好的计划生育工作基础,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已达到低生育水平,90年代初全面实现计划生育"三为主"。2001年以来,牡丹江市作为全国计划生育综合改革首批试点,以亲民富民为宗旨全面提升优质服务水平,以改革创新为目标率先建立工作新机制,全市干部群众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发生了根本性转变。2006年,全市人口出生率为6.24‰,人口自增率为2.60‰;全市生育符合政策率97.94%;总和生育率1.2左右,出生人口性别比107.7,综合节育率88.53%;连续第17年完成与省政府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状一档指标,所属六县市全部进入国家(2个)或省级(4个)优质服务先进县行列。

三、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决定》精神为指针,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立足农村计划生育家庭,依托政府和社会资源,拓展人口计生公共服务网络,整合有利于家庭发展的经济社会政策,充分发挥综合治理部门职能作用,联手互动,多方促进,培育新农民,创建新农家,形成新风尚,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同时,有效推进新农村建设。

四、战略规划

(一)概念。“计划生育新农家"指婚育文明率先、走向富裕率先、健康增进率先、综合保障率先、民主和谐率先的农村"五个率先"家庭。

1、婚育文明率先。主动学习宣传人口计生相关知识,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价值观念、婚育观念和生活观念;自觉履行计划生育社会义务和公民义务,家庭成员计划生育活动参与率100%;重视孩子在不同时期的素质培育,杜绝出生缺陷,实现成人成材。

2、走向富裕率先。注重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可持续发展,热心学习科技文化知识,生产能力居于当地较高水平;家庭成员掌握二项以上致富技能或门路,收入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和高于当地中等以上水平;在自家生活宽裕的同时,能够主动帮带其他家庭致富奔小康。

3、健康增进率先。生活方式科学、文明,生活环境整洁、卫生;家庭成员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较高,在整个生命周期中注重生殖健康、躯体健康和精神健康;支持并配合人口计生、卫生、文化、科技等部门工作,家庭成员具备良好的社会适应性。

4、综合保障率先。支持并参与各级政府建立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的实施,自觉参加有利于家庭生活保障的各类保险,家庭抵御风险能力全面增强。

5、民主和谐率先。强调家庭和社会双向责任和义务关系,带头维护家庭成员基本人权和计划生育权益;关注家庭和村委的民主建设,鼓励家庭成员参与村民自治、新农村建设等公共事务;遵纪守法,公正诚信,尊老爱幼,睦邻友好,形成平等、民主、和谐的家庭氛围、村民关系和社区环境。

(二)预期。围绕人的全面发展,以家庭需求为导向,逐步增强科技致富能力、身心强健能力、管理创新能力、风险规避能力和人际和谐能力,提升农村家庭特别是计划生育家庭生育、生命、生活质量,保证生育文明、权利保障、生产发展和福利改善,使其成为富裕家庭、健康家庭、文明家庭、和谐家庭,成为新农村事业建设者和发展成果共享者,实现计划生育与人类发展共赢、家庭发展和社会发展双赢。

(三)架构。明确实施主体、发展路径和促进方式,保证新农家新农村建设顺利开展、富有成效。

1、实施主体。各级政府、人口计生和综合治理相关部门,各村委会,农民家庭。

2、发展路径。建设现代生育文化,提升家庭致富能力,增进农民身心健康,落实奖扶政策、提高商业保险率,创建民主和谐家园。

3、促进方式。以活动为载体,实行项目运作,通过"KIC"计划、生产生活、生殖健康、综合保障和民主和谐"五个促进”,加快实现农民家庭"五个率先"目标。

五、项目设计

新农家新农村建设项目依托并承载五个相互联系的子项目,整体联动,同步推进。

(一)“KIC"计划促进子项目。倡导自尊自强、爱国爱家的民族精神,构建男女平等、共同发展的社会性别,树立健康、忠诚、和谐的家庭意识,传播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提升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增强农家的社会适应能力。

(二)生产生活促进子项目。提升农民家庭的致富能力、福利水平和生活质量,优先支持和帮扶实行计划生育的农民家庭,带动其他家庭实行计划生育并脱贫致富。

(三)生殖健康促进子项目。改善农民家庭健康状况,提高农民健康水平,保护和发展农村生产力。

(四)综合保障促进子项目。增强农家规避风险能力,让更多农村家庭特别是计划生育家庭进入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五)民主和谐促进子项目。持续推进和完善权利与义务统一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维护农民生育权、参与权、话语权、监督权和决策权,营造民主和谐的家庭氛围和村居环境,创建计划生育和谐家庭。

六、行动安排

(一)项目周期

2007年5月至2010年12月。

(二)年度计划

1、2007年5月至2008年5月为项目启动年。

(1)年度目标:启动项目村达到全市行政村总数的30%以上;启动项目家庭达到启动项目村家庭总数的50%以上。

(2)工作重点:指导试点县(市)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制定《牡丹江市新农家新农村建设项目文本》;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开展多层面、全方位的宣传动员,围绕五个子项目推进落实。

(3)初期评估:结合年终考评,检验项目启动情况。

2、2008年6月初2009年6月为项目拓展年。

(1)年度目标:新农家创建活动行政村参与率100%;新农家创建活动家庭参与率80%以上;

(2)工作重点:听取群众意见,及时纠正工作偏差;整合成果,提高项目效能;协调推进,全面落实。

(3)中期评估:适时召开全市新农家新农村建设项目评估论证会议。

3、2009年7月至2010年12月为项目深化年。

第一阶段:2009年7月至2010年7月。

(1)年度目标:全市达到五个率先标准的农村家庭10%以上,达到三个率先以上标准的农村家庭30%以上;有效促进新农村建设提档升级;群众满意率90%以上。

(2)工作重点:丰富项目内容,使之更加贴近农村、贴近农民生活;开拓创新,形式多样,各县(市)区形成自身特色;注意积累资料,为终期评估做好准备。

第二阶段:2010年8月至12月。

终期评估,总结经验,表彰先进。

(三)项目推进

1、推进原则: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依托县乡,面向家庭;自主创新,突出特色;因地制宜,示范带动;统一规划,分类指导;项目运作,科学评估。

2、推进方式:市指导,县(市、区)运作,乡(镇)开展,村实施,户落实。

3、推进流程:基线调查→项目培训→项目启动→项目展开→中期评估→偏差修复→质量提升→绩效评估。

七、项目评估

(一)评估宗旨。对于目标完成情况、项目过程、管理和服务、综合效益等进行全面监测和评估,确保项目实施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评估原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收集、分析与项目活动进展情况有关的信息,为提高项目执行水平及相关决策服务。

(三)评估方法

1、定性方法和定量方法结合

(1)定性方法:观看项目实施中形成的资料(照片、录像、纪要),查阅活动开展的文献记录,开展由目标人群参加的工作汇报、小组座谈、个人深访、现场观察、入户访谈等。

(2)定量方法: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对项目的目标人群进行随机抽样,匿名收集资料,了解项目的各项目标完成情况,包括评价各种指标如知识知晓率、态度转变率、行为形成率等。

2、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结合

(1)中期评估:在项目开展一年后,由项目领导小组及专家进行中期评估,以评价新农家新农村建设子项目对目标人群知识、态度、行为的直接影响及程度,发现问题,提出可行的解决策略。

(2)终期评估:在项目结束时,从项目管理者、计生技术服务人员及目标人群多角度进行项目内部评估与外部评估,以评价新农家新农村建设预期是否实现。

3、自我评估与外部评估结合

自我评估可以促进各县(市)区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的外部评估可以更加客观、中性地看待问题,保证观察的准确性,确保发现问题及时,有利于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

附件:1.新农家新农村建设—-“KIC计划"促进项目文本

2.新农家新农村建设—-民主和谐促进项目文本

3.新农家新农村建设—-生殖健康促进项目文本

4.新农家新农村建设—-生产生活促进项目文本

5.新农家新农村建设—-综合保障促进项目文本

附件1

新农家新农村建设—-

“KIC计划"促进项目文本

一、项目背景

新农村建设是统筹解决中国人口问题的新机遇和新途径,中央《决定》要求利用网络优势把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之中。

现代生育文化建设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全市持续开展的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KIC计划、和谐发展示范区建设,为学习计生科普知识、转变婚育观念、形成健康习俗发挥了重要作用。

新农家建设引导农民在建设家园中实现日益增长的求知、求富、求美、求乐需求,促使广大农民家庭从根本上转变价值观念、生活观念、婚育观念。

二、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新农家新农村"项目建设为依托,以培育"婚育文明率先"家庭为目标,通过学习宣传婚育、生殖保健、独生子女成材教育等知识,弘扬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形成团结互助、平等友爱、融洽和谐、健康文明的社会风尚。

(二)项目原则

1、坚持部门协调齐抓共教的原则。

2、坚持贴近群众按需施教的原则。

3、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

三、项目目标

(一)总体目标

继续推行"KIC计划”,确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和生活观,促进男女社会性别平等,计划生育家庭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有效提升,学习型、创业型、和谐型家庭形成规模。

(二)阶段目标

项目启动年目标:

1、项目启动村参与活动家庭达50%以上。

2、在每个项目启动村培养"婚育文明率先"示范户10户。

项目拓展年目标:

1、全市农村参与活动家庭达80%以上。

2、“婚育文明率先"家庭达5000户。

项目深化年目标:

1、全市农村参与活动家庭达90%以上。

2、“婚育文明率先"家庭达8000户以上。

四、项目实施

依托各级人口学校、人口文化科技大院、媒体网络宣传阵地等,采取教育培训、文化活动、示范带动等形式,全面营造争做婚育新风宣传员、争做"婚育文明率先"户、争做新农村建设带头人的社会氛围。

(一)教育培训

1、定期、分类开展面对面教育,有针对性地传授人口健康知识及优生、优育、优教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防止性病、艾滋病传播。

2、按不同人群发放入户宣传品、智囊袋。

3、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手段,通过新媒体(互联网络、远程教育网络)促使农户接受新知识、新观念、新习俗。

4、在开展和谐发展示范区建设活动中引导群众确立绿色消费理念,崇尚自然,注重生态保护,实现"生育文明"与"生态文明"的有机结合。

(二)文化活动

1、创新开展年度主题活动。2007年:人口素质与独生子女教育;2008年:婚育道德与家庭幸福;2009年:生殖健康与生命质量;2010年:生育文明与和谐社会。

2、整合村"四支队伍”,组建"新风文艺演出队、面对面教育宣讲队、生殖健康服务队”,为农家送知识、送温暖、送政策、送健康。

3、扩大农村人口文化科技大院覆盖面,使之成为"知识普及、技能培训、文化娱乐、计生服务"四位一体的群众文化活动场所。

4、建立"农家书屋”,培养农民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生活方式,鼓励农户订阅报刊,组织开展读书活动。

5、开展"关爱女孩”、“生育关怀”、“计生留守家庭人文关怀"主题活动,形成有利于女孩成长和计划生育光荣的舆论环境。

(三)示范带动

1、开办农民讲坛进行自我教育。让农民讲自己或身边事、谈尊老爱幼理、传优生优育经。

2、抓典型树样板。开展评选"好婆媳”、“好父母”、“好孩子”、“好邻里"等活动。

3、走出去,请进来。宣传婚育文明示范户事迹,交流创建经验,加快"新农家新农村"建设进程。

五、项目评估

(一)评估方法

1、与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年度考核、星级村验收、和谐发展示范村验收等项工作有机结合。

2、采取随机抽样调查、群众座谈、入户问卷、查看文图资料等形式。

3、搞好过程评估和效果评估,在定性与定量的考核中正确分析工作推进的实际效果。

(二)评估内容

1、县级项目实施计划的可行性与科学性;相关部门参与的效果。

2、人口文化阵地开展节日、纪念日大型社会宣传活动的次数和效果;群众参与率;活动开展开拓创新性。

3、群众对生殖保健知识、“三优"知识、人口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知识的参学率、接受率。群众生育观念的转变、满意率、计划生育相关指标完成情况。

附件2

新农家新农村建设—-

民主和谐促进项目文本

一、项目背景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决策,其中"管理民主"这一目标体现了我国政府对提升农村基层民主、平等与和谐的高度关切和重视。和谐社会需要和谐家庭,新型农村需要新型家庭,平等民主的新家庭是新农村建设的基石。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织部分,需要与时俱进,从控制人口数量为主向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转变,关注民生、民情、民权,更多关注个人、夫妇和家庭的权益保障和全面发展,积极倡导家庭和村居的民主建设,尊重村民民主参与计划生育的基本权利,强调家庭和社会双向的责任和义务关系,促进农村人口的健康发展、农民家庭的幸福小康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我市的人口和计生工作具备良好的工作基础,目前全市共有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村734个,占村总数的84%,计划生育星级服务村342个,占村民自治村的47%,村及村民满意率较高。

二、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村级为平台,以家庭为主体,以人的全面发展为出发点,确立群众的计划生育主人翁地位,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开展优质服务,规范基层基础,稳定低生育水平,推进和完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全面提高育龄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培育新农民,创建新家庭,发展新农村,树立新风尚。

(二)原则

1、依法原则:计划生育民主建设的开展和推进,必须在法制的轨道上运行,依法建章、依章建制,依制治村。

2、民主原则:建立并不断完善计划生育民主机制,保障村民在计划生育中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3、求实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循序渐进,不断提高民主建设的水平。

4、创新原则:尊重事物的发展规律,尊重村民的首创精神,解放思想,积极探索,大胆推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三、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积极倡导家庭和村居的民主建设,继续推进和完善权利与义务统一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深化"计划生育星级服务村"建设活动,维护农民生育权、参与权、话语权、监督权和决策权,提高其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民主参与民主监督能力,营造民主、平等、和谐的家庭氛围和村居环境,创建计划生育民主和谐家庭。

(二)阶段目标

项目启动年目标:

1、“民主和谐率先"家庭达到启动项目村参与家庭的20%;

2、星级村达村民自治村的60%。

项目拓展年目标:

1、“民主和谐率先"家庭达到全市农民家庭的30%;

2、星级村达村民自治村的70%。

项目深化年目标:

1、“民主和谐率先"家庭达到全市农民家庭的50%;

2、星级村达村民自治村的75%。

四、项目实施

(一)提高村民的民主意识

1、发出倡议书。号召家庭和村委积极参与新农家新农村建设活动,了解活动的意义目的、内涵、要求及活动倡导民主建设的主要内容,使此项活动家喻户晓。

2、印制、发放宣传品或利用宣传板、黑板报、公示栏、村广播电视等宣传工具,宣传新农家新农村建设活动的内容和新农家实现"民主和谐率先"的具体要求,明确参与活动的方式方法,提高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3、节假日、纪念日、农闲时开展形式多样的集中宣传活动,扩大宣传力和影响面,营造创建计划生育民主和谐家庭和村居的良好氛围。

4、组织村民学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婚姻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教育村民知法懂法、遵纪守法,增强民主意识、法制意识和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二)倡导民主、平等、和谐的家庭生活新风尚

1、结合婚育新风进万家、KIC计划等活动,在家庭中树立男女平等、健康、忠诚、民主、和谐的意识,传播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

2、以培训、座谈、召开议事会、联谊会等多种形式,提高村民文化素质,增强文明意识,美化环境,移风易俗。

3、成立民事调解小组,建立和谐的干群关系、邻里关系、家庭关系。

(三)保障村民享有生殖健康和计划生育服务的权利

1、全面推进"生育关怀行动"项目,实施"五关怀”(关怀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关怀育龄群众生殖健康、关怀女孩、关怀独生子女、关怀基层计生工作者)。

2、依法规范生育行为,充分尊重村民的生育自主权,树立人文计生、和谐计生、幸福计生的良好形象。

3、全力普及避孕节育知情选择。

(四)完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民主机制

1、完善民主选举机制。依法民主选举计划生育村民自治领导小组。

2、完善民主决策机制。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讨论、决策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的计划生育事项。

3、完善民主管理机制。

(1)村民参与制定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计划生育村规民约》,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2)建立村民小组例会制度。收集并及时反映育龄家庭需求和村民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4、完善民主监督机制。

(1)实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制度,接受村民监督。

(2)开展村民"三评"活动。一是对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的评议;二是对村计生服务工作的评议;三是对村规民约履行情况的自我评价。

(3)村民参与对村委会主要成员和计生干部的绩效考评。

5、村计生协会充分发挥会员小组、会员联系户的活动网络和会员带头的作用,积极参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整体工作,形成"两委负总责,村居搞自治,协会做骨干,群众当主人"的管理模式。

(五)以开展"星级服务村"创建活动,促进村民自治,促进家庭民主和谐。

五、项目评估

(一)评估方法:一是定性方法和定量方法结合;二是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结合;三是自我评估与外部评估结合。

(二)评估内容:

评估指标评估内容评估方式

标村民自治章程和计划生育村规民约的内容查看档案,了解群众意见

计划生育事项村务公开查看档案,活动记录,走访了解

计划生育民主制度的建立查看档案

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计划生育工作的程度查看活动记录,听汇报,问卷调查,走访了解

群众当家作主的满意度、政策知晓度问卷调查,走访了解

村民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的自愿性走访了解、听汇报,座谈

参加培训的人数查看档案、照片、录像和活动记录,问卷调查,走访了解

培训的内容与质量

宣传材料的数量和质量

村民自主决定生育的程度问卷调查,走访了解

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情况问卷调查,随机调查

接受生殖健康服务情况,知识认知情况问卷调查,随机调查

村民主信箱和民意公开栏设立情况实地查看,不定期抽查

民事调解机制查看活动记录,走访了解

村民生育观念的变化实地调查了解、听汇报、座谈

村民生活习俗的变化

标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格村比例年度考核分别达80%、85%、90%

计划生育星级服务村占村民自治村比例年度考核分别达60%、70%、75%

县级、乡级初信初访结案率达95%以上查看档案和活动记录

妇女在村两委、村民代表大会中比例达20%以上查看会议和活动记录、照片录像,走访了解

参加换届选举、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等公共事务妇女比例达50%以上查看会议、活动记录、照片录像,走访了解

村民参与公益事业的覆盖比例50%听汇报、查看活动记录、意愿调查

附件3

新农家新农村建设—-

生殖健康促进项目文本

一、项目背景

我国政府已将提高全民生殖健康水平列入了中国计划生育纲要。农业人口多是我国国情,只有发展好农村经济,建设好农民家庭,提高农民健康水平,才能保证实现2010年育龄夫妇享有基本生殖保健服务的目标。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强调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变人口压力为人力资源优势,为经济发展提供持久力。国家人口计生委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提出了贯彻中央《决定》精神,加强全民健康促进工作的要求。

多年来人口计生部门针对广大农民对生存环境、生活质量和健康服务的需求,开展了一系列生殖健康服务,在此基础上通过项目推进,可进一步发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潜在优势,促进农村育龄夫妇健康水平有效提升。

二、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群众需求为出发点,以生殖健康为切入点,以家庭发展为落脚点,改善农民家庭健康状况,促进农村生产力的发展,保障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二)项目原则

1、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和关注农村育龄群众生育节育的知情权、选择权和获得权,提高育龄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

2、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以科学管理为基础,以优质服务为依托,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更趋向文明、科学。

3、分类指导、循序渐进的原则。加强基层指导,扎实推进,体现多层次、多样化、科学严谨、优质高效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4、整合资源、优势互补的原则。发挥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和卫生医疗机构的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努力使农村家庭育龄夫妇享有基本生殖保健服务。

三、项目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生殖健康促进项目的实施,为广大农民提供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服务,在农村建立和完善科学、规范的服务制度,增强农民群众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提高广大农民的健康水平。使农民家庭健康状况得到有效改善,保护和发展农村生产力。

(二)阶段目标

1、项目启动年目标:

按标准完成20个中心乡镇服务站建设,充分发挥中心乡镇服务站的带动和辐射功能。

(1)村服务室达标率80%以上;

(2)健康教育普及率80%以上;

(3)生殖系统疾病普查率90%、普治率85%以上;

(4)出生缺陷干预率50%以上;

(5)男性生殖保健参与率50%以上;

(6)知情选择准确率80%以上。

2、项目拓展年目标:

(1)村服务室达标率90%以上;

(2)健康教育普及率90%以上;

(3)生殖系统疾病普查率95%、普治率90%以上;

(4)出生缺陷干预率55%以上;

(5)男性生殖保健参与率70%以上;

(6)知情选择准确率85%以上。

3、项目深化年目标:

(1)村服务室达标率95%以上;

(2)健康教育普及率95%以上;

(3)生殖系统疾病普查率98%、普治率95%以上;

(4)出生缺陷干预率80%以上;

(5)男性生殖保健参与率80%以上;

(6)知情选择准确率90%以上。

四、项目实施

(一)村服务室按标准建设,发挥生殖健康促进阵地作用,建立生殖健康检诊绿色通道,农村家庭生殖健康服务达到"三到户”,即生殖健康知识宣传到户;健康检诊服务到户;优质服务深入到户。

(二)通过专业知识培训班、到各级医疗机构进修学习、请专家专题讲座、岗位练兵比武等形式,对技术服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咨询指导、孕期保健及优生咨询指导、避孕节育知识和准确知情选择指导、生殖系统疾病的预防和治疗、优生检测和检验技术等培训。

(三)坚持分类服务制度和健康检诊服务。针对健康期、患病期、落实避孕措施期和孕产期四类人群不同需求,提供人性化、个性化服务。服务对象拓展到退出育龄期的老年人群,提高农村群众健康水平。

(四)开展普查普治工作。每季为重点服务人群进行普查普治服务,发现疑难病例转诊治疗,提高治愈率。

(五)持续开展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采取面对面授课和个性化咨询、指导等多种形式,使群众了解避孕节育知识和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内容,双向知情选择避孕方法,满足群众的生殖健康需求。

(六)项目启动乡服务站设立男性咨询门诊和咨询电话,为男性群众提供健康咨询服务,提高男性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参与率、接受率及健康水平。

(七)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重点做好出生缺陷一、二级预防。

一级预防:

(1)实施孕前优生指导,普及婚前、孕前保健知识。

(2)对婚龄青年和新婚夫妇开展预防出生缺陷知识教育,有针对性的进行遗传咨询、优生指导。

(3)指导婚前进行医学检查,禁止近亲结婚,避免出生缺陷的高发风险。

(4)帮助待孕妇女选择最佳生育年龄和最佳受孕时机。

(5)对准备妊娠的妇女,进行常规优生检测,指导孕前3个月和孕期服用孕妇营养素。

二级预防:为孕产期妇女提供优质服务。加强孕期指导,定期进行产前检查,孕中期进行常规B超检查,及时发现胎儿畸形。对有遗传史和高风险人群,进行产前诊断筛查,指导住院分娩,降低难产发生率,避免因分娩造成的残疾儿出生。

五、项目评估

(一)评估的方法

1、根据项目阶段目标和项目实施前的基线调查进行对比,实行数字对比评估。

2、采取入户调查和群众座谈的方式进行效果评估。

3、采用实地勘察、技术人员模拟操作,进行服务设施和服务能力质量评估。

(二)评估内容

1、对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服务质量、服务设施设备运行情况、技术服务人员服务能力和素质、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情况、技术人员提供服务范围和咨询能力进行具体的质量运行分析。

2、从服务人群和农村家庭变化的情况进行评估。主要是看农村育龄群众对健康知识掌握程度、健康意识和生活方式的形成,生殖系统感染发病率和出生缺陷发病率降低情况及男性健康促进、农村家庭卫生习惯改变等情况。

附件4

新农家新农村建设—-

生产生活促进项目文本

一、项目背景

2003年4月,牡丹江市人口计生委依据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任务,出台了《牡丹江市人口和计划生育21世纪全面小康促进计划》。经过四年多的运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对控制我市人口增长,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村人口素质,转变农民的婚育观念,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2006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实施"新农村新家庭计划”。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省相关文件精神,牡丹江市启动"新农家新农村建设项目”,并以五个子项目形式推进,而《致富奔小康项目》作为其基础项目,将与其它四个子项目形成"五轮驱动”,强力推进总项目目标的实现。

二、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按照《牡丹江市新农家新农村建设项目文本》的要求,坚持以计生家庭为主体,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组织相关部门制定并落实有利于计生家庭的优先优惠、减免、帮扶、救助等政策,为计生家庭提供生产信息、能力培训、生产资金等各种有效服务,帮助计生家庭发展生产,增加收入,转变观念,树立新风,走少生快富、文明幸福之路。

(二)原则

1、部门配合的原则。各齐抓共管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合作,共同为计生家庭致富奔小康提供支持。

2、分类指导的原则。针对不同户型,采取不同措施。救助户以扶贫解困为主,帮扶户以落实项目为主,带动户以提高致富能力为主,示范户以扩大生产规模为主等。普通户以落实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措施为主。

3、滚动发展的原则。按照脱贫速度和富裕程度,实行救助户、帮扶户、带动户依次提档升级,扩大示范户数量。

三、项目目标

(一)项目启动年目标

1、项目启动村5%的农户率先致富。

2、20%的救助户脱贫,30%帮扶户脱贫,带动户、示范户比上一年增加5%。

(二)项目拓展年目标

1、全市10%的农户率先致富。

2、40%的救助户脱贫,50%的帮扶户脱贫,带动户、示范户比上一年增加10%。

(三)项目深化年目标

1、全市30%的农户率先致富。

2、2010年末,50%的救助户脱贫,70%的帮扶户脱贫,带动户、示范户比上一年增加15%。

四、项目实施

致富奔小康项目将围绕政策落实、资金投入、项目带动、扶贫救助、技术培训、信息服务等内容开展相关活动。

(一)落实优先优惠政策

对计生家庭在涉农资金、项目、扶贫救济、提供生产场所、提供新技术和新品种等方面优先照顾;在就医、防疫、国有或集体资源有偿使用等方面给予优惠。

(二)开展致富技能培训

利用人口学校和人口文化大院为计生家庭提供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等方面的免费技能培训,使其掌握2门以上致富技术。

(三)提供致富信息

利用现代传媒和网络服务系统,向广大农户传播科技致富信息、农产品市场信息、劳动力供需信息和计生科技知识。发放种植、养殖、加工、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等方面的宣传资料。

(四)引导广大农户勤劳致富和科技致富,大力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流通业等,最大限度地挖掘发展生产和家庭潜能。

(五)引导富余劳动力有序流动

帮助计生家庭的富余劳动力解决进城务工、出国做劳务等问题,为其增加收入创造条件。

五、项目评估

(一)评估方法

采取定性和定量评估相结合的方法,一年一评估,三年一验收。

(二)评估内容

1、对县(市)区工作评估内容:

(1)领导重视程度。

(2)各相关部门优先优惠政策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3)计生家庭享受政策、帮扶和增收致富情况。

(4)计生家庭对帮扶工作的满意程度。

(5)基础档案管理情况。

2、对"走向富裕率先户"的评估内容:

(1)家庭人均年收入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和当地中等收入水平以上。

(2)房屋实现砖瓦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25平方米以上。

(3)恩格尔系数为35.5%以下。

(4)年人均文化生活服务支出占年纯收入的10%。

附件5

新农家新农村建设—-

综合保障促进项目文本

一、项目背景

目前,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健全,政府对农民面临生活贫困、老年生活等保障支持力不强。农民对自己人身及财产安全出现意外时抗风险能力弱。因此,加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既是农村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又是广大村民的迫切需求。新农村建设目标的提出,要求各级政府充分发挥主导作用,推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各职能部门积极参与,帮助村民降低生产、生活和生育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保障村民的基本生活,提高农民家庭自我发展能力,增强生活的安全感,维护农村的社会稳定,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全面进步。

中央《决定》中提出的"农村要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制度",为商业保险参与建立计划生育养老保险制度开辟了广阔空间。建立以政策性保障为基础,商业保险为主体,其他保障形式为补充的综合保障体系,提高农村社会保障的一条有效途径。

二、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为指导,以增强农村家庭规避风险能力为目标,以建设保障有力的计划生育新农家为重点,让更多的农村家庭特别是计划生育家庭进入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农村稳定和谐。

(二)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政策支持、市场运作、农民自愿受益、群众受益的原则。

三、项目目标

(一)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象确认率、资金发放率100%。

(二)项目期末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参保率达60%以上。

四、项目实施

(一)探索和建立符合实际的社会保障机制

1、认真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政策性保障制度

(1)继续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2)推进农村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困难扶助制度的建立。

(3)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关于奖励优惠政策的规定。

2、建立和完善劳动、民政、卫生等部门的政策性保障机制

(1)建立完善农村基本养老保障制度。

(2)建立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3)建立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3、探索建立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制度

(1)建立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制度。

(2)建立计划生育手术保险制度。

(3)建立独生子女保险制度。

(二)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社会保障体系

1、发挥政府职能部门在建立社会保障机制中的主导作用,综合治理、形成合力。

(1)以政府奖励、社会救助、扶贫开发等为主要形式,对计划生育家庭实行政策性补偿和社会保障。

(2)科学确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筹措资金,保证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按时足额发放。

(3)在实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对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优惠,防止计生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2、加强对计划生育系列保险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引导

(1)人口和计生部门与保险公司积极配合,合理制定方案、确定参保人群、保障范围、保费分担比例、运行方式,为业务开展奠定基础。

(2)在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和双女户中开展养老、子女安康、生育保险、计划生育手术保险,逐步扩大医疗保险、伤残保险和失业保险等业务。

(3)组织村民学习保险知识,鼓励村民有选择地参加商业保险,提高风险意识和保险意识,促进农民家庭保险保障水平的提高。

(4)积极扩大政策性保险试点范围,各级财政对计划生育家庭参加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尽可能地给予保费补贴等各项支持。

(三)深入宣传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和计划生育系列保险的主要内容和现实意义,使村民明白自己应享有社会保障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的权利,更好地履行义务和维护权利。

(四)计生协会发挥带头、宣传、服务、监督、交流的职能作用,维护村民的利益,保障村民的权利,促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五、项目评估

(一)评估方法

1、听取开展项目工作以来的情况;

2、查看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各种资料、档案;

3、入户走访,随机调查,了解项目进展情况。

(二)评估内容

1、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象确认率和资金发放情况;

2、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困难扶助情况;

3、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参保率情况。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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