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佳木斯市俄罗斯中国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7-03-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关于印发佳木斯市俄罗斯中国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佳政办发〔2007〕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驻佳中省直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佳木斯市俄罗斯中国年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佳木斯市俄罗斯中国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俄两国元首做出的互办“国家年”的决定,深化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推动中俄地方间的交流与合作,加快我市对俄经贸科技合作战略升级,切实组织开展好“中国年”活动,根据黑龙江省俄罗斯“中国年”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持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的方针,认真开展丰富多彩的佳木斯“中国年”活动,充分展示全市对俄经贸科技合作取得的新成就,推动对俄经贸科技合作战略升级,促进我市与俄罗斯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积极构筑和平稳定的国际环境、睦邻友好的周边环境、平等互利的合作环境、客观友善的舆论环境,努力实现双边共赢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巩固周边,发展腹地”,“经贸活动为主,其他活动为辅”,“讲求实效,提升水平”等四项基本原则,突出我市优势和特色,广泛开展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和体育等方面系列活动,全面推动对俄经贸科技合作战略升级。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了佳木斯市中俄“国家年”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李海涛担任,副组长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孙喆,市长助理、市政府秘书长王永海担任。佳木斯中俄“国家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外事办公室。

四、活动项目及安排

(一)参加莫斯科“黑龙江活动周”活动。

活动时间:2007年4月。

活动地点:莫斯科。

活动内容:

1、参加中国国家展黑龙江展活动。

2、参加黑龙江周经贸活动开幕式暨第十八届“哈洽会”及投资贸易推介会。

3、参加中俄科技合作项目推介会。

负责单位:市外事办、市商务局

(二)举办佳木斯市对俄远东地区农机展销会。

活动时间:2007年3月。

活动地点:佳木斯。

活动内容:邀请俄远东地区农机销售商到我市参加“佳木斯市对俄远东地区农机展销会”

负责单位:商务局。

(三)参加犹太自治州黑龙江省经贸周活动。

活动时间:2007年4月。

活动地点:犹太自治州。

活动内容:组织我市优秀企业参加经贸周的各项活动。

负责单位:市商务局。

(四)参加哈巴边区“黑龙江活动日”。

活动时间:2007年5月。

活动地点:哈巴罗夫斯克市。

活动内容:落实哈巴边区“黑龙江活动日”佳木斯市政府负责参与承办并组织的各项的活动。

负责单位:市商务局、市政府驻哈巴办事处。

(五)举办佳木斯康博医用设备有限公司与哈巴市铁路医院合作签约仪式

活动时间:2007年5月。

活动地点:哈巴罗夫斯克市。

活动内容:佳木斯康博医用设备有限公司与哈巴市铁路医院在哈巴市举行签约仪式,由市领导率代表团参加签约仪式。

负责单位:市商务局。

(六)佳木斯市政府代表团出访俄远东三城。

活动时间:2007年6月。

活动地点:犹太自治州、哈巴罗夫斯克市、阿穆尔共青城市。

活动内容:

1、举行政府间工作会谈。

2、参加俄阿穆尔共青城市建市75周年庆祝活动。

负责单位:市外事办。

(七)邀请俄远东四城政府代表访问佳木斯并参加“哈洽会”

活动时间:2007年6月。

活动地点:哈尔滨市。

活动内容:邀请俄远东四城政府代表团来我市访问,并参加“哈洽会”。

负责单位:市外事办。

(八)赴阿穆尔共青城市参加俄罗斯“中国年”开幕式并举办佳木斯“文化周”活动。

活动时间:2007年7月。

活动地点:阿穆尔共青城市。

活动内容:

1、举办庆祝俄罗斯“中国年”暨佳木斯-共青城缔结友好城市13周年文艺晚会。

2、参加佳木斯市赠送共青城市的纪念雕塑剪彩仪式。

3、举办厨艺展。

4、举办摄影绘画艺术展。

5、组织新闻媒体采访交流活动。

负责单位:市外事办、市委外宣办、市文化局、市商务局、市文联。

(九)举办“中俄中小学生夏令营”活动。

活动时间:2007年7月。

活动地点:犹太自治州、阿穆尔共青城市。

活动内容:组织我市中小学生赴俄参加“中俄中小学生夏令营”活动,举办教育观展、文化观展,开展文体活动。

负责单位:市教育局。

(十)开展中俄友协互访交流活动

活动时间:2007年7、8月。

活动地点:犹太自治州、哈巴罗夫斯克市。

活动内容:佳木斯友协与俄犹太自治州、哈巴罗夫斯克市友协开展互访交流活动。

负责单位:对外友协。

(十一)开展中俄教师互访交流活动。

活动时间:2007年7、8月。

活动地点:俄罗斯。

活动内容:佳木斯大学与俄远东国立人文社会科学院组织开展教师互访交流活动。

负责单位:佳木斯大学

(十二)邀请俄远东四城政府代表访问佳木斯并参加“三江国际旅游节”。

活动时间:2007年8月。

活动地点:佳木斯市。

活动内容:邀请俄远东四城政府代表团来我市访问,举行政府工作会谈并参加“三江国际旅游节”活动。

负责单位:市外事办。

(十三)举办犹太自治州佳木斯商务日。

活动时间:2007年8月。

活动地点:犹太自治州。

活动内容:举办“开放中的佳木斯”佳木斯与俄经贸科技合作图片展及佳木斯-犹太自治州经贸投资与合作对接会。

负责单位:市商务局

(十四)参加阿穆尔共青城市国际话剧节。

活动时间:2007年9月。

活动地点:阿穆尔共青城市。

活动内容:组织我市小学生赴俄阿穆尔共青城市参加《2007童话般的共青城》国际话剧节活动。

负责单位:市外事办、市教育局。

(十五)举办佳木斯大学与俄高校共建孔子学校仪式。

活动时间:2007年10月。

活动地点:伊尔库茨克。

活动内容:在伊尔库茨克国立语言大学举行孔子学院揭牌仪式。

负责单位:佳木斯大学。

(十六)2007年俄罗斯“中国年”活动回顾展。

活动时间:2007年12月。

活动地点:佳木斯市。

活动内容:在各主要新闻媒体对2007年俄罗斯“中国年”活动进行全面宣传报道。

负责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外事办。

五、有关要求

(一)科学组织领导。各县(市)政府及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搞好活动方案的设计及实施,确保各项活动有效开展。要本着勤俭节约、注重实效的原则,科学安排组织各项活动,努力办成赋有新颖性、节俭性、实效性且具一定影响力的活动。

(二)加强协调配合。要着眼大局,积极在佳木斯市中俄“国家年”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各部门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确保各项活动高质量和高效率。

(三)做好宣传报道。要充分利用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及报刊等新闻媒体,加大对“中国年”活动的宣传力度。要对层次较高、规模较大的活动,做好跟踪报道,以扩大影响。

(四)遵守外事纪律。要严格执行外事规章、规定,坚决按照外事活动要求开展各项工作。

延伸阅读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及内容收录工作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及煤炭资源整合工作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南明河保护管理办法〉执法检查中存在问题及责任分解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