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结合“十百千万”干部下基层驻农村进一步加强农村普法教育的通知
关于结合“十百千万”干部下基层驻农村进一步加强农村普法教育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东省肇庆市普法办公室 肇庆市依法治市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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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5-06-2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关于结合“十百千万”干部下基层驻农村进一步加强农村普法教育的通知
各县(市)区基层办、普法办、依法治县(市)区办,各驻村工作组: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主要领导在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发挥“十百千万”驻村干部作用,大力推进农村普法教育的指示精神,市基层办、普法办、依法治市办研究决定,组织“十百千万”驻村干部开展农村普法教育,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上新水平。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农村普法教育与农村固本强基工程有着共同的目标和内在联系,农村干部群众是否懂法守法,不仅关系到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农村依法治理工作进程,也关系到农村固本强基工程的顺利实施。组织“十百千万”驻村干部开展普法教育,一方面是发挥他们长驻农村、贴近群众,既了解农村干部群众对法律知识的需求,也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的优势;另一方面,农村民主法制建设与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相辅相成,将普法教育与农村的固本强基工程结合起来,可以相得益彰。各地要切实领会贯彻好市委主要领导讲话精神,从夯实农村民主法治基础、创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发挥驻村干部作用加强农村普法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住“十百千万”干部下基层驻农村这个契机,将农村普法教育做好做实。各地要将开展农村普法教育活动情况纳入驻村干部工作考核范围经常检查督促;要根据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的实际需要和我市普法工作部署,结合现代公民教育活动的要求,作出总体安排。要结合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以及解决农村“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定期组织驻村干部进行法律培训,提高普法能力;要指导各驻村工作组制定普法教育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完成好每年的普法工作任务。
二、明确任务,扎实推进。“十百千万”驻村干部要将普法工作作为岗位职责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抓好“三查”、“两建”、“一发展”、建设“五好”党支部的同时,抓好普法教育工作。驻村干部开展农村普法的工作任务是:增强村民守法意识,提高村民用法能力,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促进农村依法治理。各驻村工作组要以宪法、民法通则、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婚姻法、义务教育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国务院信访条例及禁毒禁赌等有关法律法规为基本内容,以公民权利义务教育为核心,以村“两委”干部为重点开展普法教育。当前,要着重做好三项工作:
(一)完善普法基础建设。协助村委会落实“六有”,即有村干部负责普法工作,有普法教育计划,有法制教育场所,有法制宣传骨干,有法制宣传栏,有法制书刊专柜。法制宣传栏的内容要定期更新。
(二)落实学法制度。每季度组织一次村“两委”干部学法活动,通过学法提高“两委”干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能力,在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每年给村民上一次法制课,引导村民学习好与农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树立守法意识,提高依法维权能力,懂得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渠道。
(三)配合普法部门做好专项普法工作。积极配合完成“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任务;协助落实村“两委”干部学潮培训及年度学法考试工作;配合普法部门围绕农村中心工作和“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普法活动。
组织“十百千万”驻村干部开展农村普法工作是一项意义深远的系统工程。各县(市)区基层办、普法办、依法治县(市)区办要加强协作,共同抓好落实,大力推动农村普法工作新发展,为创建繁荣活力、文明法治、和谐安康肇庆做出积极贡献。
中共肇庆市委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肇庆市普法办公室
肇庆市依法治市办公室
二○○五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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