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2008年广西科技活动周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桂政办发〔2007〕130号
颁布日期:2007-10-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2008年广西科技活动周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7〕13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区直各委、办、厅、局:

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每年举办一届科技活动周的决定,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定于2008年1月4日至9日在南宁市举办2008年广西科技活动周(以下简称“活动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

提高创新能力,支撑经济发展。

二、内容

(一)举行“2008年广西科技活动周开幕式暨科技表彰奖励大会”,表彰奖励2007年度自治区级以上科技进步奖、金绣球奖、十百千万人才工程奖等奖项。

(二)举办广西新技术新产品交流交易会。2008年1月4日至8日,在广西展览馆举办广西新技术新产品交流交易会,展示我区三轮创新计划的科技成果及国内外新技术、新产品。

(三)开展专题科技活动。组织项目配对洽谈、项目推介会、“八桂先锋行”科技引领新农村建设、职业技能表演、科技人才交流会、科技报告、科普宣传、科技下乡等专题活动。

(四)进行科技宣传。宣传“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学发展观思想;宣传“科教兴桂”和我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以产品创新为核心,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新突破”重大决策;宣传我区实施三轮创新计划、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所取得的成就;宣传为我区科技进步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等。

三、要求

各地级市人民政府,区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抓好活动周的各项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举办一系列活动,提高全民科技意识,激励科技创新,为加快富民兴桂新跨越、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提供科技支撑。

四、其他事项

(一)2008年广西科技活动周筹备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科技厅,联系电话:0771-2093828,2093858。

(二)活动周的具体活动方案由自治区科技厅另行发布。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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