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落实西南出海出境大通道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05-06-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落实西南出海出境大通道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桂政发[2005]22号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交通厅、商务厅、公安厅、信息产业局、通信管理局、物价局,南宁海关,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柳州铁路局,开发银行广西区分行,广西机场管理集团公司,广西地方铁路公司,广西沿海铁路公司:

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落实西南出海出境大通道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项工作在实施过程中,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督促检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五年六月十二日

关于落实西南出海出境大通道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西南出海出境大通道建设有关问题的复函》(发改办交运[2004]1333号),对西南六省区七方提出的有关西南出海出境大通道建设的有关问题作了答复。根据自治区领导同志批示精神,经商有关部门并结合我区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新形势,本着突出重点和可操作的原则,对落实西南出海出境大通道建设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抓住有利时机完善西南出海出境大通道,加快我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自1992年中央明确我区作为西南地区出海大通道以来,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我区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长足发展,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框架已初步形成。随着西部大开发的不断深入,西南地区及我区的经济也在快速发展,特别是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进程的加快、泛珠三角经济圈的逐步形成,我区的交通枢纽地位日益显现,而我区的交通基础设施的规模和水平却远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今后一段时间我区要抓住有利时机,按照进一步建设完善西南出海大通道,构筑连接东盟的国际大通道和通向华南经济中心及华中腹地通道的总体思路,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一)加强与周边省及越南有关方面的沟通、协商,进一步完善我区出省出边出海交通通道规划,参与泛珠三角区域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合作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开展我区与东盟国家交通合作规划,并将规划成果纳入自治区“十一五”规划。此项工作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共同完成。

(二)积极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国家支持,多方筹措资金,加大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具体实施重点为:

1.继续配合国家实施公路国道主干线、西部省际通道建设,结合国家及我区高速公路网规划抓紧建设区内重要经济干线,构筑我区以高速公路为主的公路主骨架。2010年前后,我区与周边国家和毗邻省将建成1条以上高速公路通道(其中与广东的达5条),边境县(市)有1条以上二级公路与越南相连,所有一类口岸及具备条件的二类口岸均有二级公路连接。此项工作由自治区交通厅负责。

2.结合自治区沿海基础设施大会战,加快建成防城港15万吨级、钦州港10万吨级和

北海港(含铁山港)5万吨级航道,完善港口集疏运设施,同时通过招商引资建设一批5~10万吨级及若干个20万吨级的集装箱、散杂货、矿石等码头,提高沿海港口吞吐能力。2010年实现全区沿海港口吞吐能力达8000万吨以上。内河重点抓好右江、西江航运干线的航道整治和航运枢纽工程建设,同时结合红水河水电梯级开发,逐段整治红水河航道。“十二五”期间,实现百色至南宁航段建成三级航道(可通航1000吨级船队),南宁至贵港航段建成二级航道(可通航2000吨级船队),贵港至梧州航段建成一级航道(可通航3000吨级船队),红水河来宾以上航段达到四级标准(可通航500吨级船队),来宾至桂平航段达到三级标准(可通航1000吨级船队)的目标。开展都柳江、柳江航道的前期工作,分段进行整治建设。此项工作由自治区交通厅负责。

3.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与铁道部签订的加快我区铁路建设“一揽子”协议精神,在抓好洛湛铁路(广西段)建设及黔桂铁路、南昆铁路、沿海铁路扩能改造的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动工建设田阳至德保铁路、合浦至河唇铁路、岑溪至罗定铁路,实施湘桂铁路、焦柳铁路、南宁至友谊关铁路及南宁、柳州铁路枢纽扩能改造工程。开展黄(桶)百(色)、贵(州)福(州)、柳(州)肇(庆)、南昆二线等铁路项目的前期工作,争取纳入国家铁路规划适时动工建设。2010年前后,实现我区铁路出省出境通道达9条以上,其中通往广东达3条以上。各线路的通过能力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大大缓解出省通道运能紧张的状况。此项工作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柳州铁路局、广西沿海铁路公司、广西地方铁路公司共同负责。

4.加快推进南宁机场、桂林机场扩建工程前期工作。按满足波音747等大型飞机起降的4E级标准,争取尽快动工建设。在国家规划指导下,适当发展支线机场。此项工作由广西机场管理集团公司负责。

二、进一步健全西南出海通道服务体系,提高通道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

为充分发挥现有西南通道作用,全区交通运输各部门和企业应积极协调增加运力,培育稳定的客货源并提高服务质量;有关政府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主动创造良好运输环境。

(一)在已经开行的防城港、北海港至西南地区铁路集装箱“五定班列”的基础上加大营销力度,争取用l~2年时间使列车开行密度由每周1班增加到每天l班;运输货种由4个货种增加到西南主要进出口货种;覆盖面由直达西南个别城市提高到直达西南主要城市和货物进出口主要大企业;列车类型由集装箱扩至大宗散货。此项工作由柳州铁路局、广西沿海铁路公司负责。

(二)根据全区对外开放及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加大民航市场开发,除采取增加现有航线航班密度、更换机型提高运载能力、积极拓展国际国内航线、在中国-东盟博览会期间适当增开临时包机等措施外,重点向国家民航总局争取开放南宁、桂林机场第五航权,为外国航空公司开发我区航空市场创造条件,争取2005年开通南宁至雅加达、南宁至胡志明市等国际航线。2010年前,争取我区与全国各主要城市、东盟各国的重要城市、日本及韩国的有关城市均有直达航线,并力争开辟1条欧美航线。此项工作由广西机场管理集团公司牵头负责。

(三)继续按照2004年5月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以下简称“治超”)工作的统一部署,在前段工作成效显著的基础上,逐步将工作重点转向扩大治超覆盖面和建立治超工作的长效机制上。用2~3年时间在全区完善治超检查站点,配备必要设备和卸载场地。同时根据“绿色通道”政策出台以来形势的变化,通过制定《广西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实施暂行办法》调整和规范“绿色通道”运输政策,有关建议专题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此项工作由自治区交通厅、公安厅负责。

三、进一步加强口岸设施建设,简化通关手续,促进贸易便利化

各口岸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和配合,最大限度提高口岸工作效率,实现口岸物流、人流畅通。在完善“大通关”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口岸基础设施的规划,并多渠道筹措资金建设。

(一)以完善为中国-东盟博览会服务、客货流量大或增长潜力大的口岸基础设施为重点,开展口岸发展规划工作。通过调查研究,摸清全区口岸基本情况,合理确定口岸的功能定位,以及我区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的需要,研究制订我区口岸发展规划,并上报国务院,争取纳入国家五年口岸开放规划。此项工作由自治区商务厅牵头负责。

(二)按照国务院对实现口岸“大通关”的总体目标要求,进一步完善口岸通关机制。利用中国电子口岸现有资源,建设广西电子口岸,争取在2010年前全面建成使用,形成我区口岸统一、高效、安全的信息服务平台。在规划建设我区电子口岸时,积极探索市场化建设运营方式,做到起点高、投资省。此项工作由自治区商务厅牵头负责。

(三)多渠道筹措口岸建设资金,2005年争取全区主要公路运输口岸设施得到全面改善。在目前实施凭祥友谊关公路运输口岸由交通部门投资建设管理,口岸联检部门进驻办公的试点基础上,向东兴第二口岸、水口口岸推广经验。此项工作由自治区交通厅、商务厅负责。

(四)加强对口岸收费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的口岸收费项目和标准,加大对价格的监督检查力度,杜绝乱收费。此项工作由自治区物价局、商务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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