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分解立项的通知(2007年)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分解立项的通知(2007年)
| 颁布单位:河南省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7-02-2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鹤政办〔2007〕2号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分解立项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李培育市长在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分解立项印发给你们。望各责任单位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奋发进取,拼搏实干,将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并于每季度末以正式公文向市政府报告落实情况(报市政府督查室)。
二○○七年二月二十六日
《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
及责任单位
一、2007年主要经济目标
1.全市生产总值增长15%。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22%。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3.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6%。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5%,其中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0%。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4%。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6.到位市外直接投资超过80亿元、力争90亿元。
责任单位:市招商办
7.外贸出口增长15%。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8.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5.5%。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9.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削减3.8%和4%。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1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2%,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9%。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农业局
11.新增城镇就业3万人。
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2.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以下。
责任单位:市人口计生委
二、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努力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13.加强督促与服务,扎实推进循环经济项目建设。秸秆发电项目5月试运行,电厂二期脱硫项目6月建成,同力水泥余热发电项目8月试运行,鹤煤集团矿井水综合利用项目9月完工,电厂一期脱硫年内试运行,煤层气发电项目年内全部建成。
责任单位:市循环经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展改革委
14.新开工建设年产60万立方米粉煤灰陶粒和40万立方米陶粒混凝土砌块等20个项目。
责任单位:市循环经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展改革委
15.积极谋划推进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废旧物资处理等一批新项目。
责任单位:市循环经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展改革委、环保局、建设局
16.切实抓好16个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建设。支持鹤煤集团、维恩克公司制定整体规划,争取用两年时间建成全国一流的循环经济示范企业。
责任单位:市循环经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展改革委
17.加快推进4个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重点建设区内补链项目,拉长产业链条,强化产业间衔接,金山、六矿初步形成示范区域并发挥效应。
责任单位:市循环经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展改革委
18.把建筑节能、城市节能摆上重要位置,下大力气推进城市循环体系建设,确保取得实质性进展。
责任单位:市循环经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划局、建设局
19.依靠政府和市场的合力,加强与国内研发机构的联系合作,积极筹建循环经济研发机构,使我市循环经济在更高的技术平台上加快发展。
责任单位:市循环经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展改革委
20.着力推进太行全利公司环保节能型电炉炼钢成套装备、正道公司玉米收获机等优势项目,帮助企业引进战略伙伴、融通资金,尽快实现产业化。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企业服务局
21.切实抓好企业节能降耗工作。对重点能耗企业实行节能降耗目标管理。鼓励督促鹤煤集团等40户能耗大户,加快相关技术创新和工艺改造。积极引进节能服务公司,开展合同能源管理试点。建立合理用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加强节能降耗考核。
责任单位:市循环经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展改革委
22.下大力气推进建筑节能。新建居住建筑全面执行节能65%的设计标准,新建公共建筑全面执行节能50%的设计标准。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规划局
23.结合市容市貌整治,综合运用政府支持、政策导向、市场融资等手段,有计划地推进既有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公用事业等节能改造。科学合理地推进浅层地热利用。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24.加快太阳能热水器普及。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25.把推进建筑节能与供热收费政策改革结合起来,加快推进供热体制改革和供热计量收费工作,进一步做好城市集中供热工作。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26.大力推广农业生产节水灌溉。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27.积极推进矿井水再利用和中水回用。
责任单位:市循环经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展改革委
28.认真贯彻、严格执行国家土地法规政策,加强项目用地核实,把有限的建设用地指标用于最急需最关键的项目。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29.在工业集中区大力推广使用多层标准厂房,提高容积率和单位土地面积投资强度。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0.继续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加大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力度。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31.认真落实环境影响评价等制度,使环保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32.继续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33.继续做好卫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34.深化工业污染防治,强力推进山城区化工企业搬迁和其它化工企业整治,对3家污染严重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对鹤煤集团、万和发电等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山城区政府
35.淇滨污水处理厂竣工,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市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和浚县、淇县生活垃圾处理场建成投用。采取加强污水和垃圾处理费征收、严格在线监控等措施,保证污水、垃圾处理企业的正常运行。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环保局、卫生局,浚县政府、淇县政府
36.抓好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试点工作。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37.加快编制太行山生态保护规划,推进浅山生态绿化建设,积极谋划推进城市周边和市区、城镇建成区适宜地段的生态建设,完成人工造林8万亩以上。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各县区政府
38.加大淇河生态保护力度和沿岸绿化、景观建设,加快打造生态休闲长廊。
责任单位:市淇河生态保护与开发办公室
三、继续推进招商引资和大项目建设,进一步增强经济实力和发展后劲
39.围绕重点产业发展,力争60万吨甲醇、绿色包装、20万吨肉食加工、陶瓷系列产品加工、金属镁深加工等项目招商引资取得实质进展,确保引进项目规模和质量有更大提高。
责任单位:市招商办、商务局、发展改革委、畜牧局
40.各县区、市直主要招商引资部门年内力争各引进1个以上投资超5亿元的项目,全市力争引进2个以上投资超10亿元的项目。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招商办、发展改革委、商务局、企业服务局
41.进一步完善招商引资综合考评办法。
责任单位:市招商办
42.加大对在谈重点项目的跟踪落实,加强对落地项目投资建设情况的督促检查,努力帮助建成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更好地发挥企业的招商引资主体作用,提高以商招商水平。
责任单位:市招商办、企业服务局,各县区政府
43.积极参加第二届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等招商活动,高水平筹办中国(鹤壁)绿色包装产业发展研讨会、中国汽车配件产业论坛,利用建市50周年庆祝活动开展经贸洽谈和招商引资,力争取得较大成效。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招商办
44.加快推进46个在建重点项目。热电联供项目2号机组3月试运行。电厂三期两台机组分别于9月、12月投产发电。采煤沉陷综合治理项目完成在建住宅小区建设,开工建设牟山一区南区。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45.继续做好移民安置等工作,确保盘石头水库汛后下闸蓄水。
责任单位:市盘石头水库建管局、移民办
46.新开工18个对全市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的大项目。重点抓好60万吨甲醇、鹤辉高速公路、20万吨肉食加工、1000万件服装、绿色包装、煤矿机械、丹尼斯大卖场、高尔夫球具等项目的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交通局、招商办、商务局、畜牧局,开发区管委会
47.努力服务好长鹤泰铁路、京郑铁路客运专线、京珠高速公路拓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等项目实施,符合我市发展需要,确保项目建设在我市顺利推进。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交通局、水利局
48.进一步强化项目支撑,重点推进总投资157亿元的44个工业项目建设,加快八个特色产业的发展步伐,壮大产业规模,增强产业竞争力。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49.鼓励企业加快做强做大,力争更多的企业进入省百户重点企业和50户高成长性企业盘子。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企业服务局
50.继续做好融资工作,协助天海集团等企业上市,实现我市上市公司零的突破。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51.加快企业研发中心建设,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52.积极实施知名品牌发展战略,加强标准化工作,引导扶持1—3家优势企业进入国家、省知名品牌企业行列。
责任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53.进一步谋划产业布局,完善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加快企业聚集,形成产业特色、规模效益和竞争优势。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
54.畅通企业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对话沟通渠道,为企业家搭建更好的培训、交流、合作平台,努力造就一批具有战略思维、创新精神、现代经营管理能力和社会责任意识的企业家。
责任单位:市企业服务局
55.完成服务业体制改革和创新试点实施方案及商贸、现代物流规划。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56.加快瑞丰物流中心、城市配送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四季青农产品批发市场等项目建设,培育粮食、蔬菜、汽车等有一定基础的特色物流。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57.深入推进金融生态建设,支持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发展、提高效益;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推进城市信用社增资扩股,争取成功申报商业银行;多渠道扩大市担保中心资本金规模,进一步发挥在中小企业、县域经济发展融资中的作用。
责任单位:市人行、银监局、鹤壁市农信办、城信社、企业服务局
58.加快旅游景区建设、改革和发展步伐,推进浮丘山、古灵山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工作,搞好旅游资源整体开发推介,推动旅游业实现较大发展。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浚县政府、淇县政府
59.鼓励发展信息服务、商务中介等新兴服务业。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60.大力改造传统服务业,提升餐饮、商业的规模和档次。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61.科学务实推进房地产开发建设,进一步增强建筑业、房地产业拉动经济发展的能力。
责任单位:市房管局、建设局
62.继续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健康发展,进一步发挥非公有制经济在全市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责任单位:市企业服务局
四、努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加快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步伐
63.抓好精品示范项目,打造精品建筑、精品小区。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建设局
64.建成淇河橡胶坝,高质量、高品位建设淇河公园和淇河新区段。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开发区管委会
65.完成二支渠西段改造,开工东段改造工程,逐步完善新区城市水系。
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
66.积极推进体育中心、妇幼保健院等项目建设,建成湘江小学。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体育局、卫生局、教育局
67.新区南部两个村民安置小区一期工程竣工,大赉店村黄河路段改造全面完成,西郭庄、半坡店、大梁庄等旧村改造全面启动。
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
68.老区着力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改善基础设施,下大力气抓好环境治理,切实解决道路遗撒和扬尘等问题,努力改善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居住环境。
责任单位:山城区政府、鹤山区政府
69.两县加快提高县城的建设管理档次,增强人口吸纳力,在产业发展、县城建设、人口聚集等方面努力争取更大进展。
责任单位:浚县政府、淇县政府
70.全部完成乡镇总体规划修编、行政村规划编制任务。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71.进一步创新理念、完善思路,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推行精细化管理。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提高城市管理队伍素质,促进城市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山城区政府、鹤山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72.创新完善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物业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市房管局
73.积极推进村改居工作。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开发区管委会、山城区政府
74.大力扶持食品加工、养殖、种植龙头企业发展,加快农业规模化生产基地建设。引导、督促乡镇、村大力发展食品加工业和农业产业化配套产业。畜牧业产值、加工业产值分别增加10亿元和15亿元,畜牧业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63%。新增市级以上龙头企业12家。农民组织化程度提高到54%。
责任单位:市畜牧局、农业局
75.认真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农业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农机局
76.建设农村道路130公里,进一步改善66个行政村道路状况;新建、改建大中型桥梁10座;25个乡镇客运站全部投入使用,全市行政村通班车覆盖率达到99%。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77.推广单村集中供水、联村集中供水等模式,再解决5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农村自来水入户率达到68%。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78.改造中低产田4万亩。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79.解决4000人脱贫问题。新发展沼气1.5万户,农村沼气用户达到适宜建沼农户的35%以上。积极发展集中供应沼气。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80.加快生态绿化、环境整治和面源污染治理。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环保局
81.消除农村电网改造盲点村20个,新增通电户数600户,农村电话入户率达到68%,乡乡建有农业信息服务站。
责任单位:市供电公司、网通公司、电信公司、农业局
82.建立覆盖全市农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建200所标准化村卫生室。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83.新建6所乡镇文化站、46个示范性村文化大院,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
责任单位:市文化局
84.建成20个农民体育健身工程。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85.实现20户以下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广播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市广电局
86.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实施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办法。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人事局、农业局,各县区政府
87.加快浚县农场改革发展步伐。
责任单位:浚县农场
88.建成20个乡镇级劳动力市场,建立覆盖全市的城乡统筹就业服务体系。
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89.完成2万名农村劳动力引导性培训、1.5万名技能性培训,保持20万名以上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
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局
90.积极探索建立村容村貌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发展等方面的长效机制,探索推动土地依法流转、实现土地规模经营的新路子,探索鼓励农民到城镇居住就业、失地农民和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政策和途径,探索制订城乡一体化工作评价体系等,努力为全省城乡一体化工作探索经验、作出示范。
责任单位:市城乡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局、国土资源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各县区政府
五、高度关注和切实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91.做好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探索建立面向全体劳动者的培训、就业新机制。进一步整合培训资源,广泛开展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和就业指导。
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92.切实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实现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8100人。积极帮助“零就业”家庭、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注重解决高校毕业生和退伍转业军人就业问题。认真落实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等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
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民政局、地税局、工商局
93.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和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新增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5500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000人,确保养老保险金和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
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94.积极推进原国有、集体破产和特困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95.继续扩大社会救助覆盖面,加大社会救助强度。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96.完善城乡低保制度,适当提高农村低保补差标准,确保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97.完成10所敬老院建设,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率提高到35%。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98.建成老年康复中心、儿童福利院。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民政局、建设局
99.开工建设老年公寓、社会救助管理站。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00.完善城乡医疗救助体系,健全对少年儿童、农民工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加大对低保边缘群体、低收入群体的临时救助。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01.丰富慈善工作内容和载体,创新捐赠方式,引导企业、群众积极参与经常性捐赠,推动慈善事业发展。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02.认真组织实施公务员工资分配制度和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改革。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人事局
103.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责任单位:市人事局
104.增加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05.完善公共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努力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
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公安局、卫生局、畜牧局、水利局、国土局、环保局、科技局、交通局、林业局、建设局、民政局、气象局、人行、银监局、供电公司
106.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地方煤矿为重点切实抓好重点领域和行业专项整治,积极做好农村和城市社区安全工作,推动安全形势继续好转。
责任单位:市安监局
107.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108.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及时了解、努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
责任单位:市信访局、司法局、监察局
109.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命案侦破、打黑除恶、“两抢一盗”等专项斗争,最大限度遏制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发生,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责任单位:市综治办、公安局
110.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和管理创新,进一步搞好教师培训,切实提高农村学校、城镇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和教育水平,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提升全市总体教育质量和水平。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11.继续做好“两免一补”工作,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对困难家庭学生免费提供课本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教育局
112.建成特殊教育学校。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教育局、残联
113.重视和加强农村中小学图书室的投入、运转和管理。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14.基本完成教育资源整合、优化任务。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15.维修改造农村中小学校舍3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16.更新100个困难村学校的课桌凳。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17.进一步提高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应用水平。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18.完成农村中学实验室改造工程。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19.加快城乡学前三年教育普及步伐。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20.加快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和开放办学步伐,职业技术学院以创建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职业技术学院
121.加强民办学校的管理服务,提高民办学校办学水平。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22.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十一五”国家粮食丰产科技工程、科技富民强县工程试点工作,进一步提高科技支撑经济发展的能力。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人事局
123.加强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提高重大疾病防控和医疗救治能力,加强乡、村两级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建设,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124.整合医疗卫生资源,抓好医疗机构特色专科建设,鼓励发展特色医疗机构。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125.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126.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降低药品价格。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发展改革委
127.健全城乡卫生监管网络,推行市区一体化卫生监督模式。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128.积极建设面向社区、群众的体育设施和场所,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129.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责任单位:市人口计生委
130.进一步做好民族宗教工作。
责任单位:市民族宗教局
131.进一步组织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
责任单位:市文化局
132.拓展文化中心特别是图书馆、群艺馆服务内涵,加快延伸面向县区群众的服务网络。
责任单位:市文化局
133.高水平建设山城区文体中心。
责任单位:山城区政府
134.繁荣发展新闻出版事业。
责任单位:市新闻出版局
135.积极推进广播电视数字化进程。
责任单位:市广电局
136.科学谋划和找准突破口,加快文化项目引进,打造优势文化产业品牌,扩大特色文化产业规模。
责任单位:市文化局
137.积极发展浚县古庙会等民俗文化、地掷球等体育文化;加快黄河古陶等传统民间工艺品的开发,培育文化骨干企业;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对经营性网吧实施透明规范、严格有效的监管。
责任单位:市文化局、体育局,浚县政府
138.扎实推进文化事业单位、经营性文化单位和文化管理体制改革。
责任单位:市文化局
139.深入开展“扫黄打非”。
责任单位:市新闻出版局、公安局
140.继续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景区“双创”活动,广泛开展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和文明村户创建活动。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旅游局
141.扎实推进依法治市,在全市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法律意识,营造人人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142.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143.关心支持驻鹤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建设,抓好民兵预备役和人防战备建设,开工建设武警支队教导队和民兵综合训练基地。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公安局、人防办
144.认真落实优抚安置政策,深入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45.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依法保障公民特别是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六、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努力建设为民、务实、廉洁的政府
146.增强抓好落实的能力,健全工作制度,严格执行问责制,强化效能监察,加强审计监督,保证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真正落到实处。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审计局
147.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和有关部门对外服务窗口的管理,延伸便民服务网络。
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
148.始终牢记“两个务必”,深入推进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抓好政府工作人员的教育、监督和廉洁自律,继续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和政风行风建设,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
149.加快建立统一、规范、公开、公正的招投标市场监管新制度,从源头上遏制招投标活动中的腐败现象。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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