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系统市区两级事权划分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宁德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04-04-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系统市区两级事权划分工作的通知

宁政〔2004〕文76号

蕉城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3月31日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了《市区建设系统事权划分工作方案》,为了进一步理顺行政管理体制,完善市级政府职能,加快中心城市建设,促进市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现就进一步做好建设系统事权划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事权划分工作的政策依据。

(一)《中共宁德市委、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撤地设市后事权划分有关问题的通知》(宁市委[2001]35号)。

(二)宁市委[2001]17号会议纪要,市委[2004]10号、市政府[2004]27号专题会议纪要。

二、事权划分工作的具体内容

(一)市政道路

1、上收职能:市区主次干道及红线宽24米以上道路(含24米,下同)建设、管理及维护。

2、市建设局负责编制市区主次干道及24米以上道路年度建设计划,组织市区主次干道及24米以上道路建设,负责市区已建成的主次干道及24米以上道路管理和维护工作,监督检查市区所有道路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

3、蕉城区负责辖区内红线宽24米以下支路、小街小巷的建设、管理和维护。

(二)环境卫生

1、上收职能: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和监督管理。

2、市建设局负责制定市区环境卫生发展规划,编制年度发展计划,负责垃圾处理场、垃圾中转站、公厕等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和监督管理。

3、蕉城区负责辖区内所有道路、公共场所的卫生清扫、保洁、运输,负责垃圾中转站、公厕等环卫设施征地工作和日常管理。

(三)园林绿化

1、上收职能:市区园林绿化、风景名胜区建设及管理。

2、上收机构:支提山管理处机构成建制上收,含人、财、物。

3、市建设局负责制定市区园林绿化发展规划,编制年度发展计划,负责市区园林绿化行业管理,负责市区公园、公共绿地广场、道路绿化等建设;负责风景名胜区建设及管理。

4、蕉城区负责市区公共绿地、道路绿化的绿化养护。

(四)公共交通

1、上收职能:市区公共交通建设及管理。

2、上收企业:公交公司人、财、物、债一并上收管理。

3、市建设局负责市区公共交通行业产业化经营工作,负责规划区内公交线路审批、公共汽车营运证审批发放、公交停车场站审批及公交附属设施(含修配厂)审批。蕉城区不再负责公共交通管理职能。

(五)房地产业

1、上收职能:蕉城区房地产业所有管理职能上收。

2、上收机构:蕉城区房管局及其所属企业事业机构成建制上收,人、财、物、债一并上收。

3、市房地产管理局负责组织制定市区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及年度开发建设计划,负责市房地产市场管理,负责房地产业有关权证及资质的审批发放,指导和协调全市房地产工作。

(六)燃气管理

1、市建设局负责全市燃气储配站、燃气工程管理及规划区范围内的燃气市场管理及燃气经营点管理。

2、区建设局负责规划区以外乡镇、农村燃气市场管理、燃气经营点的管理。蕉城区液化气行业管理站机构维持现状。

三、事权划分工作的时间要求

为了完善市级政府的宏观调控功能,全面推进中心城市建设,建设系统事权划分工作必须尽快完成,机构、编制、人员必须尽快到位。市区两级及有关部门必须服从大局,严肃纪律,团结协作,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和部署,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一)4月12日前市编办完成事权划分的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方案并上报市编委审批。

(二)市建设局、财政局、蕉城区政府要加快工作步伐,抓紧完成清产核资,登记造册等工作。确保4月30日前全面完成建设系统事权划分交接工作。

宁德市人民政府

二○○四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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