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6年林业工作意见的通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6年林业工作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5-10-2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三政〔2005〕58号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6年林业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市林业局制定的《三门峡市2006年林业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十月二十六日
三门峡市2006年林业工作意见
(市林业局二○○五年十月二十三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进一步深化林业改革,加快林业发展,改善生态环境,如期实现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和“国家级园林城市”的目标,现就做好2006年林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设比较完善的林业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生态优先,持续发展,依法治林、科教兴林”的发展方向,依靠科技和制度创新,以精品工程建设为重点,努力实现“县有精品,乡有亮点”,建设具有区域特色的生态精品县和生态精品乡,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一)资源培育
1.完成人工新造林24万亩;
2.完成飞播造林5万亩;3.完成封山育林20万亩;4.通道绿化新栽180公里;5.完成大田育苗2万亩,容器袋育苗4000万袋;6.义务植树375万株,四旁植树585万株。
(二)资源保护
1.认真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杜绝重大森林火灾,森林火灾发生率、控制率、受害率分别控制在5次/10万公顷、5公顷/次和1‰以下;
2.加强林业执法及资源林政管理工作,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犯罪行为,林业案件查处率达到90%以上,林业案件正确结案率达到90%以上;
3.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完成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集中栖息地及湿地自然保护区前期筹建工作,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运输、经营利用凭证率分别达到90%、90%和85%以上;
4.森林病虫害成灾率控制在8‰以内,无公害防治率、灾害测报准确率、种苗产地检疫率分别提高到77%、85%和90%以上,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病虫灾害。
三、工作重点
围绕上述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今年要着力抓好六个方面工作:
(一)稳步实施以城市生态园区建设为主的城郊大环境绿化工程。城市生态园区建设是改善我市生态环境、提高城市品位,树立对外开放新形象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市林业工作的重点。各县(市)、区要在巩固往年生态园区建设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园区建设规模,提高园区建设质量,把生态园区建设成集绿化、美化、休闲、娱乐为一体的城市居民休憩场所。城郊大环境绿化重点放在209国道、310国道、快速通道、高速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荒山荒地及坡耕地,村旁、路旁、沟旁、河道两侧等城市周边生态脆弱地带。要充分利用各种工程造林项目推动造林绿化步伐。
(二)突出抓好以退耕还林工程为重点的林业资源培育工作。各地要认真执行国家有关退耕还林的法规和政策,在稳步推进工程建设的同时,要着重对前几年工程实施情况认真开展“回头看”活动,从造林成效、林权证发放、政策兑现、幼林管理、技术服务等方面查找不足,制定整改管护措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确保退耕还林工作“退得下,稳得住,能致富,不反弹”。各级林业、农业、水利、畜牧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坚持退耕还林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能源建设、生态移民、农村经济发展和畜牧业发展等相结合,确保退耕还林保障措施的落实。
(三)切实抓好以天然林保护工程为主的森林资源保护工作。要认真落实天然林保护工程的有关政策,加快分类经营步伐,增加林业内部活力。要结合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着力抓好封山禁牧工作,加大林业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毁林犯罪行为,切实保护天然林和各种幼林地。扎实做好森林病虫害防治和森林防火工作,减少灾害损失。
(四)逐步深化以造林机制转换为主的林业体制改革。造林机制转换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深化林业体制改革的重要措施,是提高造林质量与效益的重要途径。要通过机制改革,实现林业由国家、集体投资为主向国家、集体、个人及外资等多元化投资的转变。要放手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加快“四荒”拍卖步伐,不断深化林业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创新造林机制及方式,推进“四荒拍卖,明晰产权,合理规划,科学设计,业主造林,专业监理,严把质量,检查验收”的工程造林模式,将工程造林主体与管理主体相分离,使各类主体通过招标参与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享受同等的补助政策。
(五)积极促进以林板和果品深加工为主的林业产业发展。
林业产业化经营是建设现代林业的必然趋势,也是发展山区经济的重要途径。各地要抓住机遇,因地制宜,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全力推进林果、林药等特色产业,拉长产业链条,扩大产业面,实现林产品加工转化增值。要加快林板一体化发展步伐,培育壮大林业加工龙头企业,拓展林产品销售市场,建立具有区域优势的生态经济型产业。大力开发森林旅游资源,培育林业新的经济增长点。
(六)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是提高全民绿化意识和环保意识的重要手段,各地要广泛宣传,积极动员适龄公民参加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在全市范围内掀起“植绿、爱绿、护绿、兴绿”新高潮。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义务植树工作,将义务植树列入造林绿化任期责任目标,与领导办绿化点结合起来,狠抓落实。同时,要率先垂范,亲自参加义务植树活动,为群众做出表率,提高义务植树成效。各地要高标准、严要求,办好各级领导绿化点,建立义务植树基地,为人民群众提供义务植树场所,努力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
四、工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市政府已将造林目标纳入了政府责任目标管理体系。各级地方政府要把植树造林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造林绿化目标责任制,明确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林业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林业建设的主要责任人。要将植树造林工作成效纳入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检查和考核,确保生态目标、农民利益、工程质量,促进生态、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二)强化精品意识,及早安排部署。我市今年秋冬季雨水充沛,土壤墒情好,要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对以往的造林项目进行补植补造。同时要及早安排部署,开辟新战场,建立新基地。要充分利用今冬明春造林季节,将2006年的各项工程造林项目任务落到实处。在今后的造林过程中,要不断强化精品意识,严格按照“上规模、抓重点、出精品”的要求,合理进行规划设计,努力将各项林业工程建成精品工程。
(三)大胆探索创新,推行造林“报账制”。为进一步提高造林质量和效益,今后的各项造林项目实行造林“报账制”,改变以往先下计划后造林的模式。各造林主体要聘请有资质的部门进行规划设计,植树造林,经林业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申请列入当年工程造林计划,兑付各项政策补贴。
(四)大力倡导科技兴林,提高科技贡献率。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技已经成为促进林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各级政府及林业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科技意识,营造尊重科学、尊重人才的氛围。鼓励科技人员深入基层,开展技术承包,建设示范基地。积极申报并认真实施科技推广和科技攻关项目,以项目为载体,发挥辐射、示范作用,带动全市林业从速度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抓好科技育苗,推广大苗营养袋育苗,实行种苗“一签两证”制度,切实提高造林质量,发展优质高效林业。
(五)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促进林业协调发展。各级政府及林业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职能,提高效率,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为林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要通过科学而有效的决策、计划、指挥、组织、协调和检查等手段,把各项任务和责任落到实处,抓出成效,以较小的成本取得较大的效益,促进全市林业持续、快速、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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