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 律咖网
连接海外本地律师与出海创业者
【始于2015 | 11年持续经营 | 经营年限全国同行前10%】
企业信用良好 | 数据来源:芝麻企业信用
合作微信:lvga2015
扫码添加微信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关于废止《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清算条例》的决定
| 颁布单位:广东省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6-09-2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关于废止《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清算条例》的决定
(2006年9月26日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
深圳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1995年7月26日通过的《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清算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06年9月26日起废止。该《条例》废止之前根据该《条例》已进入清算程序、但尚未完成清算的,其清算事宜仍按该《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延伸阅读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及内容收录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