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外经贸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利用外资在谈项目推进工作意见的通

颁布单位: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03-07-0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外经贸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利用外资在谈项目推进工作意见的通知

鄂政办发〔2003〕73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外经贸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利用外资在谈项目推进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二○○三年七月三日

省外经贸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利用外资在谈项目推进工作的意见

(2003年6月20日)

根据我厅近期统计汇总,全省现有利用外资在谈项目345个,总投资77亿美元,外方拟投资44.9亿美元。其中,投资1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94个,投资额68.89亿美元,外方拟投资38.42亿美元。这些项目集中体现了近些年全省各地招商引资的成果。抓好这批项目的落实工作,将有利于推动全省利用外资工作上规模、上水平,为完成全省全年利用外资目标任务打下基础。

为了进一步加强在谈项目推进工作,我厅经过认真研究,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成立专班,加强调查研究和服务督办。成立了由厅长、分管副厅长牵头,以投资促进、外资审批工作人员为骨干的工作专班。主要任务是对全省投资规模超过1000万美元的重点在谈项目实行提前介入、跟进服务、专项督办、加快审批。

二、突出产业重点,发挥产业优势,建立完善招商项目库。今年以来,各市州共收集整理了近800个对外招商项目。在此基础上,我厅筛选出150个重点招商项目。目前,这些项目已经通过多种方式向外推介。这批收集和推出的招商项目,总体质量较以往有较大的提高,突出了汽车、光电子信息、农副产品加工、纺织服装等我省产业发展重点,充实了引进外资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制、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第三产业和加工贸易等方面的项目。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厅将继续立足本省实际,针对外商投资中西部地区的特点,进一步加强项目库建设和项目推介工作。

三、适应新形势,努力改进招商方式。为克服“非典”对外资工作的影响,我厅和部分市州外经贸部门将招商项目通过网上推出,有的项目单位在互联网上开展合作洽谈,都取得了较好效果。我们将把网络招商工作全面开展起来。同时,还将进一步探索上门招商、委托招商和小分队招商等方式,加大对知名跨国公司驻华机构、省内现有外商投资企业、沿海外商投资企业招商引资的力度。

四、围绕省政府确定的招商引资重点,努力搭好鄂港经济合作洽谈会、厦门投洽会、深圳高交会、日、韩、欧洲招商活动等重要平台,按照注重创新,突出实效,重在前期准备的要求,继续推进对香港、台湾和沿海地区外商投资企业的招商工作;加大对日本、韩国和欧洲的招商引资的力度。当前,将重点抓好香港活动签约项目的推进工作。据各地上报,目前已准备香港签约项目188个。由于“非典”的影响,香港活动推迟到9月下旬举行。各市州外经贸部门要利用活动推迟的时机,继续抓紧筹备,力争有更多的项目签约;要努力促进项目升级,使签约合同项目数达到签约总数的一半以上。各地对已经成熟项目的签约不等、不停,应采取多种方式及时签约,以推动项目早落实、早实施。

五、坚持并完善在谈项目月报制度。今年以来,全省外经贸系统实行了在谈项目月报制度。我们将在市州外经贸部门按月向我厅报送在谈项目进展情况的基础上,对于已经落实的、新增的和撤消的重点在谈项目,也要求专题报告我厅,以便及时掌握进度。

推进在谈项目的落实涉及方方面面,不仅外经贸部门要抓,各地、各有关部门也应当增强责任感,加大工作力度,努力使全省上下形成一个抓项目、促开放、促发展的良好氛围。

一、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招商引资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实施项目带动战略,从抓项目入手抓发展。主要领导要拿在手上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定期听取在谈项目进展汇报,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要围绕在谈项目的落实,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争取更多的外商投资。

二、层层建立重点在谈项目领导负责制。对投资1000万美元以上或者对当地经济发展影响较大的在谈项目,要有市州和县市区“四大家”领导具体负责,实行一名领导,一个项目,一个专班,一抓到底。

三、建立重点在谈项目协调会议制度。为及时解决在谈项目落实中的问题,政府主要领导要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统一思想,研究办法,督办落实。要充分发挥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在推动项目落实中的积极作用。

四、要把在谈项目落实情况作为考核外资工作的重要依据,进一步调动各级各部门广大干部招商引资的积极性。一是全省利用外资责任目标奖金的分配,要和落实在谈项目实际使用外资规模相联系。二是对招商引资落实在谈项目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围绕在谈项目加强合作,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提高效率,搞好服务。对于在谈项目落实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各部门要立足于帮,立足于促成在谈项目落实。各级政府要坚持外商座谈对话制度和重点外商投资企业政府领导对口联系制度,组织外商投资企业对政府有关部门的服务工作进行评议,根据评议结果予以表彰和批评,以进一步增强各部门服务在谈项目的自觉性。

附件1:全省投资1000万美元以上的在谈项目汇总表

2:全省投资1000万美元以上的在谈项目情况表

附件1

全省投资1000万美元以上的在谈项目汇总表

(2003年5月汇总)

单位:万美元

市州

项目数

总投资额

外方拟投资

武汉

34

383167

232657

黄石

9

48528

39473

襄樊

6

14276

10500

十堰

3

14446

7300

荆州

7

17000

12500

宜昌

14

145682

30851

荆门

4

9200

8600

黄冈

3

5950

2700

咸宁

1

2500

2500

鄂州

7

39100

28000

潜江

1

2200

2200

天门

1

1000

1000

仙桃

4

5880

5880

总计

94

688929

384161

据5月中旬全省各市州(不含恩施州、神农架林区)上报我厅的资料汇总,目前全省利用外资在谈项目345个,总投资770620万美元,外方拟投资449033万美元。其中:投资1000万美元以上的在谈项目94个,占在谈项目总数的27.25%;投资额688929万美元,外方拟投资384161万美元,分别占89.39%和85.55%。在94个项目中,工业项目65个,投资额535167万美元,外方拟投资268330万美元,分别占69.15%,77.68%和6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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