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十堰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标准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12-0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十堰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标准的通知

十政发〔2014〕41号

茅箭、张湾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十堰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已经省物价局、省国土资源厅批准(鄂价工服函[2014]121号),现予公布。该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014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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