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2004-2005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04-06-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2004-2005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计划的通知

郑政〔2004〕5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郑州市2004?2005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实施。

二○○四年六月二十九日

郑州市2004--2005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计划

2004?2005年是郑州市加快城市化进程、建设国家区域性中心城市、实现“十五”环保目标的关键两年。为全面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促进城市环境质量的全面改善,围绕郑州市“十五”环保计划,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和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方针,以改善环境质量和保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为根本出发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以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为总目标,进一步深化城市环境保护工作,加大环境保护投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努力实现经济、环保的“双赢”目标,推动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二、主要目标

继续组织实施并实现环保“1125”工程目标,即“一个坚持”(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坚持稳定达到功能区标准);“一个改善”(全市地面水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两个推广”(推广清洁生产,推广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摸索出一条建立新型工业化环境保护管理的新路子);“五个一”(创建一个生态示范园区、一个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一个省级优美小城镇、一批绿色学校和一批绿色社区);加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加快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为载体,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质量。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继续深化环保目标责任制和政绩考核制

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环保部门统一监管、部门分工协作、公众积极参与”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机制,不断丰富其内涵。继续努力把环境保护作为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落实好环保目标责任制。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实施党政领导干部环保工作实绩考核制和责任追究制,将环保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领导的政绩考核内容。

(二)继续加大环境保护投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市人民政府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品位、改善城市形象、优化人居环境的总体要求,市区主要是围绕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总目标,在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的基础上,加快污水处理、绿化、垃圾无害化处理、危险废物集中处理、集中供热和供气等基础环保设施建设以及河道综合整治,抓住机遇,加大投入,加快中心城区综合整治步伐,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各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措施,进一步改善城区环境质量。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投资1.9亿元的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项目,已完成立项、可研、环评、征地、设计招标等工作。2003年4月开始进行厂区三通一平工程、道路和作业区绿化工程、管理区和填埋区工程、渗滤液污水处理等工程建设,计划2004年8月完成渗滤液污水处理工程、调试和管理区工程建设;2004年10月完成填埋区(一期工程)建设并进行联合试运转;计划在2004年底前完成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填埋区一期工程)建设并投入使用。

2.郑州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

2004年8月份前完成总投资近3000万元、占地200亩、设计日处理医疗废物30吨的郑州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建设工程,8月下旬投入运行。

3.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

郑州市五龙口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日处理能力20万吨,近期为10万吨,总投资22186.66万元。设计方案已于2003年3月通过了由原省计委组织的专家评审,于2003年6月动工建设,2003年完成投资10973.5万元。计划2004年8月前完成土建工程,年底完成设备安装,达到单机调试条件。投运后,郑州市生活污水处理率可达60%以上。

为解决郑州市北区城市污水处理问题,计划建设马头岗污水处理厂。其服务范围是:市区金水路以北、南阳路以东、连霍高速公路以南、郑东新区龙湖以西与桥南新区。服务面积包括环城快速路以内40.9平方公里,环城以外51.4平方公里,共计92.3平方公里。2005年建设规模为40万吨/日,投资估算总额为72912万元。

4.城市绿化

2004年城市绿化计划为:一是组织完成森林公园、北环公园、熊耳河滨河公园、文化广场二期、七里河公园、李家门公园、金水河滨河公园上下延伸部分、东风渠滨河公园绿化升级和新建道路分车带、交通岛绿地等大型公共绿地建设;二是启动西流湖公园、商城遗址公园建设并完成年度投资计划;三是结合中心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完成107国道整治绿化、郑花路整治绿化、出入市口整治绿化和京广、陇海铁路市区段沿线整治绿化;四是完成新建游园62个,总面积62公顷。

2005年城市绿化计划为:一是完成西流湖公园、商城遗址公园、月季奇石公园建设;二是启动郑州植物园、野生动物园建设;三是完成新建游园18个,总面积18公顷;四是路河渠防护绿地、林带和环城防护林带建设;五是完成中心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有关城市绿化任务。

5.城市河道综合整治

2004年完成熊耳河市区段两岸的游路广场铺装、小品建筑、植物种植及水电安装的建设。2004年9月底前,对熊耳河东支河进行治理,对熊耳河上12座桥梁进行施工,同时配合6座橡胶坝工程,实施补源工程;完成东风渠(海洋路?107国道)的综合整治规划设计方案,完成该段河道疏挖、护砌及两岸景观绿化、道路广场的升级改造和水电等配套设施建设;完成金水河上游(天下路?航海路)、下游(未来大道?107国道)综合整治规划设计方案,完成该段拆迁、截污、河道疏挖、护砌及两岸景观绿化、景点等建设工作。

2005年重点为全面完善三条河渠的管理工作,从立法、制度、人员定位、网络信息化管理、景点小品完善等方面入手,按照“水清、界明、常绿、景美”的城区河道建设目标,把三条河渠建设成全天候、全方位开放的集园林、生态、文化、休闲、娱乐为一体的滨河公园。

6.生态林业工程

2004年做好我市嵩山80万亩水源涵养林、北部沿黄40万亩风沙源治理、东部沙区80万亩防风固沙林和平原绿化等四大工程建设,以及黄河滩区生态经济综合开发工作,完成10万亩风沙源生态治理工程。

2005年,完成城市快速环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两侧绿色通道工程建设造林6919公顷;完成新建水系林网工程建设面积4307公顷;县(区)道路林带全线绿化,完成新建林带面积1190公顷;新增高标准农田林网覆盖面积856公顷;建设43个森林生态乡(镇)、884个森林生态村,新增林木覆盖面积104公顷。

2005年,完成新建各类核心森林面积7980公顷:

一是重点在东部、南部核心森林组团,包括中牟县、新郑市、管城回族区的部分乡镇,建设防风固沙核心森林。在保护平沙地和沙丘地貌上现有植被的基础上,结合高标准农田林网建设,营造防风固沙核心片林。对流动、半流动沙丘、固定沙丘和沙化耕地,采取不同的治理模式,并结合退耕还林,分类治理,以形成网、带、片、点相结合的综合生态防护林体系,发挥核心森林组团的遏制风沙危害、维护城市生态安全的主导功能。

二是重点在西北核心森林组团,包括荥阳市、惠济区的部分乡镇,建设水土保持核心森林。针对以邙岭为中心的黄土沟壑区地形破碎、植被覆盖度较低、水土流失较严重的现状,通过封山育林、荒坡绿化、陡坡耕地退耕还林等方式,选择能提高土壤保肥保水能力的针阔叶树种和生态经济树种营造水土保持林,使生态治理和发展绿色产业相结合,促进水土保持林经营的良性运转。

三是重点在西南核心森林组团,包括新密市、新郑市、荥阳市、二七区、中原区的部分乡镇,建设水源涵养核心森林,充分发挥森林植被涵养水源的强大功能,从根本上解决贾鲁河流域缺水断流、水体污染等生态问题。

(三)落实我市“十五”环保计划,加大污染控制工作力度,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质量

1.大气污染控制

(1)对重点大气污染源实行总量控制。制定《郑州市大气污染源总量控制考核办法》,加快对重点污染源安装自动在线监测系统的实施步伐,实现总量控制的科学管理。2004?2005年,市辖区所有10蒸吨以上的燃煤锅炉、工业窑炉、燃煤电厂等重点大气污染源有计划的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并在2005年底前全部投入运行,解决高架源的远距离污染传输问题。通过自动在线监测系统,实现对所有省市重点污染源的排放总量、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实施动态监控,并逐步实现环境质量监控和调控。

(2)在市辖区全面开展“高污染燃料禁烧区”规划和建设工作。在巩固原有6平方公里“高污染燃料禁烧区”的基础上,2004年新建2平方公里,2005年再新建4平方公里。

(3)继续实施燃煤大锅炉拆除计划,减少锅炉烟尘污染;到2005年底前拆除建成区所有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取缔建成区以外的所有国家明令淘汰的卧式手烧锅炉,控制燃煤面源污染。

(4)加快锅炉和工业窑炉地方排放标准制定工作,降低锅(窑)炉烟尘、二氧化硫的排放标准。对城区内燃煤电厂及10蒸吨/小时以上锅炉除尘和除硫设施分批下达限期治理改造任务,2004年、2005年各完成总任务量的50%。

(5)2004年10月底前,完成二氧化硫控制区排污许可证的审核发放工作,11月底前完成全市钢铁、电解铝、水泥行业排污许可证的审核发放工作。

(6)加快“两推广”(清洁生产试点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步伐,计划2004年完成12家、2005年完成28家企业及重污染行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加大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宣传与普及,吸引更多的企业参与,提高企业环境管理能力,促使企业在源头和生产过程中减少污染,提高污染防治水平,走新型工作化道路。

(7)加快《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条例》的地方法规立法工作,2004年通过市人大一审、二审,2005年颁布实施。

(8)加大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和管理力度。深入开展在用车尾气排放的定期检测工作,提高尾气年检检测率和达标率。加强对公交、出租、客货运输车辆的污染监督管理,开展专项检查,促进营运车辆的维护保养,减少冒黑烟现象。继续开展对重点企业的上门服务工作。2004年促进机动车污染防治有关地方法规的建立(完善《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有关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章节);2004年初步完成“简易工况法”检测线建立的调研和前期技术准备工作,在资金到位的基础上,2005年推动“简易工况法”检测线的试点建设;推广清洁能源,推动公交车使用天然气步伐,到2005年底公交车辆中环保车型达到总数的40%左右。

2.水污染控制

(1)在完成全市地面水环境容量核算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2004年7月底前,完成市辖淮河流域所有排放污水工业企业排污许可证的审核发放工作。规范工业企业排污行为,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实现地表水环境质量的改善。

(2)改变对县(市)、区的微观管理方式为宏观管理方式,实行出境河流断面水质责任目标和财政挂钩制度,凡出现超标的将对当地政府实行财政罚款,促使其采取有力措施,改善水环境质量。

(3)在继续深化造纸行业结构调整的基础上,2004年底前,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造纸行业污染的综合治理,2005年6月底前,关闭1万吨/年以下废纸纸浆造纸企业,推动造纸行业的结构调整。

3.声污染控制

工业固定声源管理:从2004年起对全市工业固定噪声源进行调查,实行年检,对边界噪声超标,达不到区域环境噪声标准要求的,由市环保局报市人民政府下达限期治理任务,确保到2005年底工业固定噪声源的边界噪声全部达标,确保环境功能区域噪声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大于60%:到2003年底,我市建成区面积是202平方公里,已建成噪声达标区113.72平方公里。为巩固噪声达标区成果,监测站每年都应对已建噪声达标区进行复测,并将复测结果上报市环保局。对不符合噪声达标区要求的工业噪声源,下达限期治理,经限期治理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噪声达标区资格。各区应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计划每年新建噪声达标区。

加强市内交通噪声、生活噪声、商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管理控制。根据《郑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规定》(市人民政府令第95号)的有关要求,市公安局、执法局和郑州铁路局等有关部门应搞好交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商业噪声的管理工作。市公安局做到杜绝汽车在市区内鸣笛;市执法局做好生活噪声、商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的现场查处工作,杜绝因此造成的噪声扰民现象发生;市环保局做好对建筑施工单位连续施工的审批工作,对不符合连续施工要求的坚决不予审批,尽量减少因建筑施工造成的噪声扰民现象。推进铁路噪声防治工作,学习北京、上海等市对市区运行的列车实施禁鸣的办法,有效地改善铁路周边地区的声环境质量。2004年底前政府与铁路部门将下发联合公告,把有关火车限鸣和加强市民安全意识的工作落到实处。

4.参与综合决策,努力控制新污染

环保工作要积极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用发展的方法解决前进中问题,努力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双赢”。

实行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凡涉及环境与发展的重大决策、区域和流域开发规划等,环保部门要积极参与、主动介入,避免在环境问题上决策失误,把经济发展对环境的损害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坚持环保第一审批权,严禁新上违反产业政策的重污染项目,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严把新建项目审批关,控制新污染,在城区或近郊区不再审批燃煤锅(窑、茶)炉等燃煤设施。

(四)加强环保自身能力建设,促进环境管理水平和环保行政整体效能的提高

1.依靠科技解决环境问题

一方面围绕全市突出的环境问题和治理难点,组织开展科技攻关,研制开发适用技术,增强环境科技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支持力度,建立环保科技研究资金投入的新体制,解决更多的环境问题。另一方面积极发展和规范环保产业市场,适应WTO要求促进环保产业的结构优化和升级,增强竞争力,使环保产业成为我市新的经济增长点。

2.依靠科技提高环境保护监测能力

完善水、大气现场监测体系;提高应急监测装备水平和能力;建立监测数据综合分析与管理系统;开展农田土壤监测和重点区域大气环境空气浓度监测,拓宽工作领域;在巩义市初步建立空气质量自动测报系统;加快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加强环境信息化建设,提高环境信息采集、传输、处理的能力。

3.完善社会参与环境保护的监督机制

完善“12369”环保热线受理系统,方便市民投诉;着力解决好市民关注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建立饮用水源水质公布制度,每月向社会公布饮用水源的水质状况,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继续加大环保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开展郑州环保世纪行活动。要加强环境警示教育,加强各类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对各个层面环境保护知识和法规教育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全民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意识。

4.深化县(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

加强对已参加省考核的5个县(市)的指导工作,继续在全省保持领先水平。重点开展中牟县“城考”工作,要求中牟县在2005年初按照国家“十五”城考指标体系,试报2004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结果。2005年全市所有县(市)全面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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