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五一”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潮府办〔2006〕26号
颁布日期:2006-04-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潮府办〔2006〕26号

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五一”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枫溪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五一”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粤办明电[2006]102号)转发给你们,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地、各单位要落实值班制度,认真做好值班工作安排。节日期间,除安排专人值班外,各单位领导要在岗带班,并随时与单位值班室保持联系。

二、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和市府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五一”期间如属带班时间不准外出离开本市,如非带班时间要外出离开本市的,要征得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并提前报市政府办公室。

三、严肃值班纪律。要落实责任制,如遇特殊情况,带班领导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置,必要时要亲临现场。并按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报告。

四、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和市府直属各单位要在4月30日下午5:00前将值班安排报市政府办公室(电话:2283310,传真:2281210,值班室电话:2281370)。

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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