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纠正违规使用教育资金行为和改进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转发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纠正违规使用教育资金行为和改进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东省湛江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6-02-1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转发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纠正违规使用教育资金行为和改进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经济开发试验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教育局、财政局《关于纠正违规使用教育资金行为和改进管理工作的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二月十三日
关于纠正违规使用教育资金行为和改进管理工作的意见
市人民政府:
为了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纠正违规使用教育资金行为和改进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6〕3号)精神,针对我市中小学布局调整和偿还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工作进展缓慢的问题,切实改进教育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加快我市中小学布局调整和偿还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工作的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中小学布局调整和农村义务教育负债偿还工作
实施中小学布局调整工程和偿还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工作,是省委、省政府为促进全省农村义务教育的均衡与和谐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为了推动这两项工作,省委、省政府一次性拿出20亿元解决粤西、粤东和粤北山区农村义务教育负债问题;从2002-2007年每年安排3亿元实施中小学布局调整工程。2002-2004年度,我市因此得到省补助偿还农村义务教育债务资金35385万元,中小学布局调整资金9560万元。
但是,截至2004年底,全市7个县(市、区)省拨解决农村义务教育负债专项资金清偿进度仅为12.75%;2002-2003年省补助安排54所中小学布局调整,已完工仅有5所,在建43所,未动工6所,省补助资金使用率仅为19.03%。与先进地区相比,我市两项工作的总体进度缓慢,因此受到省的批评。省要求我市改进管理工作,加快工作进度,并对2002-2004年度安排的布局调整专项资金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对尚未使用的省补助偿还农村义务教育负债专项资金必须在2006年3月底前拨付使用完毕,否则在2006年度省一般转移支付款项中扣回滞留金额。
我市是经济欠发达地区,教育经费紧缺的矛盾本来就十分突出,然而省拨给我市教育专项资金却不能及时使用并发挥资金效益,这表明我市县(市)领导对这两项工作重视不够;部门之间沟通协调不够;工作措施的力度不够。各县(市、区)政府对此要予以高度的重视,认真分析原因,从中吸取教训,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按照省文件的有关要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逐项加以整改,遇到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对有意刁难或者拖延办理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创造一个良好的政务环境。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和协调,积极支持抓紧抓好这两项工作,尽快扭转这种被动局面,确保在2006年上半年完成上述两项任务。
二、切实整改,确保依时完成中小学布局调整和农村义务教育负债偿还工作
省政府对抓好2002-2004年度中小学布局调整和解决农村义务教育负债专项资金的整改工作已明确提出了四个时限:一是必须在2006年2月中旬前将本地区整改情况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审计厅审核后报省政府,并向省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对没有采取措施整改或整改不力的,省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并予以通报或者通过新闻媒体曝光;二是2006年上半年以前要完成2004年以前下达的中小学布局调整专项资金和建设任务并作阶段性总结;三是在2006年2月中旬前将省补助偿还农村义务教育负债专项资金的偿还项目、偿还债务人和偿还金额以书面形式报送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审计厅,尚未使用的省补助偿还农村义务教育负债专项资金必须在2006年3月底前拨付使用完毕,否则在2006年度省一般转移支付款项中扣回滞留金额;四是2006年上半年前,要对近3年来省财政安排的各项教育专项资金(包括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用于教育的补助资金)进行全面清理和检查,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确保教育专项资金规范和合理使用。根据省政府要求,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必须认真做好以下整改工作:
(一)抓紧做好2003年度中小学布局调整项目竣工结算和资金拨付工作。
2003年度省下拨我市中小学布局调整专项资金5000万元,安排学校49所。目前,已竣工并投入使用46所,完成主体但未完工学校3所(吴川市四中、新华小学和振文镇中心小学),已拨付使用资金4429万元,未拨付使用资金571万元。为此,要抓紧做好如下整改工作:
1.吴川市要采取切实的措施加快3所未完工学校工程进度,限期在3月底前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2.各县(市)要抓紧做好竣工项目结算工作。教育部门要指派专人负责协助项目学校,各有关部门要从大局出发,特事特办,确保2003年度安排的项目学校在4月底前全部完成工程结算工作。
3.项目学校抓紧按工程进度办理申报进度款,各级教育和财政部门要及时办理。
4.2003年省中小学布局调整资金(含工程保质金)由市财政部门拨付县财政部门监督管理,按规定支付给工程队。
(二)加快2004年度中小学布局调整项目的工程进度。
2004年度省下拨我市中小学布局调整专项资金4040万元,安排学校40所。目前在建9所,已招标25所,正在招标5所(遂溪县),未招标1所(吴川市芷寮初中),已拨付使用资金379万元。按省的要求,2004年布局调整项目必须在今年上半年完成,时间短,任务重,各县(市)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整改工作:
1.吴川市和遂溪县要抓紧办理招标工作,使未完成招标的项目尽快完成招标并进入施工建设阶段。
2.有关部门要参照老区学校改造的办法,按有关政策规定尽量减少审批环节,减免有关收费,切实加快审批手续。
3.加强与建设单位的协调,加快施工进度。县(市)教育部门和项目学校要加强与建设单位协调,尽最大可能加快施工进度。
4.积极主动,做好工作。项目学校要积极主动,校长要亲自抓项目建设进度,及时向县(市)教育部门反映情况。县(市)教育局要发挥职能作用,主动与财政、建设、规划、国土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主动向县(市)政府反映情况,做好参谋;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统筹做好项目建设工作。
5.加强检查督促。市成立由教育和财政部门组成的联合督查组,检查各地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各县(市)也要成立专门的督办小组加强检查督促,对工作进展慢的县(市)、项目学校通报批评。
(三)做好省补助解决农村义务教育负债专项资金偿还扫尾工作。
目前,我市尚未使用的省补助偿还农村义务教育负债专项资金4159万元。其中,雷州市2596万元,廉江市633万元,吴川市578万元,徐闻县200万元,遂溪县152万元。各县(市、区)要在2006年2月15日前将省补助偿还农村义务教育负债专项资金的偿还项目、偿还债务人和偿还金额以书面形式报送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审计厅,并抄报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审计局。同时,要采取措施,在2006年3月底前,将尚未使用的省补助偿还农村义务教育负债专项资金全部拨付使用完毕。
(四)认真做好中小学布局调整阶段性总结。
各县(市)要按省的要求,在2006年6月10日前完成2002-2004年度省下达的中小学布局调整专项资金建设工作阶段性总结,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并抄报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三、积极主动,切实抓好2005年中小学布局调整并形成今后中小学校舍建设工作机制
各级政府在积极改进教育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的同时,要主动组织实施2005年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建立健全教育资金监管和校舍建设机制,推进2005年中小学布局调整和今后的各项校舍建设工作。
(一)建立健全中小学校基建工作管理制度。
1.要将中小学校舍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整体发展规划。各县(市、区)要把包括中小学布局调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生活设施“四有工程”等中小学校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
2.规范程序,减少审批环节,加快审批进度。一要建立健全中小学校建设管理办法和程序,规范中小学校建设行为,明确财政、教育、发展改革、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的任务和职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减少审批环节,加快中小学校舍建设项目的立项、征地、报建、招标等工作,保障学校建设的顺利实施。二要切实加强中小学校园整体规划的审核,严把工程投资、预结算和质量关,做好工程项目资料的立卷归档和决算工作。三要积极推进中小学校基建委托制度,由具备基建资质的专业机构代理中小学基建规划、设计、报建、管理、验收,确保中小学基建工作的质量和效益。
3.各县(市、区)要参照老区山区小学危房改造的优惠政策,支持中小学校校舍建设。
4.规划、国土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妥善处理农村中小学没有取得校园土地使用证的历史遗留问题,在法律政策允许前提下全力支持,特事特办。
(二)完善教育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机制。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各级教育专项资金的规划,实施期两年以上的专项资金要一次规划,分期实施,建立资金项目库;财政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制定和完善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教育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审计、教育部门建立完善教育专项资金定期审计制度;监察部门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教育部门要加强内部审计和监督,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和处理。
(三)主动推进2005年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省虽然暂缓下拨我市2005年中小学布局调整专项资金,但是各县(市)的指标和项目学校数已经明确,因此各地不能因此而耽误工作的开展。有布局调整建设任务的县(市)要抓紧确定项目学校,各县(市)财政部门要按小学8万元/所、初中12万元/所的额度拨付或垫支给项目学校前期费用,项目学校要立即着手开展建设项目的选址、征地、勘探、图纸设计、招标等前期工作,有条件的项目甚至可以施工建设,待省下达资金后按规定安排支付资金。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执行。
湛江市教育局
湛江市财政局
二○○六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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