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十一五”期间汉中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十一五”期间汉中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汉政办发〔2007〕123号 |
|---|---|
| 颁布日期:2007-09-1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汉政办发〔2007〕123号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十一五”期间汉中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两年,我市应急体系建设不断加强,为进一步提高各级各部门应对各种风险和突发公共事件能力,实现应急资源有机整合与优化配置,减少重复建设,使应急资源的配置和布局达到最佳效果,形成统一指挥、结构合理、反应灵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一五”期间陕西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陕政发〔2007〕40号)要求,现将编制“十一五”期间汉中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调查
主要围绕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突发公共事件,统计调查和汇总本县区本部门应急体系中的监测预警、信息与指挥、应急队伍、应急物资、应急通信、紧急运输、培训演练、科技支撑、恢复重建和应急管理等十个方面的现状、薄弱环节、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现有的资源布局、现有的存量资源、可直接动用的资源、可调用的资源、可共享的资源、需增加的资源;现有已建项目、在建项目、规划项目等内容。
(一)监测预警系统建设。1.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监测系统。主要包括:地震、气象、洪涝灾害、水文、森林火灾、地质灾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传染病疫情、野生动物疫情、食品安全、山洪灾害等监测点。2.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预警系统。主要包括:自然灾害、危险化学品、突发环境事件、事故灾难预警系统;各类社会安全事件、市场价格异常波动、能源安全和粮食安全预警系统,紧急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等。3.关键基础设施监测监控系统。主要包括:战略物资储备库、重点水利水电工程、重大油气输送管道、重大油气储运设施、重要水上航道、超高压输变电工程、大型桥梁、重要通信枢纽、支付清算系统等。
(二)信息与指挥系统建设。1.专业应急信息与指挥系统。主要包括:公安、国土资源、民政、交通、水利、防汛、农业、林业、地震、气象等。2.灾害应急救助信息与指挥系统。主要包括:灾害救助、安全生产、环境事件、公共卫生应急信息与指挥系统,药品不良反应、动物疫病疫情监测系统,反恐应急指挥系统,以及信访、物价、能源和粮食等业务信息系统。
(三)应急队伍建设。1.公安应急队伍。主要包括:公安消防特勤、公安巡警、特警队伍。2.专业应急队伍。主要包括:森林消防队伍、防汛抗旱队伍、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水上搜救队伍、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队伍、环境污染监测队伍、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动物疫情应急处置队伍等。3.企事业单位专兼队伍。主要包括:矿山、危险化学品、森工、水运、电力、电信等应急救援队伍。4.应急专家队伍。5.应急志愿者队伍。主要包括:依托共青团组织、红十字会、青年志愿者协会、基层社区以及其他组织,建立形式多样的应急志愿者队伍,其中注册志愿者人数。
(四)物资保障能力建设。1.应急物资实物储备。主要包括:应急物资储备品种和数量、储备库数及库容、库点。2.应急物资生产、加工企业数及生产能力。
(五)紧急运输保障能力建设。1.交通运输综合协调机制。2.公路、水路、紧急运输保障能力。3.重点林区防火道路网密度。
(六)通信保障能力建设。1.公用通信网。2.部门专用应急通信系统。3.应急指挥调度通信网。
(七)恢复重建能力建设。1.事发现场恢复能力建设。主要包括:供电、供水、供气、交通和通信等生命线快速抢修能力,废弃物、污染物的清理和无害化处理能力,灾情信息通报机制,社区、社会捐助点。2.调查评估能力建设。主要包括:各类突发公共事件评估标准体系,评估部门和机构。3.避难场所建设。
(八)科技支撑体系建设。1.应急技术支撑系统。主要包括:应急快速检测检验能力,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疫病、中毒等监测、检测、检验能力。2.应急关键技术研究。主要包括: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重大疫情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监测、预警、预防、控制等技术研究;对地震、火灾、煤矿事故、危险化学品泄漏、放射性物质泄漏、交通运输事故、特种设备事故、群体性中毒、重大疫病疫情、综合减灾等关键应急救援技术研究;安全生产等领域重大应急装备和防护产品的开发研究。3.应急管理标准体系。主要包括:应急救援绩效评估、各类应急人员资质管理与培训考核等管理标准。
(九)培训与演练体系建设。1.专业培训演练基地。2.应急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主要包括:编辑《公共安全教育读本》等,利用广播、电视、网站等各类媒体宣传应急知识,构建公共安全电视节目播放平台,建立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基地,建立出入境应急知识培训制度。
(十)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示范项目。
二、编制工作小组
《“十一五”期间汉中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涉及面广,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成立工作小组,市发改委、经委、水利局、公安局、财政局、交通局、林业局、国土局、建规局、建管局、农业局、卫生局、民政局、科技局、教育局、环保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安监局、气象局、地震局、电信局、海事局等部门各派1人参加工作小组。人员名单(姓名、单位、职务、固定电话、移动电话)请于9月20日前报市政府总值班室(2626001,2626707,丁晖)。
三、有关注意事项
(一)分级统计。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市直单位负责统计本级部门应急体系建设的有关情况,各县区政府办公室负责统计汇总本县区应急体系建设的有关情况,直属驻汉机构负责统计本单位应急体系建设情况和可调用上级主管部门的应急资源的有关情况。
(二)上报时限。请各县区和市级有关部门、单位于2007年10月20日前将统计调查情况书面报市政府办公室政办科。上报材料一式二份(含电子文本)。
(三)做好衔接。市政府印发的汉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各相关专项规划中,对已涉及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项目,各级各部门在统计中要纳入本次统计调查范围。
二○○七年九月十七日
延伸阅读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及内容收录工作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