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1988年9月)

颁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文号:
颁布日期:1988-09-0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法律及人大文件

(1988年9月5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周杰、李钟英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

二、任命胡德华(女)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

三、任命盛愉(女)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顾问。

四、免去胡德华(女)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委员职务。

五、免去宋汝棼、项淳一、裘劭恒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六、任命费宗yi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七、任命孙宗颢为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庭长。

八、任命梁宝俭、丁振东、张辛陶、魏庆岳、董成钰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

九、免去王奇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经济审判庭庭长职务。

十、免去杨易辰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十一、免去李天相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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