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展会、户外展示地图监管的通知

颁布单位:国家测绘局文号:测办[2009]24号
颁布日期:2009-03-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规范性文件

关于加强展会、户外展示地图监管的通知

测办[2009]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测绘主管部门: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各类展会数量日趋增加,地图作为信息的重要载体,公开展示的频率不断提高,在展会、户外展示中出现存在严重政治性问题或者泄露国家秘密的“问题地图”,将严重损害国家利益、民族尊严和国家安全,产生不良影响。为进一步规范展会、户外展示地图的使用,加强展会、户外展示地图的监督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会、户外展示地图是指在各类展会上使用的展板、展品或者在户外展示的广告牌(板、箱)、条幅(旗)等展示品上附加的地图图形。

二、各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展会、户外展示地图的检查力度,展示前发现存在问题的,要及时并纠正;展示中发现存在问题的,要责令立即停止展示,并依法予以查处,确保展会、户外展示地图不出问题。

三、为更好的开展展会、户外展示地图监管工作,提高展会、户外展示地图审核效率,根据《地图审核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展会、户外展示地图转由各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在审核中遇到有关技术问题时,请及时与国家测绘局地图技术审查中心联系。

四、各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为契机,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措施,认真做好本地区展会、户外展示地图的监督管理和审核工作。有关地图审查人员应积极参加国家测绘局组织的地图审核人员培训。

五、国家测绘局将对各地展会、户外展示地图的监督管理和审核工作进行不定期抽查,并及时通报抽查结果。

国家测绘局地图技术审查中心联系电话:010-88516970

国家测绘局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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