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225批)

颁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文号:公告2011年第11号
颁布日期:2011-05-0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225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1年第11号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许可的汽车、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第225批)和《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第22批)予以公告。

附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225批)

http://www.miit.gov.cn/n11293472/n11293832/n12845605/n13916898/14011810.html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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