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征求《森林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检疫数据交换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国家林业局文号:办科字〔2010〕143号
颁布日期:2010-09-0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征求《森林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检疫数据交换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办科字〔2010〕143号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征求《森林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检疫数据交换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国家林业局造林司、信息办、林科院、规划院、森防总站、华东院、中南院、西北院、昆明院:

根据我局林业行业标准编制计划安排,由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负责编制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检疫数据交换标准》(项目编号:2009-LY-059),目前已完成该项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林业标准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该标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印送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于2010年10月30日前反馈我局。逾期未反馈,按无意见处理。

联系人: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武红敢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后中国林科院

邮政编码:100091

联系电话:010-62888848

传真:010-62888315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国家林业局科技司程强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8号

邮政编码:100714

联系电话:010-84238708

传真:010-64213084

附件:森林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检疫数据交换标准(征求意见稿)

二〇一〇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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