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肖振鸣赴尼泊尔的批复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
颁布日期:2009-03-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同意肖振鸣赴尼泊尔的批复

文物办函〔2009〕274号

北京鲁迅博物馆:

你馆《关于肖振鸣赴尼泊尔执行实地考察第四届尼泊尔“中国节”任务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馆陈列部主任肖振鸣随文化部外联局团组,于2009年4月1日至2009年4月6日前往尼泊尔执行实地考察第四届尼泊尔“中国节”任务,在外停留6天。

所有出访费用由江苏省文化厅承担。

请认真做好上述人员的出国政审及外事纪律教育工作。

国家文物局

二○○九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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