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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关于接待赴日《西藏艺术与考古展》展品点交人员的批复
|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9-02-2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接待赴日《西藏艺术与考古展》展品点交人员的批复
文物办函〔2009〕177号
西藏自治区文物局、中国文物交流中心:
为筹备赴日本《西藏艺术与考古展》,日本九州国立博物馆文化财课长台臺信祐尔,将于2009年3月13日至3月20日赴西藏进行该展览的展品点交工作。请西藏自治区文物局协助做好接待及安全工作,中国文物交流中心按有关规定办理日方人员的入藏手续,并做好展品的点交工作。
国家文物局
二○○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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