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应惟伟等任职的通知

颁布单位:教育部文号:
颁布日期:2013-08-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教育部关于应惟伟等任职的通知

教任[2013]51号

部属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公开选拔结果,经研究决定:

任命应惟伟为武汉大学总会计师(副厅级);

任命查道林为北京化工大学总会计师(副局级);

任命蔡艳艳为中央财经大学总会计师(副局级);

任命伍海泉为东北林业大学总会计师(副厅级);

任命林学雷为上海外国语大学总会计师(副局级);

任命吴应宇为中国药科大学总会计师(副厅级);

任命闫平为合肥工业大学总会计师(副厅级);

任命王建鸿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总会计师(副厅级);

任命张兵为西南交通大学总会计师(副厅级);

任命刘延平为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总会计师(副厅级)。

以上同志试用期均为一年。

教育部

2013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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