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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单位:卫生部 | 文号:卫办医政发〔2009〕225号 |
|---|---|
| 颁布日期:2009-12-1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心血管系统6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
卫办医政发〔2009〕2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和保证医疗安全,我部组织有关专家研究制定了不稳定性心绞痛介入治疗、慢性稳定性心绞痛介入治疗、急性非ST段抬高性心肌梗死介入治疗、急性左心功能衰竭、病态窦房结综合征和持续性室性心动过速等心血管系统6个病种的临床路径。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医疗工作实际情况,组织临床路径的试点工作,在我部印发的临床路径基础上,制订各试点医院具体实施的临床路径。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并将有关情况反馈我部医政司。
联系人:卫生部医政司医疗处胡瑞荣、付文豪
电话:010-68792840、68792205
二○○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附件:心血管系统6个病种临床路径.doc
http://www.moh.gov.cn/publicfiles///business/cmsresources/mohylfwjgs/cmsrsdocument/doc742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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