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动电饭锅节能认证标准变更的通知

颁布单位: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文号:
颁布日期:2009-05-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自动电饭锅节能认证标准变更的通知

各相关申请人、制造商、生产厂:

自动电饭锅的节能认证原依据技术要求《家用自动电饭锅节能产品认证技术要求》CSC/G1106-2006实施,由于国家标准《自动电饭锅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2021.6-2008颁布并于2009年6月1日正式实施,为此,我中心将依据该标准开展自动电饭锅的节能认证工作,并对已获证产品是否符合新的节能评价指标进行重新评价和确认,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自2009年6月1日起,自动电饭锅采用新认证依据标准GB12021.6-2008实施认证。

二、旧版标准证书持有人于2009年6月1日后向CQC申请换发新证书。下一年度监督检查之前,向CQC提交转换新标准认证证书的申请并接受依据新标准对实验样品进行的检测,合格后换发新标准认证证书。旧认证证书转换工作应于2010年5月31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应予以暂停。

联系人:产品认证二部朱京多

电话:83886319

传真:83886362

E-mail:[email protected]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二00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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