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颁布单位:辽宁省阜新市人大文号:
颁布日期:2015-01-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阜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5年1月9日阜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阜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市长杨忠林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认为,报告全面总结了2014年的工作,实事求是反映成绩,客观分析存在问题,提出的2015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奋斗目标和重点工作,思路清晰,目标可行,措施有力。报告符合阜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2014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政府带领全市各族人民攻艰克难,奋力拼搏,全市经济社会实现了稳步发展。

会议指出,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开局之年,是加快转型振兴的关键之年。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转型振兴总目标,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突出经济发展、改革创新、生态建设和惠及民生,扎实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促进经济持续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会议号召,全市各族人民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适应新常态,推动新发展,坚定信心,奋发有为,为开创阜新转型振兴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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