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3号)

颁布单位:山东省菏泽市人大常委会文号:
颁布日期:2014-12-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3号)

由单县选举的市十八届人大代表付道春涉嫌受贿罪,单县人大常委会依照选举法的有关规定,通过了对付道春的罢免案;由鄄城县选举的市十八届人大代表陈安柱因严重违法犯罪被判刑,鄄城县人大常委会依照选举法的有关规定,通过了对陈安柱的罢免案。

根据代表法的有关规定,以上2名代表的代表资格终止。

现予公告。

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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