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决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的决定

颁布单位:陕西省延安市人大常委会文号:
颁布日期:2014-12-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延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决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的决定

(2014年12月25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延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延安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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