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7号)

颁布单位:陕西省咸阳市人大常委会文号:
颁布日期:2014-08-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咸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7号)

根据咸阳市人民政府市长卫华的提请,经2014年8月28日咸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何祥君同志为咸阳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决定免去:

宋加琦同志咸阳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咸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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