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办法》的决定

颁布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文号:令2015年第292号
颁布日期:2015-04-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关于废止《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办法》的决定

四川省人民政府令

第292号

经2015年4月27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83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废止《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办法》,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停止施行。

省长魏宏

201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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