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计量工作的意见

颁布单位:安徽省蚌埠市人民政府文号:蚌政〔2012〕121号
颁布日期:2012-10-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计量工作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

计量是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重要技术基础,是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重要技术手段,也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技术保障。为进一步提升全市计量工作水平,充分发挥计量工作在推动科学发展、改善民生、保护环境中的保障作用,现就加强全市计量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以加强能力建设为基础,以管理创新、科技创新为手段,以民生计量、能源计量为重点,不断夯实计量基础,进一步完善量值传递体系、监督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到2015年,形成涵盖满足社会各行业需求的计量检测校准公共服务平台,能够满足90%的量传和溯源需求;建立全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数据监测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大型企业基本建立并有效运行测量管理体系;关系国计民生的强检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5%以上;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力争全市计量综合水平进入全省前列。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计量机构建设。

统筹利用社会计量资源,形成以各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为主导,各部门、企事业单位计量检定机构为补充,功能完善的量值传递体系。加快建设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尽快建立和完善涉及民生、能源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计量器具检定装置,进一步提升计量标准装置水平和检定(校准)能力,创建一批优秀计量实验室。规范社会公正计量行(站)建设,提高公正计量行(站)工作能力,鼓励其参与大宗物料贸易交接的计量活动,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

(二)大力实施民生工程。

加强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行政执法、产品质量检验等关系国计民生的计量器具定期检定和监督管理,强化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计量器具和定量包装商品的监督抽查,有效提高强制检定覆盖率和抽检合格率。加大计量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短斤少两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违法行为。

做好水表、电表、煤气表、热能表等民用四表的首检工作。对新建楼盘的民用四表,安装单位应在安装前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申请检定合格后,方可安装和使用;供电、供水、供气、供热等部门应确保民用四表在使用前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

深入开展以服务民生为主题的计量惠民系列活动,把提高乡镇(社区)医疗服务和市场公平交易的计量保障能力作为各级政府的重要民生工程,由质量监督部门按现行财政供给渠道,争取省级资金支持。适当安排非税收入用于服务民生的乡镇卫生院(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疗计量器具和集贸市场衡器检定。

(三)加强工业计量工作。

强化企业计量基础工作,指导企业加大投入,在生产加工、工艺控制、质量检验、节能减排等关键环节配置合格的计量器具,提高计量检测能力。积极推进大型企业和重点用能单位按照国家标准GB/T19022-2003(ISO10012:2003,IDT)《测量管理体系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建立测量管理体系。帮助中小型企业落实《中小企业计量检测保证规范》(质技监局量发〔2000〕61号)要求,严格生产过程计量检测,全面提升企业计量管理水平。引导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依据《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定》(质技监局量发〔2001〕55号),建立和完善企业计量管理体系,开展计量保证能力评价工作。

(四)切实抓好能源计量工作。

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加强能源计量基础工作,指导用能单位依据GB17167-2006《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合理配备、依法管理和正确使用能源计量器具,做好能源计量器具量值传递工作,要把准确的计量数据作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实施能耗统计监测及节能减排目标考核评价的依据。加强能源计量、能耗标准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查处未按规定开展能源计量器具周期检定,以及出具虚假能源计量检测数据的计量违法行为。

(五)强化商品量计量监管。

进一步加强商品量计量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引导生产经营者按照《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66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5号)规定,自觉规范计量行为。加大对守法经营、诚信计量单位的宣传,开展金银首饰店、眼镜店、加油站等行业诚信计量示范评选活动。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计量工作的领导,大力推进本地区的计量工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牵头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计量事业发展规划,加强对全市计量工作的综合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扎实做好本部门、本行业计量管理工作。

(二)加强协调配合。

质监、经信、财政、科技等相关部门要建立协调机制,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加快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完善量值传递体系,引导和鼓励计量科研、技术发明和管理创新。将参与制定计量技术规程规范,研制计量标准装置、计量器具新产品等列入市科技计划给予重点支持。质监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各行业计量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牵头作用,建立健全计量管理体系,依法履行计量监管责任。

(三)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按现行资金供给渠道争取省级对我市计量工作的经费投入,为计量事业发展和服务民生提供支持和保障。加快各级法定计量技术机构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等计量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积极争取省级补助资金。积极引导、鼓励建立测量管理体系,对获得AA级以上测量管理体系的企业由市政府比照《蚌埠市推进技术标准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给予适当奖励。

(四)广泛开展宣传工作。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计量法律法规,普及计量科学技术知识,推广使用法定计量单位,宣传计量工作先进典型。组织开展"世界计量日"、“质量月"等重大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的计量意识,努力营造政府重视、企业关注、百姓关心的计量工作良好氛围。

201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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