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蚌埠市主食产业化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蚌埠市主食产业化实施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10-2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蚌埠市主食产业化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
《蚌埠市主食产业化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10月22日
蚌埠市主食产业化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与重点
(一)主要目标。到2015年,重点培育年产值超2亿元的主食产业化企业9家,其中年产值超5亿元企业4家,全市建立“放心粮油”及“主食厨房”配送中心8—10家,示范店40家,销售网点400个。到2020年,全市面制食品工业化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米制食品工业化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打造3家年产值超10亿元的主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10家以上主食产业化示范企业,完善粮油供应体系建设,建成覆盖全市居民的主食供应网络。
(二)发展重点。围绕主要目标,结合我市粮食产业发展的总体布局,着力推进“放心粮油”、“主食厨房”工程,加快粮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粮食产业转型升级。一是建设主食加工企业原料基地,重点扶持流转土地2000亩以上的粮食加工企业。二是发展主食工业化生产,重点扶持挂面、杂粮、米制食品、速冻食品以及工业化馒头、包子、花卷、麻团、米粥等建设项目。三是发展“放心粮油”、“主食厨房”配送中心和主食供应网络建设,依托主食生产企业和军粮应急供应体系,建成覆盖全市的放心粮油及主食供应网点。
二、推进措施
(一)做强主食加工龙头企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发挥资源区位优势,通过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围绕米面深加工引进一批国内知名企业和品牌,重点发挥怀远80万亩糯稻生产基地优势,在引进大型冷冻速食加工企业上取得突破,培育具有较大产能、较高科技含量和适销对路产品的大型主食加工企业。支持天麒面粉、顺鹏农副产品有限公司、鑫泰粮油、中粮生化、中纺农业等大型粮油加工龙头企业拓展经营范围,发展精深加工,力争到2020年培育3家以上产值超10亿元企业;支持日产挂面60吨以上的雁湖、远华、成祥、瑞龙等企业,开发特色品种,提升产品档次;支持卫食园、丰润食品、香飘飘粮油食品等企业工业化馒头、包子、麻团、米粥等项目发展;支持兄弟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东博米业、丰原食品等企业日产20吨以上工业化米制食品、米粉、杂粮等项目建设。积极推进示范工程,争创主食产业化示范市,培育一批省级主食产业化示范企业、放心粮油示范企业。
(二)推进产业集群和园区建设。科学规划,加大投入,优化产业布局,推动粮食精深加工和主食加工项目进粮食产业园区。鼓励和引导怀远县鑫泰粮油、中海米业、兄弟粮油等7家糯米加工企业立足怀远县白莲坡食品科技产业园,与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农业大学等5家高校合作,推动糯米产业技术创新,着力打造糯米加工产业聚集区。加快推进综合性粮食园区建设,积极创造条件增区扩容,引导粮油加工和主食产业向园区集聚,各县区工业园区要按照“园中园”的形式,规划建设主食及食品加工园区。
(三)引导优质粮基地建设。鼓励粮食加工企业走“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民”的道路,积极参与土地流转、定向收购、领办农民粮油合作社等。支持流转土地2000亩以上的成祥面粉、汉白玉米业、华康粮油等企业继续扩大流转规模,在本地建立优质粮源及专用粮食生产基地,保障主食加工原料需求,构建种植、收储、加工和市场营销一条龙的全产业链发展模式。对粮食加工企业流转土地开展规模化种植的,各县区要重点给予政策扶持。
(四)推动企业技术创新。积极推进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与主食加工企业“联姻”,合理利用人才资源,提倡人才共享,推进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提高核心竞争力,建设科技型主食加工企业。帮助企业提高新产品开发能力,加强系列化、多元化、营养化、特色化主食产品的开发步伐,丰富花色品种,保证产品质量,提升产品档次。加快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的研发和推广应用步伐,着力推进传统主食品现代加工、全谷物食品加工、抗老化保鲜等关键技术和装备的创新。
(五)强化质量安全。强化企业质量安全意识,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构建制度完善、风险可控、监管有效的主食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加强主食质量标准体系建设,严格执行产品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严厉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全面推行质量管理、食品安全管理等认证。加强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质检机构作用,提升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技术和装备水平。加强食品安全后续监督体系建设,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召回制度。加强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逐步建立以遵纪守法为准绳、社会道德为基础、企业自律为重点、社会监督为约束的生产者诚信体系,保障主食质量安全。
(六)实施商标、品牌带动战略。引导主食生产企业由做产品向做品牌转变,以优势骨干企业为主体,通过自主创新、品牌经营、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手段,培育一批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知名品牌。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自愿的原则,推进品牌整合,扩大知名品牌市场占有率,提升企业竞争力。充分利用媒体、展会等,推介品牌,提高蚌埠粮油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支持引导卫食园食品、雁湖面粉等龙头企业申报中国驰名商标,支持远华粮贸、丰润食品等企业申报安徽省著名商标。做大做强做优“雪雁”、“卫食园”、“雪枣”、“大钱牌”、“蒸好麦”等主食品牌产品,充分发挥其在推进主食产业化工作中的示范带动与引领作用。
(七)创新流通方式。整合粮食行业资源,引导主食生产企业创建“放心粮油”示范企业、示范店。优化网点布局,完善现代配送营销网络,大力支持主食生产企业建设中心厨房、配送中心、连锁店、供应网点,推进主食产品进超市、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开展直供直销、电子商务等,努力探索新型商业运营模式,创新主食产业流通方式。力争到2015年在全市建成400个供应网点,基本形成覆盖城乡、服务规范的主食供应体系。
三、扶持政策
(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优化配置和引导功能,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皖发〔2013〕7号)和国家、省有关支持龙头企业的相关政策,按照资本多元化、营运市场化的原则,支持和引导社会各方资本参与主食产业化发展。省级粮食产业化财政贴息资金切块重点支持主食产业化项目,市县根据财力状况适当配套支持。各县区要利用支农项目资金或“超级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用于扶持粮食产业发展的部分,优先考虑主食产业化项目,主要用于重点支持“放心粮油”和“主食厨房”工程、粮食精深加工、企业技术改造及固定资产投资、粮食产业园建设等项目。发展改革部门支持符合条件的主食加工企业项目列入省“861”项目投资计划和市“3461”项目投资计划。对符合条件的主食加工企业和粮食精深加工项目,纳入市“5116”工程实施计划,并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农业、科技、商务等部门对发展主食加工项目给予政策及资金扶持。
(二)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从事主食加工企业,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向地税部门申请定期减征或免征,按权限报批后予以减免。对企业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等研发费用,按照有关税收法律和政策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经有关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减按15%税率征收所得税。企业取得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1个纳税年度内,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加强金融信贷支持。强化银企对接工作,市县金融机构要加大对主食产业化龙头企业粮食生产基地建设、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改造和粮食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等贷款的支持力度。引导和支持竞争力强、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和增长潜力的优势主食加工企业上市融资,对成功上市的企业,同级财政给予100万元的奖励。对成功发行企业债、公司债的主食加工企业,同级财政按发行额度3%给予不超过75万元的补助。探索建立主食产业化融资担保机制,引导和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积极开展对主食生产企业的担保服务。对省级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及省级主食产业化示范企业,金融机构应给予一定的授信额度。
(四)提供土地和网点优惠。对符合相关条件的主食生产企业,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土地整理、土地治理、农田水利、现代农业发展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尽力满足主食生产企业建设用地需求。商务、城管、交通等部门要支持企业销售网点布局和运输配送,鼓励主食进超市、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切实为主食产业化搞好服务,对主食生产企业购置主食配送车以及建设配送中心、快餐店、专卖店、售货亭(点)等网点的,所在县区给予适当补贴。
四、组织领导
推进主食产业化是政府的民生工程,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细化和制定推进主食产业化的实施意见。要建立健全部门沟通协调工作机制,强化协作配合,落实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发挥牵头责任,把主食产业化作为发展现代粮食流通产业的一项全局性工作来抓,科学规划,精心部署,加强协调,抓好落实。发展改革部门要把主食产业化纳入经济社会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财政部门要整合支农资金支持主食产业化发展。农业部门要加强粮食基地建设,引导优质、专用粮食生产。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要加强对主食加工业的规划、引导和服务工作。科技部门要加强对主食产业化科研工作的支持。商务部门要加强对主食品进超市、入社区和布局经营网点的支持。税务、金融、工商、质监、交通、城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合力支持主食产业的发展,确保主食产业化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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