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巢政办〔2016〕28号
颁布日期:2016-03-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做好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巢政办〔2016〕2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今年“两会”期间,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政府工作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经整理审核,以议案、建议和提案、来信形式移交市政府办理,其中,人大议案1件、建议127件;政协提案173件,来信16件。另外,省及合肥市交办人大代表建议12件,政协委员提案49件。这些议案、建议和提案、来信体现了代表委员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愿望和心声。认真办理这些议案、建议和提案,对于加快我市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为此,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办理工作责任

办理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是发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主体作用,推动政府工作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的重要保证。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把议案、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制定办理工作方案,严格落实“五定”制度,即定分管领导、定承办人员、定完成时间、定任务、定责任;严格把好“六关”,即政策关、内容关、质量关、程序关、格式关、文字关。对办理工作要站在政府的层面和高度,梳理承办事项,研究办理措施,落实跟进方式,解决实际问题,切实提高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质量与水平。

二、加强调研,强化沟通,切实提高办理工作质量

各承办单位要针对代表建议、委员提案提出的具体问题,深入一线、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切实提出问题解决办法。要采取上门走访、现场办理、召开座谈会、邀请代表委员参加专题调研、跟踪督办等多种形式,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准确把握代表、委员的真实意图,共商解决办法,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促成代表、委员所提问题取得实效。对所提问题,凡能够解决且有条件的,要抓紧解决;对因目前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列入计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对因条件限制确实难以解决的,应实事求是地向代表、委员解释清楚,取得代表、委员的理解和支持。所有议案、建议、提案要做到件件有答复,件件征求代表、委员意见。

三、明确责任,规范程序,切实推进办理任务落实

(一)承办单位在接到办理工作任务后7日内,对承办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持有异议的,要根据单位职能和相关政策以书面形式及时反馈意见,并提出改办单位,没有反馈意见的视为接受办理任务。

(二)独立承担办理任务的,由该承办单位全权负责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涉及多个承办单位的,由主办单位牵头负责办理工作,会办单位给予积极配合,但责任同等,并自交办之日起1个月内,会办单位要将协办意见函告主办单位,由主办单位汇总后答复领衔人。各单位要认真履责,严禁推诿扯皮和敷衍了事,严禁将办理责任统归市政府而将己身置之度外。

(三)要规范答复,在答复主体上,市人大议案答复,由主办单位向市政府上报办理情况报告,由市政府具文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市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由承办单位直接具函答复领衔人。合肥市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答复,由承办单位将具体办理情况报告市政府,由市政府具函答复领衔人。在答复方式上,应对议案建议和提案具体建议,逐条答复办理落实情况,以正在采取的措施为主,已经办理完成的,应说明效果;正在办理落实和已列入办理计划的,应说明计划完成期限;暂时无法办理的,应说明所做的努力和无法办理的原因,态度诚恳,表述准确,文字精炼。答复意见应按规定格式拟制,履行公文文字、格式审核程序,由承办单位领导签发,编号行文。所有议案建议和提案正式答复前,须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审定签字。

(四)要限时办结,市人大议案,主办单位应于4月下旬牵头会办单位,制定办理工作方案,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同意后实施,6月中旬向市政府报告议案办理进展情况,8月底前向市政府报告办理结果。市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须在6月底前办理答复完毕,并由主办单位将建议或提案书、正式答复意见、办复意见表各一式两份报至市政府办公室113室。合肥市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主办单位要在5月10日前向市政府报告办理结果。10月份,各承办单位要全面开展一次“回头看”,对承诺事项,采取有力措施,抓好跟踪落实,并将后续办理情况及时反馈代表、委员和市督查和目标效能办。

(五)办复征询意见表由承办单位在正式答复时一并交给领衔人,由领衔人填写后10个工作日内直接反馈市督查和目标效能办,或由承办单位进行反馈。

(六)要及时公开办理结果。各承办单位对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根据公开办法,经审查可以公开的,在答复领衔人后20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上予以公开。

四、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切实提高办理满意率

在议案、建议和提案交办过程中,市政府办公室将采取多种方式,并会同市人大人选工委和政协提案委,就办理初期安排情况、办理中期进展情况、办理后期落实情况分阶段开展督查督办,市政府常务会议适时听取办理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年终,市督查和目标效能办会同人大人选工委和政协提案委,将各承办单位的“办复率、面复率、落实率、满意率”等指标,作为办理工作实绩纳入2016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确保办理工作质量,努力提高办理满意率。

附:答复函格式

答复函格式

为规范办理答复行文,市督查和目标办依据省、市有关办理工作规定和行文要求,综合整理了市人大议案主办报告、市人大代表建议主办答复、市人大议案(建议)会办意见、市政协提案主办答复、市政协提案会办意见、合肥市人大代表建议主办报告、合肥市政协提案主办报告等答复函的行文格式,请各承办单位参照统一格式行文。同时,对建议、提案提出的问题,根据办复类别,标明A、B、C、D四类,即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标“A”;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解决的标“B”;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目前不能解决的标“C”;留作参考的标“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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