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巢湖市2014年植树造林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巢政办〔2013〕141号
颁布日期:2013-12-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巢湖市2014年植树造林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巢湖市2014年植树造林工作方案》已经2013年12月7日市政府第54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12月10日

巢湖市2014年植树造林工作方案

为切实抓好全市今冬明春植树造林工作,推动林业生产建设持续快速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合肥市委关于“大湖名城、创新高地”和建设“美丽合肥”的总体要求,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部门联动、城乡统筹的发展原则,围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和生态园林城市“一个目标”,坚持生态建设和产业建设“两个并重”,完善森林生态网络、林业产业、森林文化“三大体系”,推进绿色城市、绿色村镇、绿化长廊、绿色屏障“四项建设”,实施森林进城、森林围城、森林环路、森林入村、森林长城“五森工程”,狠抓成片造林、农田林网、道路绿化、河渠绿化、村庄绿化、水库塘坝绿化“六个着力点”,不断夯实绿色巢湖、生态巢湖的发展基础。

二、目标任务

(一)2014年全市森林增长工程任务为4.2万亩:成片造林3.2万亩(包括环巢湖沿岸区域造林1.05万亩,山场造林1.5万亩,其它面上造林0.65万亩);四旁绿化折合面积1万亩(包括村庄150个、道路110公里、沟渠120公里、塘坝水库240个)。

(二)农田林网:建设0.6万亩。

(三)城区绿化:新建50万㎡。

具体任务见巢湖市2014年植树造林任务分解表。

三、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12月10日前)。主要任务是制定方案、规划设计、完善政策、宣传发动,召开动员会议,分解造林计划,印发植树造林工作方案。

(二)落实用地及招商阶段(2013年12月31日前)。主要任务是落实造林用地和招商确定投资建设单位或大户,签订用地协议及投资建设合同,开展整地及造林工作,完成工程建设的前期各项工作。

(三)整地打宕阶段(2014年1月31日前)。全面完成整地打宕工作,并完成全年栽植任务的30%。

(四)全面栽植阶段(2014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全年植树造林任务。

(五)验收阶段(2014年4月和9月)。2014年4月20日开始开展春季检查验收、工程小结等工作,9月10日开始开展秋季检查验收;在5月和9月迎接合肥市检查验收。

四、建设机制

坚持植树造林与发展苗木花卉、速生丰产林、经济果木林等绿色产业相结合,充分发挥植树造林在改善农村环境、建设美好乡村、调整农业结构和增加农民收入中的重要作用,坚持以明晰产权为核心、加快生态建设产业化的机制创新。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鼓励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和规模林业,把生产经营权落实到企业、大户和农民手中,打破潜规则,不栽无主树,尽快形成政府、企业、大户、农户共同参与的投资格局。

(一)对成片造林项目要积极通过招商引资,确定投资建设主体,由企业、大户经营。

(二)对道路、沟渠、绿色长廊两侧的林木,要努力确权给大户或农户;村庄、塘坝周边的林木要确权给农户所有;属镇、村投入的林木,必须要确定专人养护。

(三)结合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加强农田林网建设,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动员群众积极参与,林木所有权确权给农户。

(四)鼓励企业和造林大户租地造林,鼓励农民以土地使用权入股,与企业、大户合作,建立苗木花卉基地、商品林基地和企业原料林基地。

(五)对缺水易旱等条件较差地区,未能通过招商引资确定投资建设主体的,由所在乡镇、行政村组织绿化攻坚,然后再通过拍卖等多种方式确定林木权属。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建立完善市、乡镇(街道)、村三级主要领导抓造林的工作机制,把植树造林的目标任务列入乡镇(街道)工作目标任务考核管理范围,市、乡镇(街道)、村层层签订责任状。市里成立“巢湖市造林绿化工作指挥部”,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分别担任指挥部政委和指挥长;同时成立巢南、巢西、巢北三个分指挥部,指挥协调各地造林绿化工作。各地要成立相应组织,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定专人,明确责任,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目标任务。

(二)强化宣传,发动到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美好乡村建设工程,进一步加大宣传发动力度,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绿化意识,积极发动广大群众参与造林绿化,努力营造植绿、护绿、爱绿、兴绿的良好氛围。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要适时开办“千万亩森林增长活动”专栏,宣传各地植树造林的好经验、好做法。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地要突出土地流转、招商引资、确认权属、适时栽植等工作重点,把握好关键环节,优先确保合肥市和市本级重点工程建设。我市今年植树造林工作有三个重点:一是荒山造林1.5万亩,10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600元;二是环巢湖生态示范区造林1万亩,达到标准的每亩补助3000元;三是全市范围内省、县道绿化必须完成,其中省级以上道路绿化由市林业局负责实施,县、乡道及重要接线干道由各乡镇负责组织实施,市政府按所栽苗木给予县级道路适当补助。对所有上级资金补助的工程都要做到“六有”,即有规划设计、有施工图纸、有招标议标手续、有施工方案、有专人负责、有验收资料;对不同类型的植树造林,各地都要分别打造2-3个精品工程。组织调度好人员、设备和资金,确保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阶段工作任务。

(四)加强指导,注重质量。强化质量第一意识,严格按照合肥市四个“导则”要求,因地制宜,适地适树,抓质量、抓进度、抓安全,把科学营林的理念贯穿于造林绿化的全过程,提高造林实效。林业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分乡镇进行业务指导,发现质量隐患,必须返工补救,确保栽植一片、成活一片、成林一片。

(五)加大投入,严格奖惩。各地要在省、合肥市、巢湖市造林绿化奖补的基础上,保障经费和人员投入,确保全年任务完成。市政府将对任务完成好的乡镇和街道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未能完成任务或未达标的乡镇和街道,将按目标考核和效能建设的有关规定,予以通报批评和问责。

附:巢湖市2014年植树造林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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