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十五届安徽名优农产品•绿色食品(上海)交易会淮北市参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淮政办秘〔2014〕141号
颁布日期:2014-12-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十五届安徽名优农产品•绿色食品(上海)交易会淮北市参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第十五届安徽名优农产品•绿色食品(上海)交易会淮北市参展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12月17日

第十五届安徽名优农产品•绿色

食品(上海)交易会淮北市参展工作方案

为做好第十五届安徽名优农产品•绿色食品(上海)交易会淮北市参展工作,展示全市农业产业化发展成果,扩大农业对外合作开放,按照省政府的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淮北市参展工作方案。

一、名称、主题、宗旨

名称:第十五届安徽名优农产品•绿色食品(上海)交易会。

主题:生态安徽•绿色食品•合作共赢。

宗旨:既面向上海市民,更面向大型超市、高等院校和大型企业,全方位拓展长三角市场和国际市场。

二、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月2日,会期3天。

地点:上海国际农展中心。

三、主办、承办、支持单位

主办单位:安徽省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安徽省政府驻上海办事处。

支持单位: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四、组织机构

按照安徽省(上海)农交会组委会的要求,成立淮北市参展组委会。组委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任:谌伟副市长

副主任:颛孙新龙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家春市农委主任

成员: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农委、市招商局、市商务局、市粮食局、濉溪县人民政府、三区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负责同志。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农委,负责执行组委会决定的事项,承担组委会日常工作。王家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阚东生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筹备工作。办公室下设宣传组、综合组、招商采购组三个组。

五、主要活动

(一)新闻发布会。2014年12月28日下午16:00在上海农展馆举行,由省委宣传部主持,省农委、省政府驻沪办、上海市农委负责同志及相关新闻媒体参加。

(二)采购商专场。2014年12月30日下午3:00,邀请长三角地区各类采购商到展馆观展、采购、洽谈。

(三)农产品展示展销。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月2日。

(四)领导巡馆。2014年12月31日上午8:30—9:40,安徽省和上海市政府领导等参加。

(五)项目推介和签约活动。2014年12月31日上午10:00—11:00。

1.安徽丰原集团进行农业“走出去”项目推介;

2.安徽省龙头企业与长三角地区大型企业合作项目签约。

(六)龙头企业、合作社和电子商务经营者对接活动。2014年12月31日下午3:00—5:00。

(七)网上贸易活动。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月2日在安徽农网宣传推介重点招商项目和有关政策。展会期间提供网上企业、产品推介等活动。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交易会筹备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落实。要建立健全办事机构,抽调精干人员,安排专项经费,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体现节俭办会。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做到厉行节约,不搞形式主义,不讲排场。展厅特装费用由市财政承担;展位费用由县区财政分别承担;市直部门及县区参会所需经费自理;参展企业由所在县区政府给予适当补贴,不足部分自理。

(三)提高工作效能。要突破传统思维模式,创新工作手段,加快信息化、模块化在筹备工作中的应用。充分利用交易会平台,创新展示展销方式,加大淮北农产品推广力度,巩固和扩大交易会成果,确保我市在本届交易会取得明显成效。

(四)确保产品质量。所有参展销售产品必须有检测报告,符合上海市场准入规定,重点展示和销售我市特色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严禁假冒伪劣产品及市外产品在我市展厅销售。所有参展产品销售必须采用国家统一标准,按工商部门有关规定,使用统一标签,实行明码标价,所售商品应注明商标、生产厂家、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企业商品条形码等内容。

(五)遵守参展管理。

1.各县区要确定专人负责展销的组织、联络工作,参展企业要积极组织、备足货源。

2.各县区对展位严格管理,不得私设摊点,不得私自转让展位。

3.参展企业必须持有当地办理的营业执照和县级以上卫生检疫合格证或商品检疫证明及健康证(复印件),获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产品需持有相关证明(复印件)。

4.仓储场地由各县区根据展品数量提出申请,由市组委会办公室汇总后报省组委会,统一免费安排。

5.各县区在展期内组织专人于当日闭馆前,向市组委会报送销售及贸易情况。

6.各县区联络员于2014年12月20日前将参会人员及参展企业产品数量报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对保鲜展品,企业做好保鲜运输的处理,保证展品质量;各县区组织落实参展产品,于2014年12月28日上午10:00前,送至市农委大院,集中装运。

7.各县区安排好参展企业,及时上报参展信息,组织参会人员和企业参加各项活动。组织企业2014年12月30日上午10:00前完成布展。

(六)符合布展要求。

1.要注意形式和内容的完整统一,展品布局合理,安排得当,能突出特色和亮点。

2.严格按照分配的面积布展,不得随意扩大布展面积。展位不得超过3.5米高度。

3.电器安装使用要符合消防要求,特殊电器的安装须经组委会同意。

4.通道及防火通道不得放置展品、展具及杂物,确保消防安全、通道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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