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夏季秸秆禁烧督查工作的通知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夏季秸秆禁烧督查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淮政办秘〔2013〕56号 |
|---|---|
| 颁布日期:2013-05-3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夏季秸秆禁烧督查工作的通知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夏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根据《淮北市2013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市政府近期将开展夏季秸秆禁烧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和形式
6月5日—7月5日期间,市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分别带队深入县区开展夏季秸秆禁烧督查。督查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看工作资料、明察暗访、现场检查等形式进行。每组督查时间经带队领导确定后,由各组联络员另行通知县区政府。
二、督查内容和次数
督查组重点督查各县区关于秸秆禁烧工作的动员部署、组织领导、组织实施方案的制定情况、秸秆禁烧的宣传情况、秸秆焚烧灭火器具的准备情况、秸秆禁烧包保划片责任的落实情况、秸秆留茬高度、设置秸秆临时堆场、秸秆综合利用等情况。夏季禁烧督查期间,每组督查次数原则上不少于两次。
三、督查重点区域
城市(包括县城)周围5公里,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重要道路两侧2公里,以及文物保护区、油库、粮库、林地、重要通信、电力设施等周围1公里区域。
四、督查分组
市政府成立4个督查组,组长由有关副市长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和联络员组成(见附表)。
五、督查要求
(一)督查组深入田间地头,查责任落实情况,查措施到位情况,查秸秆禁烧情况,及早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强化责任追究。要重点检查城区周边、高速公路和主要交通干线两侧等重点敏感区域、重点路段。
(二)督查期间,各县区要积极准备相关材料,提前搞好相关服务,配合督查组开展工作。督查结束后,由各组联络员撰写督察报告,并上报至市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环保局)。
(联系人:马明超;联系电话:5200019;邮件:[email protected])
附件:2013年夏季秸秆禁烧督查工作分组表
2013年5月30日
附件
2013年夏季秸秆禁烧督查工作分组表
组别
组长
参加部门
督查范围
联络员
1
叶露中
市发改委:邓顶宇
市监察局:焦守江
市环保局:周文波
相山区
责任人:李健13965866966
邓顶宇
13905612618
2
杨军
市环保局:夏学勇
市安监局:梁敦福
濉溪县
责任人:亓峰
15905611858
夏学勇
13909613396
3
谌伟
市农委:周茂红
市林业局:梁红
市交通局:李春虎
市环保局:王影
烈山区
责任人:鲁孝诗13905610659
周茂红
13905610632
4
周勇
市公安局:王好杰
市环保局:禹雷
杜集区
责任人:许炜18956107999
王好杰
13705619678
延伸阅读
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应对当前经济形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