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管理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淮府办〔2015〕51号
颁布日期:2015-10-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管理办法的通知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的办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拓宽人民群众反映意见、建议和诉求的渠道,提升政府公信力,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淮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2015年10月20日

淮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市长信箱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淮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栏目的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其为民服务、政民互动的功能和作用,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助力服务型政府建设。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淮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是市政府领导与人民群众联系沟通的重要桥梁,是面向社会公众设立的专用电子信箱,是解决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大突出问题的重要渠道。“市长信箱”受理范围为:

(一)对本市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二)对本市经济建设、发展环境、城建城管、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对市政府各部门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和政策规定的咨询、意见和建议;

(四)对直接影响群众生活的有关问题及突发事件的意见和建议;

(五)对社会生活中发生的,需由行政机关协调解决的有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六)对市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规范性文件等咨询和建议。

第三条“市长信箱”邮件反映情况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依据“市长信箱”受理范围,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不得涉及国家机密方面的问题;

(二)对反映或投诉的问题,不属于“市长信箱”受理范围和已进入或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信访复查复核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事项,将不予受理;

(三)邮件应署真实姓名,并注明本人的具体联系方式,以便保持联系、核实内容、反馈结果,对没有联系方式、无法核实的匿名邮件,将不予受理;

(四)邮件要简明扼要,主题明确,表述清楚,原则上一封信只能反映一个问题,对主题不明确、表述不清楚的邮件,将不予受理。

第四条市长热线办公室(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是“市长信箱”管理部门,负责来信的收集、整理、初审、交办、督办、复审、分析和总结归档等日常工作;市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市信息中心)为“市长信箱”提供技术支撑,负责提供网上信箱系统的技术支持、安全保障,确保“市长信箱”系统的高效运行;市直各部门、各县区政府依据职能负责具体的办理工作。

第五条“市长信箱”来信办理工作实行属地、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限时解决的原则。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是“市长信箱”直接承办单位。

第六条所有“市长信箱”邮件按咨询求助、建言献策、投诉举报、其他四个类别进行分类整理。整理后,由市长热线办公室按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一)直接办理:对情况清楚、政策明确,符合当即答复条件的咨询类邮件,由市长热线办公室直接办理;

(二)交办:对情况比较复杂,需由有关承办单位处理的一般性邮件,由市长热线办公室通过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管理系统交相关承办单位办理;

(三)呈办:对涉及面较广、影响较大的热点问题和突出事件的重要性邮件,由市长热线办公室填写《淮南市人民政府网“市长信箱”重要来件呈办单》,提出拟办意见,提请市政府相关领导批示处理;

(四)留存:对不予受理的邮件,由市长热线办公室留存备案处理。

第七条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市长信箱”交办信件的办理工作,对“市长信箱”交办的信件,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一)来信反映的问题,事实清楚,政策明确,工作人员将回复内容报经本单位领导审签后,通过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管理系统平台回复市长热线办公室;

(二)来信反映的问题,情况比较复杂的,承办单位可向来信人索要书面材料,并及时与市长热线办公室联系沟通;举报类信件要及时与举报人联系,核实举报人身份,呈报有关领导;

(三)来信人反映的问题不属本部门职能范围的,应及时与市长热线办公室联系,及时转发至来信涉及相关职能部门;

(四)每件来信的办理情况要在规定时限内答复,咨询类信件应在3个工作日给予答复,意见、建议和投诉类信件原则上应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对需要调查核实而不能当即回复的,应在3个工作日给予受理告知,15个工作日内办理结束,特殊事项需延期的须向市长热线办公室申请延期并告知诉求人;

(五)办理结果经市长热线办公室整理,报市政府领导阅示后,及时回复来信者或在网上公布。

第八条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网上来信办理工作,明确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不得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或矛盾上交。信件承办单位分管负责人对回复内容要认真审核把关,力求语言精练、表述清楚、解决时限明确;对因客观原因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应与当事人电话或当面沟通,做好说明解释工作。对重要问题,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阅批和办理,发现可能引起群众来访的重要事项,要提前向市政府报告,并做好化解疏导工作。

第九条各承办单位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随意泄露群众诉求、意见内容及投诉人资料等不宜公开的信息。

第十条市长信箱办理工作考核结果计入政风行风评议和市政府目标管理考核指标分值。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报请市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对于因工作落实不到位、不作为、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滥用职权等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追究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的责任。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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