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通信铁塔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通信铁塔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
| 颁布单位:安徽省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黄政办秘〔2015〕4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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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8-2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通信铁塔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宽带中国”战略,加快“智慧黄山”建设,推进通信铁塔基础设施资源整合共享,根据工信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2015年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实施意见》(工信部联通〔2014〕586号)和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经市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
通信铁塔基础设施是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公共基础设施。加快通信铁塔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无线宽带覆盖水平,对于推进我市工业与信息化进程,满足群众信息消费需求,实现信息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有重要意义。中国铁塔黄山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黄山铁塔公司)作为负责全市通信铁塔基础设施统一建设和维护的运营商,要充分发挥资源整合职能和主导作用,加快推进全市通信铁塔基础设施建设,为各通信运营企业提供优质可靠的服务保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加快信息化进程、提高公共资源效率,深刻领会国家成立铁塔公司的重大战略意义,积极支持黄山铁塔公司做好辖区内通信铁塔基础设施建设,主动帮助协调解决问题,全力推动全市通信铁塔基础设施建设顺利进行。
二、明确建设目标
按照“统一规划、集约建设、资源共享、规范管理”的原则,科学整合站址资源,加大共建共享力度,研究新技术,应用新标准,减少重复投资,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节能降耗。2015年计划投资1.8亿元,建设基站铁塔600多处,力争4G/LTE站点达到2600座,全市乡镇以上4G网络覆盖率达到98%。到2018年底,实现全市4G无线网络覆盖率达到90%以上。
三、完善配套体系
(一)科学编制建设规划。各区县政府、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将通信铁塔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市信息办要会同铁塔公司、三大运营企业、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部门统一编制全市城乡通信铁塔建设专项规划,与城乡规划、土地规划、道路规划等规划以及机场净空保护相衔接。
(二)规范配套体系建设。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小区建设、各种场馆、铁路、公路、高铁沿线、车站等项目中统筹安排通信铁塔基础设施建设,将通信铁塔基础设施纳入建设流程以及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项目业主和建设单位要预留通信基础设施配套资源,与建设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作为项目配套综合验收、统一移交。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明确通信铁塔基础设施设计、建设和验收要求,把通信铁塔基础设施纳入项目的设计审查与验收范围。铁塔公司配合做好设计审核、图纸审查与竣工验收。
(三)着力优化审批流程。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简化新建基站办理施工、破路及占用市政设施等许可审批手续,协调办理物业准入和绿地及绿化带占用手续;对建设施工过程中已恢复的破绿、占绿现象尽量减免相关费用;允许使用或替换使用现有市政路灯杆改造建设基站铁塔设施。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强通信铁塔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保障,对基站站址、通信机房等建设给予一定的用地指标保障,加快通信铁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审批,加快权证办理,帮助协调土地征收相关工作。环保部门要简化环评手续,提高工作效率。房产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物业服务企业要积极配合铁塔公司在住宅区进行移动基站、室内分布等移动网络基础设施新建、改造、维修等工作。供电企业应当为通信铁塔基础设施的电力接入提供便利条件,在具备条件的范围内保障通信设施市电引入,积极推进通信铁塔基础设施直供电改造,简化电力引入增容手续,合理收费。电信、移动、联通三家电信企业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必须全量开放存量站址资源。
(四)统筹利用公共资源。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高等院校、车站、展馆、旅游景点等所属建筑物,其所有人或管理单位应当提供通信铁塔基础设施设立所需的管道、机房和天面的空间以及电力等配套条件;商务、商业、住宅等其他现状建筑物的产权人和管理单位应当根据通信铁塔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支持室内分布系统和通信铁塔基础设施建设。公园、旅游景点、生态控制区域和市政设施、城市道路、高速公路、车站、桥隧等公共用地设立基站的,应根据规划和需求予以开放,用于支持通信铁塔基础设施建设;铁塔公司应当积极采用小型化、景观化等技术,确保基站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建立健全设施日常养护制度,及时进行维修、维护。
(五)扩大乡村网络覆盖。各区县政府要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和美好乡村建设等工作,动员乡镇、村加大农村通信铁塔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在基站选址、管道建设和电力引接等方面提供支持和保障,积极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矛盾纠纷,加快推动农村地区通信铁塔信号的覆盖,以信息化带动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四、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通信铁塔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工作是一项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的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部门领域,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市政府通信铁塔基础设施建设协调小组(黄政办函〔2015〕10号)负责全市通信铁塔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的组织领导,统筹全市通信铁塔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相关工作,推进通信铁塔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协调解决通信铁塔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密切协作配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在规划落地、基站设置、电力引入、工程建设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主动协调通信铁塔基础设施建设中的矛盾和纠纷,依法打击破坏通信铁塔基础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共同推进通信铁塔网络快速健康发展。
(三)广泛开展宣传。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舆论引导,加大科普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发展通信铁塔基础设施的重要意义,消除公众对通信铁塔基础设施电磁辐射的片面认识。加强无线电频率台站管理,加大无线电监测和干扰查处力度。严厉打击盗窃、破坏通信铁塔基础设施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通信铁塔基础设施安全。
2015年8月22日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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