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六政办秘〔2013〕8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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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6-0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示范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11〕78号)精神,提升全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改善人居环境,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我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切实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作为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工作和城市管理的重要内容,确保到2015年我市基本实现县县建有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30%。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今年有计划开工建设项目的县(区)和部门要加大投入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积极筹集项目建设资金,科学合理安排项目建设进度,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六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厂一期和寿县生活垃圾填埋场项目要在2013年度完成项目建设前期工作,主体工程开工建设;工程项目必须于2014年底前建成。
各县(区)要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求,登陆《全国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准确填报相关信息;按时上报《安徽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进度月报表》。
(二)规范和完善生活垃圾收运工作。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垃圾的收集清运管理工作,健全和完善环卫行业管理体制机制,建立专门收集清运队伍,配备收集清运机械设备。城市生活垃圾须运到建成的填埋场实施填埋,严禁向沟、渠、河岸等处倾倒,污染环境。要依据环卫专业规划和环卫设施年度建设计划,遵循环保、密闭、高效的原则,做好现有老城区非压缩式生活垃圾收运设施的升级改造以及新建城区的压缩式生活垃圾收运设施的配套完善。有条件的县城要积极推行“桶装车载”的生活垃圾收运模式,以提升生活垃圾收运能力和服务质量,减轻环卫工人的劳动强度,并充分发挥已投入运行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积极开展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各县区要紧紧围绕“十二五”末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30%这一目标,积极开展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一是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已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的县区,要在原基础上总结经验,扩大分类收集试点范围。未开展的县区要将此工作列入年度计划,科学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办法,尽快开展此项工作。二是推进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建设。各地结合实际情况,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防止盲目建设,提倡资源共享,毗邻县(区)可以联合规划建设焚烧项目,也可将生活垃圾运输到就近的焚烧厂焚烧处理。三是开展填埋气利用工作。已投入使用且填埋库达到一定规模的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要建设垃圾填埋气资源化利用设施;暂未达到利用条件的填埋场,要进行集中有效处置。
(四)做好已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工作。各县(区)已建成的建设项目要尽快投入运行,建立运行考评机制,加强监测监管,健全日常管理档案资料,实现运行管理规范化。垃圾进场须过磅、检验,倾倒后推平、压实、覆盖;要分区作业、分层次覆盖,垃圾填埋场区要实行雨污分流,周边须设置防飞网;垃圾渗滤液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
从今年起,开展县(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等级评定工作,重点对已运行一年以上的县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等级评定的结果将作为今后县(区)域分类考核和新型城镇化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保障环卫职工的合法权益。各县区要加强和规范合同用工管理,对聘用的环卫工人要提高工资待遇,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要提高环卫作业机械化水平,改善环卫作业条件,减轻环卫工人的作业强度,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意识。各县(区)要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增强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经费保障能力。对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力,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要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加大监管力度。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各县区政府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以及设施建设和运营的监管。市委、市政府已将生活垃圾无害化工作列入了年度县(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评内容中,年终将对此项工作进行检查考评。每年市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对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进行1—2次专项监管检查,对按计划完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和营运监管到位的县(区)给予表彰,对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不达标的责令限期整改,并予以通报批评。
(三)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市、县(区)要充分发挥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各类新闻媒体以及社区宣传栏、公益广告宣传栏(牌)的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做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倡导健康绿色的生活方式,增强社会公众的环保意识、资源节约意识、污染者付费意识,引导全民树立“垃圾减量和垃圾管理从我做起、人人有责”的观念,促进垃圾源头减量和综合利用;要注重做好正面宣传报道,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201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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