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办〔2014〕84号
颁布日期:2014-08-0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办〔2014〕84号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4年工作要点》精神,经市经济体制和行政体制改革专项小组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1日

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行政管理方式创新,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根据省市全面深化改革意见精神,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创新,以涉及民生的执法领域为重点,调整理顺不同层级行政执法权责,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创新和优化行政执法运行机制,为推动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型发展、建设幸福铜陵提供体制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行政,规范管理

规范行政执法机构设置,明确行政执法机构性质、地位和职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队伍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精简统一,效能优先

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为出发点,整合行政执法职能,减少执法层次,清理多头执法,调整、归并行政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提高执法效率,降低执法成本,提高行政执法综合能力。

(三)因地制宜,统筹推进

着眼铜陵实际,坚持改革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做到统筹考虑,全面推开,因地制宜,合理调整,先易后难,有序推进。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行政执法体制

1.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按照“一库四平台”(即行政权力项目库,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平台、政务公开服务平台、法制监督平台、电子监察平台)建设要求,年内公布并实施市本级行政权力清单,2015年在全市范围全面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接受社会监督。(牵头单位:市编办)

2.整合行政执法机关内部职能。结合新一轮行政机构改革,以审批服务职能集中为重点,探索按照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归并、调整同一部门下的执法职能,在部门内部整合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机构,集中行使本部门各类行政执法权。(牵头单位:市编办)

3.深化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改革。探索“大城管”执法体制建设,逐步拓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处罚权的领域和范围。推进跨部门综合执法试点,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改革,统一监管执法主体,将发改、财政、住建、交通等部门相关执法权集中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行使。巩固行政审批相对集中改革成果,分步推动市政务服务中心由目前的集中办公模式向审批责任主体转变。(牵头单位:市编办)

4.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将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生产直接相关的行政执法与政府服务主要交由县、区政府及其所属执法部门实施。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职能和事权,合理配置执法资源,减少行政执法层级,着力提高基层执法能力。出台行政执法级别管辖标准,明确不同层级事权范围。(牵头单位:市编办)

5.完善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健全案件移送、信息通报等工作制度,推进县、区城管巡回法庭建设试点,探索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司法保障新机制。(牵头单位:市行政执法局)

(二)健全行政执法程序

6.推进行政执法程序建设。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针对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具体执法行为,制定执法细则和操作流程。(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7.加强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管理。对各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量化标准集中予以组织修订,全面落实服务—教育—整改—处罚依次实施的“四步工作法”,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三)创新行政执法方式

8.改进执法检查方式。转变单纯依靠处罚进行管理的做法,积极推行行政指导、行政合同、行政奖励等柔性执法方式,探索建立守法信用评价管理模式,年内启动行政相对人守法和违法信息系统整合工作。(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四)改进行政执法人员管理

9.创新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模式。建设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系统,出台行政辅助执法人员管理规范,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持证制度。(牵头单位:市行政执法局)

10.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人员计分管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档案制度,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动态监管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市行政执法局)

11.建立行政执法考核制度。制定行政执法机构绩效考核办法,将其考核内容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执法人员奖励惩处、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牵头单位:市编办、市人社局)

(五)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落实

12.出台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明确责任追究主体,细化对行政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执法过错追究措施,强化责任落实。(牵头单位:市监察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改革难度大,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政策性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部署,确保改革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统筹有序推进。坚持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分类指导、审慎实施,增强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系统性、科学性。各牵头单位要统筹做好各项具体改革任务的组织实施,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改革推进工作。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财经、保密等工作纪律,做到令行禁止,按规定处理好人、财、物等问题,保持工作的严肃性和稳定性。凡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附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重点任务分解表

附件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重点任务分解表

序号

主要任务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进度要求

1

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

市编办

市政府法制办

各行政执法单位

8月底前制发工作方案,年内公布并实施市本级权力清单,2015年全市推开。

2

整合行政执法机关内部职能。

市编办

各行政执法单位

年内提出初步方案。

3

探索“大城管”执法体制建设。统一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执法主体。分步推动市政务服务中心由目前的集中办公模式向审批责任主体的转变。

市编办

市行政执法局

市公管局

市政务服务中心

市政府法制办

10月底前完成公共资源交易处罚权集中行使,年内提出“大城管”体制建设与政务服务中心改革初步方案。

4

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出台行政执法级别管辖标准。

市编办

县区政府

市政府法制办

年内出台级别管辖标准。

5

完善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健全案件移送、信息通报等工作制度,推进县、区城管巡回法庭建设试点。

市行政执法局

县区政府

市政府法制办

年内提出具体方案。

6

推进行政执法程序建设。制定执法细则和操作流程。

市政府法制办

市行政执法局

年内完成。

7

修订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量化标准,落实行政处罚“四步工作法”。

市政府法制办

市编办

市监察局

市行政执法局

9月底前制发工作方案,2015年上半年公布修订标准。

8

改进执法检查方式。推行柔性执法,探索信用评价管理新模式。

市政府法制办

各行政执法单位

年内出台具体工作方案。

9

创新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模式,建设执法人员信息系统,出台辅助执法人员管理规范。

市行政执法局

市编办

市政府法制办

市人社局

10月底前启动,年内完成。

10

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计分管理制度,探索建立执法人员执法档案制度。

市行政执法局

市政府法制办

年内提出相关方案。

11

建立行政执法考核制度,制定行政执法机构绩效考核办法。

市编办

市人社局

市政府法制办

年内启动。

12

出台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强化责任落实。

市监察局

各行政执法单位

市政府法制办

市人社局

10月底前制定具体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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