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明确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辖区范围的通知

颁布单位: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4-05-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明确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辖区范围的通知

各区县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分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经济技术开发区地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按照第20次局长办公会精神,现将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辖区范围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辖区范围

经济技术开发区四至范围是:东至排干渠,南至新凤河,西至博兴八路,北至五环路。

边界节点是:以科创街与经海路交叉路口为起点,沿科创街向东至经海六路,沿经海六路向南至定海园小区三里南墙,沿定海园小区三里南墙向东至经海七路,沿经海七路向南至科创十街,沿科创十街延长线向东(跨过排干渠)至经海九路,沿经海九路向南至凉水河,沿凉水河、新凤河向西至博兴三路,沿博兴三路延长线向南至南区一街,沿南区一街向西至博兴南路,沿博兴南路北延长线向北至兴海三街,沿兴海三街向西至博兴八路,沿博兴八路向北至泰河三街,沿泰河三街向东至博兴七路,沿博兴七路向东至凉水河一街,沿凉水河一街延长线向北至三海子东路,沿三海子东路向东至西环北路,沿西环北路向北至大粮台东侧路,沿大粮台东侧路向东北至大宝中街,沿大宝中街向西至西环北路,沿西环北路向北至大宝北街,沿大宝北街向东至听涛雅苑西侧路,沿听涛雅苑西侧路向北至北环西路,沿北环西路向东至林肯公园西侧路,沿林肯公园西侧路向北至文化园西路,沿文化园西路向西至西环北路,沿西环北路延长线向北至五环路,沿五环路向东至京沪高速西侧,沿京沪高速西侧向南至科创四街,沿科创四街向东经海路,沿经海路向南至科创街与经海路交叉口。

管辖区域涉及两区交界的道路、河道及桥梁均以中心线为界。

二、关于管辖权移交事宜

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自2014年6月1日起按新划分辖区范围履职,已受理的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事项应由原受理部门办结后移交现管辖部门。

附: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管辖区域图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5月23日

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管辖区域图

http://www.bjda.gov.cn/publish/main/2/29/33/2014/20140530152611414272906/20140530152611414272906_.html?%4b%54%c1%1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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