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城厢区华亭镇新镇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的批复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城厢区华亭镇新镇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的批复 颁布单位:福建省莆田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4-12-17 |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城厢区华亭镇新镇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的批复 莆政综〔2014〕145号 城厢区人民政府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城厢区华亭镇新镇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的批复
| 颁布单位:福建省莆田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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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12-1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城厢区华亭镇新镇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的批复
莆政综〔2014〕145号
城厢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请求批准城厢区华亭镇市级综合改革建设试点镇新镇片区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审批的请示》(莆城政〔2014〕139号)及有关材料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区组织编制并经专家评审和公示的《城厢区华亭市级综合改革建设试点镇新镇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以下简称《详细规划》)。规划位于华亭镇镇区中心东部,四至范围:北至规划濑塘路,东至云峰村山体,南至木兰溪,西至三紫路,规划用地面积约240.79公顷。
二、同意《详细规划》确定的功能定位及布局结构。该片区应建设成为华亭镇中心城区东部依山傍水、环境优美的城镇新区,聚商贸、居住、文化为一体,建设生活便利、配套设施完善的生态宜居片区。
三、同意将该片区分为151个控制地块,作为本次规划控制的基本地块。今后在《详细规划》实施过程中,经评估需进行局部、技术性调整优化,且尚未达到《详细规划》修改情形的,可按规定实施《详细规划》动态维护。
四、华亭镇新镇片区开发建设时,应根据《详细规划》要求,编制具体地块的规划设计方案,并按照有关规定报批;要切实保证道路交通、公共设施配套、市政设施配套及“四线”的实施和管理控制。
五、《详细规划》的文本和图册由你区负责解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规划,若确需变更的,应依法定程序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莆田市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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