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行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11-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行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

明政办〔2014〕9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推行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推行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增强企业质量竞争能力,决定在全市工业企业中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大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加快企业质量技术创新,推广现代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倡导企业质量文化建设,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全市质量总体水平,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15年,力争在省政府质量奖及市质量奖获奖企业、“福建名牌产品”获牌企业中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到2020年,力争在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

三、主要内容

(一)岗位设置。首席质量官作为对企业质量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的质量主管人员,一般应设在企业决策层,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选拔任命,并授权其开展工作。企业的质量管理、质量检验、质量安全等相关业务工作部门,应当隶属于首席质量官直接领导。

(二)任职条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诚实守信、敢于负责;熟悉国家有关质量法律法规和质量政策;大型及中型企业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质量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5年以上质量工作经历;小型及微型企业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取得质量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职称,3年以上质量工作经历;经过质监部门组织的首席质量官任职培训并接受年度继续教育。

(三)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制定企业质量发展战略、年度质量工作计划和质量安全保障措施;建立并实施先进质量管理体系和管理方法;组织实施质量改进、质量攻关、质量分析等活动;实施质量成本管理,加强质量统计分析;开展质量教育培训;建设企业质量文化等。

(四)工作权责。向企业决策层提出加强质量工作的措施建议;组织监督检查本企业各岗位质量工作责任制的贯彻落实;部署对原料进厂、生产过程、出厂检验的检查把关;主持本企业内质量考核,行使质量安全“一票否决”。企业发生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或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首席质量官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工作措施

(一)齐心协力引导推广。首席质量官制度是明确质量责任、有效保障质量安全、提升企业质量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市质监局负责制定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有关管理办法,牵头组织实施。各单位要将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作为开展质量强县(市、区)工作的重要内容,要结合全市统一部署和实际工作需要出台支持奖励政策,落实工作保障,进一步推动首席质量官制度的实施工作。

(二)增强企业主体意识。推广首席质量官制度以企业自愿为原则,企业要充分认识设立首席质量官岗位的积极意义,主动创设首席质量官岗位,优化质量工作流程,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积极推荐优秀质量管理人才参加首席质量官培训,在具有任职资格质量管理人员中选拔任用首席质量官,并给予相应的待遇。要充分发挥首席质量官作用,深入开展质量强企活动,完善质量管理体系,采用现代管理手段,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要努力为首席质量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确保其职责权利的充分行使,不断提高企业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能力。

(三)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首席质量官制度的目的、作用和工作成效,形成浓厚的质量氛围。树立质量标杆企业,充分发挥标杆企业的带动引领作用,通过举办现场观摩会、经验交流会、质量攻关成果评审、首席质量官服务企业行、首席质量官继续教育等活动,做实首席质量官各项工作,及时跟踪、总结成功经验,做好成效统计。市质监局适时对典型经验进行宣传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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