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 颁布单位:甘肃省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定政办发[2010]5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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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4-1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定政办发[2010]5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央、省驻定各行政执法单位:
2010年是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的第一年。我市依法行政工作要以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2010—2014年)》为契机。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下简称《纲要》和《决定》),扎扎实实地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提高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体要求,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201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通知如下:
一、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结合政府的重要决策,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法律知识、业务知识、执法技能等教育,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完善公务员法律知识水平考试考察制度,增加法律知识在相关考试科目中的比重。结合“五五”普法,充分运用各种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深入开展依法行政专题宣传活动。同时要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一次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加强政府法制信息报送工作,形成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良好氛围。(市政府法制办、市司法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配合)
二、认真制定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和年度安排。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五年有规划、年度有安排”的要求,制定本县区、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落实措施,7月底前制定本县区、本部门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负责)
三、强化行政决策机制。健全重大决策的规则,修订和完善《定西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程序暂行规则》,完善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以及论证、发布、跟踪评估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实现决策权力与决策责任的统一。建立完善法制机构负责人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完善政府法律顾问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建设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负责)
四、提高政府规范性文件质量。进一步做好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一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利作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二要坚持科学发展,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立足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通过科学合理的制度,引导、规范、保障、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三要坚持统筹兼顾,紧密结合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在继续加强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的同时,把促进改善民生、推动社会建设、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规范政府共同行为、提高行政效能等方面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抓好落实。四要坚持民主,要不断改进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努力扩大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程度,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质量。要做好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评估工作,增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时效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五要坚持“制定、修改、废止”并重的原则。对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与当前形势发展需要和要求已不相符合的文件,要及时清理,并提出修改、废止的建议。(市政府法制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五、加强基层依法行政工作。各县区、各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认真贯彻落实《纲要》和《决定》,凡涉及县区政府和相关部门根据市政府安排已制定了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配套制度的,按照《纲要》和《决定》的精神抓紧修订完善。尚未制定的,列出计划抓紧制定。县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协调指导力度,探索推进基层依法行政的新路子。县级政府要组织开展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和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大力培育依法行政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先进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负责)
六、稳步推进机构改革。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新一轮机构改革方案,进一步优化政府组织结构,规范机构设置,积极稳妥地推进全市政府机构改革。科学合理设置机构,核定人员编制,实现职能、机构和编制法定化。合理划分市、县之间、部门之间的管理权限,逐步解决职能交叉问题。(市编办、人事局,县区政府负责)
七、进一步完善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大市场监督力度,不断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市场价格秩序,开展关系群众生命健康的重要产品、食品和药品的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大力整治安全生产隐患,建立健全紧急状态预警制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防范风险的能力,完善政府、社会管理长效机制。(市工商局、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市卫生局牵头、市政府各部门配合)
八、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进一步增强政府法制监督,使政府法制监督经常化和规范化。一是建立健全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重大行政执法备案制度。二是规范我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以促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三是加大审计监察的专门监督力度。审计机关要深化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的经济责任审计,突出抓农业、社保、教育、节能减排、灾后重建等民生项目以及交通、能源、环境保护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审计。监察机关要针对媒体报道、群众举报的违法违规问题,加大督查督办力度。使法制监督、监察监督和审计监督形成分工明确、紧密衔接、互相联动的监督格局。四是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证件办理的后续工作。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准入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五是继续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内容确定在社会反映的热点、民生方面的难点和政府要求的重点方面的法律法规。六是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强化行政执法层级监督力度,按照省上统一制定的《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格式和行政执法监督程序,聘请社会监督员,健全行政执法投诉受理制度。(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市审计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配合)
九、健全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扩大就业,依法规范劳动管理和就业培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完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面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逐步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市劳动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负责)
十、健全依法行政的公共财政保障机制。加强财政监管,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完善集中统一的公共财政保障机制,保障行政执法所需经费,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坚决杜绝“以罚没养执法”和私设“小金库”的现象,严格实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确保行政机关权力与利益脱钩。(市财政局牵头、市政府各部门配合)
十一、不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程序,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和投诉中心运行,明确服务标准,简化服务程序,降低服务成本,切实提高各行政机关的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各县区要要全面完成乡镇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制定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加强对县区人民政府和各行政执法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牵头,县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配合)
十二、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按照《定西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要求,2010年底前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统一制定本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活动的具体办法、措施和程序。县区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统一组织所属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对行政处罚的条件、程序、处罚幅度进行细化和量化,将细化、量化标准公布执行,防止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被滥用。(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负责)
十三、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各县区、各部门要对行政执法环节、步骤进行具体规范,切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对所属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案卷,进行评查,促进行政执法机关规范执法。要加强对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市政府召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落实《甘肃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公示、评议考核和错案追究等相关配套制度。(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配合)
十四、建立完善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按照《定西市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定政办发〔2009〕115号),科学制定考核指标体系,完善依法行政考核办法,考核标准要量化、程序要透明、结果要公开,实现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考核结果与干部奖惩、任用挂钩。(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市监察局、市人事局负责)
十五、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层级监督职能。落实《定西市人民政府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完善行政复议应诉与行政审判工作联系制度的意见》(定政发〔2009〕38号),建立行政复议责令受理和处理、行政复议工作责任追究、行政复议和解、调解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相关制度。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加大行政复议监督指导力度。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切实保障行政复议工作经费、场所和必要的技术设备。加快行政复议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完善行政应诉相关制度及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统计软件报备系统,推行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鼓励一些工作基础好的县区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配合)
十六、完善人民调解制度,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加强城市街道、社区、乡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及其他组织建设,积极探索解决各类纠纷的新机制,把纠纷妥善化解在基层。推行法律援助制度,建立和完善法律援助机构。(市司法局牵头,县区政府配合)
十七、发挥信访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重要作用。搭建政府与群众直接对话的平台,妥善处理人民群众通过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健全完善群众利益协调、诉求表达、权益保障、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有效防止和处理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对可以通过复议、诉讼等法律程序解决的信访事项,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市信访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配合)
十八、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依法行政工作要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各级依法行政领导机构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专题会议,学习贯彻国务院、省政府有关依法行政工作的规定和要求,研究决定本行政区域内依法行政的重大问题。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各级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协助本级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指导、协调作用。认真落实政府部门向本级政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向同级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制度。结合机构改革,按照《纲要》和《决定》精神,加强各级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完善政府法制工作保障机制,为政府法制机构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负责)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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