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东南州村庄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东南州村庄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10-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东南州村庄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凯里经济开发区和黔东循环经济工业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黔东南州村庄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实施《行动计划》,是全面实施城镇带州、旅游活州战略的必然要求,是改善我州农民居住条件,改变村庄面貌和创造良好人居环境的切入点。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实施《行动计划》的重大意义,按照《行动计划》明确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工作要点和推进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制定实施细则,严格目标考核,力争经过三年的努力,使全州乡村风貌得到较大改善,形成一批独具黔东南民居特色的靓丽景观带。
二〇一一年十月八日
“十大行动计划”之五
黔东南州村庄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
从今年起,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全面完成全州村庄专项整治工作,是州委、州人民政府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实施“城镇带州”、“旅游活州”战略的重要内容;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有力举措。根据州委、州人民政府“今年起步、明年大干、后年决战”的总体部署,为确保三年完成全州村庄专项整治任务,特制定《黔东南州村庄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下发实施:
一、村庄整治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目前,我州城镇化率仅为26%,按照“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工作目标,到2015年,我州城镇化率要达到40%以上。据此推算,我州“十二五”期间的城镇化率平均每年要提高2个多百分点,五年累计转移农村人口60余万人。受城市发展速度和容纳能力的制约,农村人口不可能全部转移到城市,相当一部分或是转移到小城镇,或是通过把村庄改造建设为新型社区,就地实现城镇化。所以,推进村庄规划建设,搞好村风貌整治,是破解我州城镇化难题,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但是,当前我州村庄专项整治工作仍然处在起步阶段,面临诸多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没有编规划、管理不到位、保护跟不上是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由于没有科学编制规划,导致的村庄功能不全、定位不准、布局不合理等问题日显严重;由于管理不到位,导致村民建房无序、开发盲目、产业同质的倾向相当突出;由于保护不到位,导致原生的自然环境被轻视、原貌的历史遗存被抛弃、固有的地域文化被破坏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如果任其发展,黔东南作为全球十大“返璞归真、回归自然”的世界旅游目的地的优势和潜力必将丧失。所以,必须下大决心、花大力气予以解决。
二、村庄整治的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整合资源。为确保全州大规模村庄整治取得实效,必须在充分发动群众的基础上,坚持政府主导,全面整合资源,统筹各行业涉农资金,实现集中投入,统一实施。
2.坚持“整村推进”,统一风貌。实施“整村推进”,力求有利于整合各部门涉农项目、涉农资金,形成合力,有利于保证政策公平,消除安居隐患,全面惠及群众,有利于统一村民意愿,发挥村级组织在基层的组织、协调作用,有利于一村、一寨形成风貌统一、色彩协调的整治效果。
3.坚持“整线推进”,形成特色。村寨风貌整治必须坚持全州统筹、县市协作,围绕交通干道、旅游通道沿线村寨实施“整线推进”,形成黔东南独特的村寨风貌特色,从而突出重点,抓好整治线路上民族村寨的村庄整治,形成“以点串线”的乡村旅游线路。
4.坚持规划先行,适度开发。实施村庄专项整治,要由县市规划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先行编制规划,经征求绝大多数村民意见和进行技术审查后,予以批准实施。同时,注重保护和传承黔东南独具特色的原生态文化,保持原貌风格,注意适度开发,严禁乱拆乱建,逐步形成游线,切实避免乡村旅游开发对民族村寨传统文化、传统生产、生活方式的过度冲击。
(二)主要目标
1.乡村风貌较大改善。实施“整村推进”、“整线推进”整治计划,以沪昆高速公路和厦蓉高速公路沿线、北部旅游环线、雷公山旅游环线、穿越雷公山旅游通道、黎从榕旅游环线、三板溪库区周边等为重点,全面实施村寨风貌整治,尽快建成一批独具黔东南民居特色的靓丽景观带。
2.村庄整治成效明显。通过大力实施村庄整治示范工程建设,尽快建成一批村庄风貌靓丽、基础设施完善、公共设施齐全、寨容寨貌整洁、民族风情浓郁的旅游村寨。
3.乡村旅游加快发展。在推进村庄整治的同时,着力抓好旅游村寨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大力扶持以农家休闲享受游、生产生活体验游为特色的乡村旅游产品,加快提高乡村旅游接待能力,尽快建成一批吸引能力较强、覆盖重要景区景点、各具特色的乡村旅游线路。
4.村庄规划覆盖水平显著提高。坚持规划先行,确保规划在前,整治和改造在后。因地制宜,突出特色,2011年完成行政村村庄规划1518个,2012年完成行政村村庄规划931个,2013年完成行政村村庄规划839个。到2013年底,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
三、村庄整治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村庄规划编制全覆盖工作
全州共有行政村3288个。2011年需完成的村庄规划编制任务数为1518个,占全州行政村总数的46.17%,其中,凯里、麻江、镇远、三穗、雷山五县为2011年度村庄规划编制全覆盖县,共计694个村庄;2012年需完成的村庄规划编制任务数为1000个,占全州行政村总数的30.41%;2013年需完成的村庄规划编制任务数为770个,占全州行政村总数的23.42%。
(二)村庄风貌整治工作
1.工作任务。据统计,全州农村住户共计90余万户,三年全部整治完成,每年完成三分之一,即30余万户。2011年每县(市)需完成2万户的整治,共计32万户;以后按年度任务于每年年初下达。二年内,基本完成交通干道、旅游通道沿线和重要景区景点村寨的农危房改造和风貌整治,各县市行政村村寨风貌整治覆盖率力争达到60%。
2.全面消除“两最”危房。各县市要重新全面核查、公示、审定“两最”危房户,按计划加快改造,切实保证“两最”危房户尽快得到最基本的安居保障。在实施整村推进村寨风貌整治的行政村,各县市危改办及乡、村两级,要首先组织和帮助完成“两最”危房户的改造任务,确保不漏一户。
3.村庄风貌整治的建设标准。一是要按照地域特色风貌分区要求进行风貌整治,凯里市、麻江县总体定位为苗侗及其他文化结合的建筑风貌控制区;台江、雷山、丹寨、黄平四县总体上定位为苗族建筑风貌控制区;黎平、榕江、从江三县总体定位为侗族建筑风貌控制区;锦屏、天柱、剑河、三穗四县总体上定位为苗侗建筑相互结合的建筑风貌控制区;镇远、岑巩二县整体和三穗、锦屏县部分定位为徽派或苗侗文化建筑风貌控制区;施秉县总体和岑巩县部分定位为多元建筑文化并存的建筑风貌控制区。二是全面推广《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传统建筑参考图集》,坚持“重檐翘角坡屋面、门楣窗花加靠栏、穿枋垂瓜饰挂落、寨容环境相协调”设计理念和建筑元素,全木质房屋要基本清除外侧板、柱、窗的碳化层,刷漆封闭,确保外观光亮、整洁,古朴典雅;砖混结构房屋要全面统一外墙色彩,勾画清晰的墙体轮廓线,实施青瓦坡屋面改造,确保色彩明快大方,高层的建筑还要点缀青瓦檐口,木质挂饰;砖木结构房屋按以上方式分别处理外,应确保建筑整体外观色彩协调、统一。三是治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丢乱排行为,保持村寨风貌效果。
(三)特色旅游村寨建设工作
1.规划建设思路。特色村寨主要在城区周边,国家级、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旅游公路沿线和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内的村寨和全州112个民族村寨中选择确定。规划建设重点突出地域文化特色、突出旅游特色主题,要在村寨规划、风貌打造、设施建设、资金投入、运行机制上实现大的突破,要在文化特色,民族风情、美丽宜居、民俗体验等方面下大工夫,做好保持原生态和完善现代功能相结合这篇文章,形成黔东南州村镇建设和旅游开发的新亮点。
2.规划建设任务。在112个民族村寨中,选择50个重点村寨,按照“六好村寨”建设标准打造特色旅游村寨。各县市每年至少完成两个特色村寨的规划建设。2011年,启动实施凯里市朗利、新光,丹寨县排牙、卡拉,麻江县刺花、咸宁,黄平县温水塘、茅坪,施秉县沙坪、云台,镇远县中屯、铺田,岑巩县大坪、腊恰畈,三穗县寨头、寨里,天柱县六合、三门塘,锦屏县文斗、瑶白,黎平县潘老、四寨,从江县小黄、岜沙,榕江县大利、小丹江,雷山县干荣、营上,台江县交宫、九摆,剑河县凯寨、屯州等32个村寨示范项目,以后年度由各县市提出预选名单报州规划局按程序审查后组织实施。
(四)“六好村寨”建设工作
每县市每年选择5个基础条件较好的村寨,按照“自然生态好、家居环境好、基础设施好、服务设施好、产业发展好、村民素质好”的要求,进行“六好村寨”建设。通过加大对村寨的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公共服务设施、风貌整治与家居环境改善等方面的投入力度,促进中心村寨的形成和产业经济的发展,充分发挥中心村寨产业经济和基础服务设施好的城镇聚集效应,改善我州城乡二元结构差别较大的现状,促进农民向市民的转变。2011年,启动实施凯里市朗利、新光,雷山县干荣,黄平县寨碧,三穗县寨里,剑河县凯寨,丹寨县老八等7个村寨示范项目。
四、村庄整治的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构
一是各县市要成立领导小组,党政主要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乡镇、村也要成立工作组,确保人员、责任落实到位;二是按照黔东南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各县市建设局设立县市、乡镇规划管理机构的通知》(州编发〔2008〕76号)文件要求进行机构设置。每个县市设“乡镇规划管理办公室”,人员编制3人;每个乡镇设“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人员编制2人。三是各县市要成立“规划监察大队”,认真履行对村庄规划建设的监督检查职责,依法开展村庄规划建设监查工作。
(二)落实工作经费
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经费由省、州、县市三级分担,村庄风貌整治、特色旅游村寨和“六好村寨”建设工作经费由各县市通过财政预算安排、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解决。要强化州级财政的综合调度,加大对各县市推进村庄整治工作的支持力度。各县市要把村庄整治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并积极争取项目资金,确保规划编制和整治工作所需经费落实到位。
(三)完善工作制度
一是建立农村房屋建设审批联办制度。农村房屋建设由村民提出申请,村民委员会初审,经乡镇“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和“国土资源管理所”审核后,报县市城乡规划管理部门和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批(附黔东南州农村建房审批表),并据此核发《村镇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办理用地手续;二是建立专项整治督查制度。州委督查室、州政府督查室要将村庄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纳入督查范围,按月向州委、州人民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按季组织人员赴各县市进行督查。三是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各市县要把村庄规划编制和整治工作列入政府工作考核和行政问责的重要内容,完善工作考核督查办法,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的,要采取约谈、通报批评、扣发工资等形式予以督促,对不能按时、按标准完成目标任务的,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进行行政问责和给予纪律处分。
(四)建立涉农项目、涉农资金计划申报、计划下达会审制度,确保整合资源,集中投入
州县有关部门要依据村庄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总体要求,按照下达的年度实施计划,优先将整治村寨的整治项目、整治内容、帮扶工作纳入到本部门工作计划优先予以安排,在申报计划和下达计划之前,必须先报请政府核准。
(五)建立农村危房改造与村寨风貌整治的“两结合”机制
一是优先在交通干道、旅游通道沿线和景区景点的行政村实施“整村推进”危房改造,原则上实施“整村推进”危房改造的行政村,其交通可视范围的农房数量应占到总数的80%以上比例。二是实施“整村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必须与“整村推进”村寨风貌整治相结合,同规划、同实施。在全面消除“两最”危房的基础上,农危改资金要相对集中用于村庄整治,切实解决“只见新房、不见新村”问题。明、后两年全州的农危改指标应在今年内预安排给各县市统筹实施,但年度资金计划的安排将与各县市的实施效果挂钩、核定。
(六)实行示范项目挂点帮扶制度
对于启动实施的“六好村寨”示范项目和“特色旅游村寨”示范项目,各县市应分别明确一名县级领导干部带队挂点指导,并明确一个部门实行对口帮扶,各县市要按月向州人民政府报告工作推进情况。州级对口帮扶单位由州城乡规划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当年实际情况拟定名单报州政府审定后下发,明确的州级对口帮扶单位要按月向州政府报告工作推进情况。
(七)建立农村建房的奖补制度,积极开展“两违”建筑清理
加快建立农村建房的奖补制度,对依照政策、依照规划、依照程序、依照风貌、服从监管的新建和改建住房,分别制定奖励标准,全面及时兑现。对合法取得宅基地,符合规划和风貌要求并依法审批的农村建房,每户给予1万元补助;对宅基地合法取得,改建房屋符合风貌要求的,每户给予5000元补助;原已建成的房屋,符合风貌要求的,每户给予5000元的奖励,村庄整治补助和奖励资金由县市自筹并直补到户。对违法违规乱搭乱建的行为,总体上按照“同步调查、同步实施、边整边治、统一完成”的要求,全面消灭“两违”(即:违法占地、违规建设)建筑。各县市要建立相应的整治队伍,地毯式逐村进行排查,全面查清“两违”建筑的实际情况。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要根据有关法律和政策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县城规划区、重点乡镇、村寨的顺序和先机关后个人的原则,依法依规进行处理。需要强制拆除的,由县市人民政府申请同级法院强制执行。
(八)加强宣传培训教育
一是要把战略意义讲透。开展村庄整治是改善群众居住环境的环保工程,是提高群众生活质量的民心工程,是实现科学发展的基础工程。要通过多层次召开会议、多种类编发资料、多形式宣传发动,切实将开展村镇整治工作的战略意义和重大作用向各级干部特别是基层群众讲深讲透。二是要全面推广《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传统建筑参考图集》。在村“两委”所在地和50户以上自然寨的中心区域建固定宣传橱窗向群众宣传图集,以此使农村群众特别是民族村寨的群众将建设理念从盲目崇外转变到传统的设计理念和建筑风格上来,增强群众建设民族建筑、民族村寨的积极性和自豪感。三是要把培训工作做实。要利用多种媒体手段,按照先后顺序分期分批对乡镇国土、规划所干部,村组干部,村民代表,寨佬等人员进行培训,使村庄整治工作得到村民的理解、支持和拥护,最终变成村民的自觉行动。四是要进行工作评比通报。州城乡规划局、州住建局要科学设计工作调度表样,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在媒体上进行通报;县市、乡镇、村寨也要形成定期工作调度制度,并通过编发情况通报、简报等形式通报工作进度。要在年终时对年度工作进行总结,交流经验、兑现奖惩,以此形成比学赶超的工作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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