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黔南州2013年城镇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黔南州2013年城镇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黔南府办发〔2013〕1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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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2-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黔南州2013年城镇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州住房城乡建设局《黔南州2013年城镇建设工作计划》批转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州发改、工信、规划、旅游、文化、体育、交通、民政、教育、卫生、林业、环保、水利、商务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谋划重点城镇建设项目,切实搞好协调配合,合力推进全州城镇建设再上新台阶。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2月8日
黔南州2013年城镇建设工作计划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黔南州城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关于推动全州城乡建设实现三年大提升的要求,2013年全州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继续实施“城镇建设年”活动。活动按照“统一规划、因地制宜、路网引领、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发展思路,强力实施一批城镇基础设施项目,加强城镇建设管理,改善城镇人居环境,为实现我州城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开好局、起好步、强基础、见实效。现结合我州实际,制定2013年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按照城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3年城镇建设工作实现以下目标:
——2013年城镇建设投资较上年增长一倍以上,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投资235亿元以上,房地产投资90亿元以上。
——确保全州城镇化率达到40.7%以上,建成区面积达到151平方公里以上,人均市政道路面积达到9平方米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1平方米以上,人均居住面积达到28.2平方米以上。
——20个城市综合体每县要启动建设一个,确定做好20个示范小城镇,做好20个景区确认。
——完成建设19145套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廉租住房1670套、公共租赁住房11106套、棚户区改造6369套),完成第一轮剩余17651户农村危房改造,实施第二轮农村危房改造调查摸底。
——各县市政府所在地启动建设2-3个“十个一”工程(一个文化馆、一个图书馆、一个青少年活动中心、一个老年活动中心、一个公园、一个市民休闲广场、一个体育场(馆)、一条商贸步行街、一个影剧院、一个四星级以上旅游酒店)。
——各镇乡政府所在地启动建设1-2个“六个一”工程(一个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一个市民活动广场、一个农贸市场、一个卫生院、一个片区敬老院、一个幼儿园)。
二、工作重点
(一)加快州级行政中心建设,带动都匀经济开发区发展,建设“大都匀”。加快都匀及都匀开发区建设,2013年上半年,完成州级行政中心建设前期工作,并实现开工建设,确保2年内投入使用,推动都匀开发区建设发展,增强集聚力。都匀市完成城镇建设投资30亿元以上,都匀开发区完成城镇建设投资20亿元以上。
(二)抓好“城市综合体”建设工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结合我州实际,启动全州20个城市综合体规划建设,推进城市综合体招商,力争每个县(市)建成一个试点,以点带面,梯次推进,发挥城镇化推进过程中城市综合体“城中城”的带动作用。
(三)抓好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与扶贫生态移民相结合工程。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第一轮剩余17651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完成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年度目标任务,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19145套,其中竣工6731套。同时,要把农村危房改造与扶贫生态移民工程结合起来,统筹兼顾,重点推进。
(四)突出以道路为重点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按照“规划先行、拉开路网、建设新区、带动老区”的思路,大力开展以城镇市政道路为重点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2013年新增城镇市政道路面积120万平方米,并以道路为骨架,扩大城镇容量及承载能力,使城镇建成区面积达到151平方公里以上。
(五)进一步推进小城镇建设。加强3个省级示范小城镇、9个州级示范小城镇以及37个县级示范小城镇建设,全州重点打造20个小城镇。从调整修编规划入手,以规划为龙头,积极组织小城镇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工作,力争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6亿元以上,促进全州小城镇建设发展。
(六)大力发展房地产业。大力发展工业地产,加快工业厂房、专业物流园区建设。积极发展商业地产,重点开发各类商业用房,稳步发展办公用房,打造商业步行街。充分利用我州旅游资源,因地制宜发展旅游地产。大力发展住宅地产,进一步优化住房供应结构,稳步增加普通商品住宅供给。2013年全州要完成房地产业投资90亿元以上,都匀市完成20亿元以上,都匀经济开发区完成房地产投资6亿元以上。
(七)加强市政管理和文明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坚持城镇建设与管理并重、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集中突击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的原则,健全完善定期通报、媒体曝光、责任倒查等制度,强化日常管理,实现城市管理实时化、动态化、高效化。大力开展文明卫生城市创建活动,已取得文明卫生城市称号的县(市)要进一步巩固成果;未取得文明卫生城市的县(市)要打好基础,条件成熟的2013年申报创建;力争到2015年12县(市)都能取得省级文明卫生城市(县城)称号。
(八)打造民族村寨,开展村寨风貌改造。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各县(市、区)要按照“布局基本合理、设施基本配套、环境较为整洁、村貌总体美化”的目标,每个县(市、区)完成10个以上村庄整治工作,其中,要重点打造2个以上民族村寨,完成8个以上村庄整治与村庄风貌建设相结合的新农村亮点。
(九)强化城镇生态环境建设。充分利用我州城镇依山傍水的独特优势,进一步加强城镇生态环境工程建设,按照园林绿化的标准,实施蓝天工程、碧水工程、净土工程和安静工程,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城镇园林绿地增加80公顷以上,积极创建省级、国家级园林城市。
三、推进措施
(一)加强规划引领。科学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引导城乡建设健康发展。加快建立由城镇体系规划、村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乡)规划和村庄规划构成的城乡规划体系。完成城乡规划全覆盖工作,完成《黔南州城镇体系规划》(2012——2030)、《都匀—独山一体化发展规划》、《罗甸县总体规划》、《龙里县总体规划》、《惠水县总体规划》的修编及报批工作,加快县(市)近期建设范围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及报批工作;加快推进49个省、州、县级示范小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及报批工作。启动各县(市)撤乡并镇工作,启动新增建制镇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工作。同时提高城乡规划编制水平,健全和规范规划设计市场准入制度,构筑良好的环境平台;加强规划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二)加大资金投入。建立“政府主导、产业化发展、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法制化管理”的城建投融资体制。州、县(市)财政积极探索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城建投融资平台对符合条件的城乡基础设施项目贷款融资。灵活运用BT(建设——转让)、BOT(建设——运营——转让)、TOT(转让——运营——转让)等融资模式,扩大城建基础设施项目融资规模。探索建立公益性基础设施和商业性基础设施开放相结合的长效机制,运用市场化手段,盘活土地资源。州级城镇化发展专项基金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考核奖励等方式,调动各级政府和社会参与城乡建设的积极性。各县(市)要稳步加大财政性资金投入,多渠道筹集城镇化发展资金。各级财政公用事业附加、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等收入主要用于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出让金扣除政策必须安排的支出后主要用于城市基础建设和维护。加强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促进金融机构扩大城建信贷规模。
(三)破解征拆难题。构建“和谐征地、和谐拆迁”的理念,用人性化的工作化解征地拆迁难题。一是讲究工作方法,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实施,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征地拆迁,不得随意增减某个环节或某个程序,不损害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二是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广泛争取群众的支持。三是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对在原来工作体制下,由于历史客观原因造成的遗留问题,应本着尊重历史、尊重事实的原则,统一建立整改台帐,实行一次性或分期分批清理和解决。四是理顺工作机制。征地拆迁的涉及面广,难度大,需要乡镇政府、县征地拆迁安置办、国土、建设等相关部门配合,不能主体不明,推诿扯皮。五是统一补偿标准,在具体实施中坚决做到同一区域政策统一、标准统一。六是制定长远规划。按照“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稳步推进”的原则,确定征地中长期规划和近期规划,做到有计划地储备建设用地,避免“打乱仗”或临时决定项目、临时征用土地等随意改变土地规划建设的现象。七是健全保障体系。进一步扩大失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范围的基础上,适当降低失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门槛”,提高失地农民的受惠面,千方百计拓宽失地农民的再就业门路,大力鼓励失地农民进行自主创业,解决失地农民后顾之忧。
(四)健全管理机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立了今后一段时期城镇化在引领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我州实施城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确保三年城乡建设实现大提升,必须要有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为保障。一是要建立健全县市规划管理机构,目前全州有都匀、福泉、瓮安、龙里、惠水、平塘等县市有独立的城乡规划局、办或中心,其他县市年内必须研究建立独立的规划机构,强力推进城乡规划建设工作。二是建立健全城市管理机构,县市城市管理局没有单列的县市今年要完成。三是建立健全乡镇村镇建设规划管理机构,没有机构的今年上半年抓紧建立完毕,有机构但人员没有配备到位的上半年必须到位。四是建立健全国家、省级风景管理区管理机构,年内要单位设立或明确专门的管理机构。
(五)抓好人才保障。实施城镇建设关键在人。但我州规划、建设专业人才欠缺,管理队伍不足,今年要制定计划和方案,争取编制、人事部门支持,积极通过对外招考、公开遴选等方式引进,对具有高级职称或者享受省级以上政府津贴的高层次人才将制定优惠政策,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大力引进,充实规划建设队伍,以高层次人才,强力推进城镇建设。
(六)加强组织领导。州政府成立城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负责加强对城乡建设中重大问题的综合协调,研究制定加快城镇化进程,推进城乡建设的政策措施。州长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州住建局,具体指导加快城镇化进程,推进2013年城乡建设工作计划的实施。各县(市)政府是开展城乡建设大提升活动的责任主体,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研究提出推进工作的主要思路、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细化要求,量化指标,确保活动开展广泛深入、富有成效。
四、项目带动
以项目化、实物化推进城镇建设,各县市要按照城镇基础设施、城镇开发、城镇社会服务、城镇民生保障等类别分别谋划一批具体项目报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对重点项目实行定期督查、定期调度、定期通报,强力推进。进一步加强在建工程建设管理,明确阶段性目标和责任单位、责任人,细化落实项目实施环节责任制,加快解决要素供给和难点问题,争取项目早建成、早投用。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强力推进一批能够争取国家支持的重点领域、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实行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大项目沟通协调和督促落实力度,确保项目前期工作按计划进行。
附件:1.黔南州2013年城镇建设投资任务分解表(亿元)
2.黔南州2013年城镇建设重点督查项目(投资亿元以上)汇总表
黔南州2013年城镇建设投资任务分解表(亿元)
序号
县(市、区)
基础设施建设
房地产开发
上报亿元以上项目汇总
1
都匀市
30
20
10.7
2
福泉市
20
6
23.9
3
瓮安县
20
15
22.3
4
贵定县
20
5
50.6
5
龙里县
24
11
89.35
6
惠水县
25
7
114.05
7
长顺县
12
2
19
8
独山县
18
6
30.02
9
平塘县
11
2
64.14
10
三都县
15
3
24.8
11
荔波县
10
5
33.6
12
罗甸县
10
2
7.72
13
开发区
20
6
75.3
合计
235
90
565.48
办发17号附件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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