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春节期间商品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01-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春节期间商品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大龙开发区、大兴新区管委会,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黔府专议〔2012〕1号文件精神,按照“保基本、抓重点”的原则,进一步扩大消费需求,加强2012年春节期间市场保供稳价,强化市场监管,维护市场流通安全,繁荣城乡市场,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春节期间商品供应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为加强春节期间商品供应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做到统一领导、明确责任、层层抓落实,市政府成立2012年春节商品供应工作领导小组(另行文),下设办公室和生活必需品供应协调组、鲜活农产品供应协调组、市场流通督查组、交通及灾害天气应急保障组五个工作组,对全市商品供应和和物价稳定进行统筹协调。各县(区)人民政府,大龙开发区、大兴新区管委会要比照成立春节期间商品供应工作领导机构,并明确工作职责,抓好责任落实。

二、强化调研,落实工作措施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要以召开座谈会、实地检查等形式,及时了解重要商品供应和储备情况。并根据春节期间居民消费特点及变化情况和可能出现的灾害天气情况,密切跟踪粮油、猪肉、蔬菜、蛋禽、食盐、成品油、液化气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消费需求变化,认真分析市场供求状况,准确掌握生产、库存情况,引导企业组织货源,确保供应充足。

三、加大促销,扩大消费需求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市直有关工作部门要综合考虑不同层次的消费需求,举办购物节、美食节、年货展等各种促进消费活动,营造喜庆的节庆氛围,在满足广大市民春节期间商品需求的同时,培育新的消费热点,为2012年商贸流通工作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奠定良好基础,力争实现首季开门红。

四、加强监测,及时反映情况

各县(区)、大龙开发区、大兴新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市场动态,于2012年1月18日至22日组织工作组对商品市场进行集中检查,确保广大城乡居民放心消费,安全消费。尤其要加强对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和猪肉、蔬菜、食用油、蛋禽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情况和价格变化情况的监测,及时了解市场供求和销售动向,出现异常情况,要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必要时启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物价部门要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严厉打击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市直相关工作部门要做好商品市场运行分析,从发文之日起,至2012年2月6日,将商品供应特点、亮点,采取的促进消费措施,重要生活必需品供应、价格走势等情况每5天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一次,必要时实行1天一报制。(联系人:唐鑫;联系电话:5223448,18685692029)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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